工程款抵押登记费用(工程车辆抵押登记)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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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四、住房抵押登记费一般多少办理房屋贷款需要缴纳的抵押登记费是80元,交给房管局,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二、银行办房产抵押要多少费用。

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用多少?

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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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押费用一般交多少?

一、预抵押费用一般交多少?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

二、银行办房产抵押要多少费用?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的,建行收取代办抵押登记费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银则是根据登记的房价标准收费,100万以下收300元。

关于银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会报银监局核批,然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公示。各银行收费标准或许会有不同,但只要是银监局核准的,银行就有权收费。不过如果银行没有公示,这个代办费则可不缴纳。

三、预抵押费用一般交多少?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

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

四、住房抵押登记费一般多少

办理房屋贷款需要缴纳的抵押登记费是80元,交给房管局。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根据房字(1999)8号文件,住宅:抵押,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价格监督检查局(2008.12.11)明确规定,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

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一、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规定执行:

1.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

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我省规定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抵押权、典权登记费每宗80元。

4.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5.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据了解,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者是一个重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的房产为例,以前办理贷款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为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无论多大价值的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每宗只有80元。

二、抵押登记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 诉讼时效 结束后的两年内。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

从实践操作中,除注意以上因素外,还应关注:

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变现性。尽可能选择保值性强、易于变现的抵押物。同时要随时密切关注抵押物的状况和变化,防止抵押物被恶意变卖或转移。

2.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严格审查抵押物权属证明,杜绝抵押人无所有权或经营权,造成无效抵押,并做好抵押物他向权证的保管工作。

3.做好抵押物的评估管理工作,正确估价和判断抵押物的实际市场价值和价值变化趋势,防止由于抵押物市场价值剧烈波动而造成的抵押落空,防止人为高估抵押物价值。当出现抵押物不足值情况时,应及时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类型的担保。可以根据市场敏感程度对抵押物进行科学分类,对贷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别设定不同的抵押率,以更好地满足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

三、房产抵押登记种类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 抵押合同 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抵押登记费收费根据抵押物的不同而不同,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是80元,住房以外的房屋如商铺按面积收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客观:

一、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按照规定,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中,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两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在办理按揭时,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二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一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为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的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的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二、房屋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费是什么意思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一般是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预告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按照规定,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中,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两处:

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在办理按揭时,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

2、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一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为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的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的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银行办按揭有手续费吗?

银行办理贷款是不允许收取手续费的,但在办理过程中会产生评估费、登记费之类的费用。以农业银行为例,目前针对个人的贷款主要有安居好时贷、消费好时贷、创业好时贷、特色贷款四个系列产品。其中,个人助业贷款,申办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并从事本行业经营2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担保贷款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得担保;信用记录良好;符合银行对顶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应由谁承担

房产抵押登记费不是很多,也没有房产交易过户费那么麻烦。房产抵押只是一种临时的资金转换形式,但是带来的缓解作用是很大的。而且现在很流行这种固定资产抵押的办法,没有看到这方面好处的可以看看知识里面的介绍,什么是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应由谁承担呢?

什么是抵押登记费

1、房产抵押登记费就是房管局为抵押房产的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的费用,房产抵押的费用根据住宅类型定价。住宅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普通住宅的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80元,与房产过户登记费是一样的。非普通住宅的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房产申请抵押金额的0.4%。

2、很多年轻人虽然工作多年,并没有多少资金储备。但是却有从父母那里继承到的房产或是凭自己实力购买的房屋,这时就可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办理房产抵押后自己还是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产权并居住,这样就有创业资金了,而且自主经营的企业,国家还免征契税。

3、债务问题没有其他办法进行解决的,只能用房产抵押解决问题。这样的房产抵押被动型很强,一旦没有按时还上债务或是贷款的,房屋就会被收回。所以这样的抵押方式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房产抵押的价格都不会很高,所以房屋的价值会被降低。抵押债务只适合无奈之举。

4、房产抵押做其他转换形式的。购买房屋的时候没有抵押的其他资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时,可以将名下的其他房屋作为贷款的抵押,全款购买其他地方的房屋,或是支付首付,贷款购买其他房屋。

抵押登记费应由谁承担

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的单位或个人,房地产抵押登记指的是在房地产的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照房产登记管理的权限向市或者区、县的房地产额登记机关去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收费标准:抵押额的1.5%,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每次只收取工本费10元,不得再收取抵押登记费。

办理房产抵押费用是多少?

1.公证费:用房屋来抵押贷款一般都是自己居住过的房屋,是属于,而二手房需要公证,公证费一般在一两百元左右。

2.抵押登记费: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抵押登记部门(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科)将收取抵押登记费每平方米0.30元(建筑面积)。

3.保险费: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采用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的,必须购买房屋财产险和人身险,人身险视年龄、贷款额不同而定,房屋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0.8‰(钢筋混凝土结构)×保险期限。

4.律师费:律师事务所按申请贷款额的3‰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法律服务费,每单最低额度为100元;

5.评估费:一般来说,用住房来抵押贷款都是需要先评估的,贷款机构会根据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来判定贷款的额度。

办理抵押登记费用多少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的,建

行收取代办抵押登记费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银则是根据登记的房价标准收费,100万以下收300元。

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房产抵押登记中,关于办理时长的规定为: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

2、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60个工作日;

3、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需要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四款

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就是说,在《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的情况下,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就是按揭贷款,并且房屋在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不能够办理二次抵押登记。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一、正面回答

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关于银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会报银监局核批,然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公示。各银行收费标准或许会有不同,但只要是银监局核准的,银行就有权收费。不过如果银行没有公示,这个代办费则可不缴纳。

二、分析详情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通常包括抵押物扣押费用、保管费用、折卖费用等。抵押权的保全费用是为抵押权人的利益而发生,抵押权的费用且为确保抵押权所必要,抵押权的费用在必要和合理的范围内应视为其为抵押权的效力之所及。抵押权及于标的物的效力,抵押权的费用是指当事人设定抵押的财产。抵押权对于抵押物的效力,并不以抵押物本身为限,抵押权的费用其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与孽息等。

三、实现抵押权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启动实现抵押权非讼程序的主体是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

贷款过程中,抵押不动产登记费如何入账

贷款过程中,抵押不动产登记费如何入账

1、办理贷款的抵押登记费和手续费记入财务费用科目.根据下述规定,为取得借款发生的抵押登记手续费属于辅助借款费用,公司可根据上述规定资本化或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条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因此,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对方不能享有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贷款过程中,抵押不动产登记费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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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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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分包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支付分包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分包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支付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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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中抵押权和债权一并转让可以吗

债权转让中抵押权会和主债权一并转让,因为抵押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 ...
2023-12-19 14:08

车辆事故车损怎样赔偿(车辆事故车损怎样赔偿折损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车损怎么赔付法律分析: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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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没年检出事故交强险可以免责吗

车辆没年检出事故交强险不可以免责。保险不理赔的情形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
2023-12-05 14:52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变更登记的相关资料; 2、土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 3、进行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 ...
2023-12-08 14:4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一方当事人能否对工程款结算再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工程量或者工程范围均无异议,可以以约定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款的,则法院不应允许一方当事人对工程款结算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 如果当事人就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对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进行了约定, ...
2023-11-23 16:48

车辆事故律师在线咨询(车辆事故起诉的律师费用谁承担)

江苏律师交通事故咨询法律主观: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 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 证人 证言、 交通事故 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事故咨询律师免费解答问题事故咨询律师免费解答问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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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拒绝修理、返工的,发包人能否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可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2023-11-23 16:36

设备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设备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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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对外抵押担保是有效的吗

国有资产对外抵押担保有效。但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的国有资产有处分权,并且是法律未禁止用来抵押的国有资产。具体是否有效还要依据国有资产的类型和主合同是否有效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 ...
2023-11-30 15:12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动产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吗法律主观:抵押权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人就是拥有该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人,二、关于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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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项目借钱是否算夫妻的共同债务

因为工程项目借钱如果收益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2023-12-11 16:09

工程款抵押承诺书(工程款抵押房子合同)

承 诺 人 签 名:XXX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XXX身份证号码:(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建房承诺书3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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