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原告怎么举证(不当得利原告怎么举证才会成功)
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分配
法律主观:
不当得利 的 举证责任 ,按照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法律原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主张具有下列事实的人负有举证责任。 一是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二是他方受有损失; 三是一方取得的利益与他方所受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是一方取得利益无法律上或约定的依据。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均需当事人提供 证据 加以证明,才能成立不当得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法律主观:
对于法院怎么起诉 不当得利 ,流程如下: 一、 立案 标准 如果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要查明是否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若发现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应当告知原告变更 诉讼 请求,否则不予立案;若没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即可立案。例如,甲借乙10万元,后甲通过转账方式还给乙,乙查账后将 借条 还给甲或丢掉,后甲告乙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转账给其的10万。如果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就不能以不当得利立案。 二、 举证责任 不当得利由四个要件构成: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关于不当得利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上述的前三个要件由原告负举证责任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第四个要件即“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举证责任分配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由于第四个要件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属于消极事实,因此很多人偏向于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到底哪一种观点更有法律依据呢 认为由被告负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于消极事实,原告无法举证,应当由被告举证;第二,被告是不当得利的获利方,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 证据 时间更接近,更容易举证;第三,从公平角度看,被告是不当得利的获利方,应当就其获利有法律上的依据进行举证。 认为应当由原告负举证责任的理由是:第一,虽然属于消极事实,但原告并非一定无法举证,因为主张的事实并非是客观事实,原告也许是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的;第二,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来看,“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原告主张不当得利成立的构成要件,而法律对此并没有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因此理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第三,说被告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证据时间更接近也并非完全如此,比如借款案件,如果原告借了被告的钱,后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了钱,被告见钱已经打过来即将借条还给原告,后原告以被告不当得利为由起诉,那么被告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举证对其来说非常困难,此时原告却更容易举证。 这两种观点似乎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导致不当得利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告的疏忽大意导致,比如原告不小心向被告账户打错款;一种是由于被告的积极行为所致,如被告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原告的财产。我认为从公平的角度看,第一种情形应当由原告对于自己的过失进行举证,即证明被告的获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第二种情形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自己获利是有法律上的依据。 三、判案依据 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举证责任的分配,确定由原告还是被告举证,在某一个证据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况下,由承担举证责任一方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分配的认识
法律主观:
通过不当得利诉讼规避借贷合同诉讼中的举证风险,在以往的民事案件中,已成为原告常用的一项诉讼策略,并诱发部分诉讼欺诈行为。,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告只需证明款项实际到位的事实,对于款项支付原因这一要件事实转由被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不能举证证明的,则需承担败诉后果。因此通过不当得利诉讼规避借贷合同诉讼中的举证风险,在以往的民事案件中,已成为原告常用的一项诉讼策略,并诱发部分诉讼欺诈行为。,而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确立了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两项基本规则:第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第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原告提供证据对基本事实进行举证后,被告可行使抗辩权进行反驳或提供反证证明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事实。在不当得利案件中,被告可援用的抗辩事由包括:民事权利变更的事实,如原告的债权已转让他人;民事权利妨碍的事实,如原告并非付款人或存在真实基础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权利阻却的事实,如要求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等;民事权利消灭的事实,如所得利益已不存在,被告已履行真实基础法律关系项下的对等义务等。当被告提出的抗辩未能成立,则法律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提供的证据形成优势,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客观存在,其诉请成立;二是被告的抗辩致原告诉请主张的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由主张请求权存在的一方承担结果责任。因不当得利不属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因此如原告未能就请求权成立的要件事实完成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结果责任。,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公司委托,指派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就阁下涉嫌不当得利一事,特致函如下:,____公司在____年__月__日因操作失误,当原本改汇入____客户账户的货款共计____元误汇进了阁下的账户,发现此失误以后____公司曾与阁下协商退还此笔款项,但阁下拒不退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规定,阁下的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本着和平、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本律师经____公司授权提出以下要求:,(一)希望阁下在收到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在十日内将____元返还给___公司。,(二)如阁下拒绝返还款项,我们将依法提起诉讼维护____公司的合法权益。届时,____公司将不再保留与阁下友好协商的余地,阁下不但要返还不得当利款项,还需支付利息、诉讼费等。,专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对待。,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____年__月__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推翻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得利一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失利一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得利一方获益与失利一方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实务中,失利一方要主张不当得利,应当举证证明失利的事实,同时还应对为何会失利进行必要的举证作为得利的一方,则应当举证证明其得利的合法依据,或者举证证明该利益并非不当得利,而是涉及其他法律关系(如借款、商品买卖等)。若遇汇错款或者借款转账后对方不肯出借条等情况,汇款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不当得利,但应第一时间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汇款凭证警记录对方主张返还款项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资料情人的证人证言等。若是转账后对方不肯发货,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一是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履约是因未签合同要求对方履约在法律上存在障碍时,可以向对方主张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不当得利的举证规则
法律主观:
一、不当得利谁负责举证
不当得利 中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
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的举证责任是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以及就给付事实和无法律之上的给付原因的举证。
其次被告的举证责任,如事实确实是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即被告应尽快返还不当利得。如并非不当利得的,被告应举证该不当利益的取得是具有相关法律根据的,如 买卖合同 关系的得取得利益或赠与关系的取得利益等。
二、举证的注意事项
1.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两种形式确定,期限的确定对双方当事人都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照期限完成举证。
2.举证期限的延长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完成举证,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并通过审查后,人民法院将予以延长举证期限。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后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原告负有的举证责任是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以及就给付事实和无法律之上的给付原因的举证; 被告应举证该不当利益的取得是具有相关法律根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诉讼不当得利最重要证据
关于不当得利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只要能证明对方所得属于不当得利即可,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要提供哪种类型的证据,除了证据还要提供起诉书、原被告的身份证明等有效材料。
一、起诉处理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不当得利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不当得利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三、起诉处理不当得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总的来说,如果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除了要证明属于不当得利之外,还要证明对方的不当得利属于本人财产。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原告对自己的诉求负有相应的举证义务,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不当得利原告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当事人必须对要件事实承担主张责任,并在该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承担证明责任。一般遵循“最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被告方)获得利益;(2)他方(原告方)受有损失;(3)被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