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到没有收到借款(有借条但无借款证据能胜诉么)
打了借条没有收到钱怎么办
打了借条没有收到钱的,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对方不放款的,那么债务关系不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一、打了借条没有收到钱怎么办
1、打了借条没有收到钱的,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对方不放款的,那么债务关系不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应怎么写
借条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写了现金借条没收到钱败诉了
有被告没有拿到钱的借据,法院会根据证据作出判决。一是借据本身是否完善、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双方是否有过户证明或其他支付证明。如果没有支付凭证,借据将无效。如果未提供未收到付款的证明,借据将被确定为有效并需要继续偿还钱。
一、写了借条没拿到钱被起诉怎么办
打了借条没得到钱被起诉的应该积极应诉,原告只有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没有出借行为的借条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经法院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5、主体瑕疵
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该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只写借条却不借钱的行为,借条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被起诉,不需要被告方去证明对方没有借钱,需要原告证明把钱借给了被告,若原告提供了虚假的证据材料,原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写了借条没收到钱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如果催促后对方同意了放款,但是并没有实际行动,那么债务关系就不成立。这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收到出借人发放的借款是借条有效的必要条件。
一、打了借条没收到钱怎样处理?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如果不放款,此时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有效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的这个理由:
1、应写清楚这个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这个法定全名。
2、应写清借款的这个具体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这个金额。
3、应当写清楚这个借款的具体原因,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欠款,最好是应当写明这个欠款原因。
4、还可以写清楚借款的具体的这个利息的计算,应有明确的这个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这个欠款的这个利息总额,也应当包括这个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写清楚这个借条本息偿还的这个年月日时间及支付的这个方式。
6、应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这个签字。
7、最好还应当写上这个借款逾期付款的这个违约责任,还有逾期的时候,最终这个因欠款所应当管辖的这个法院以更好地进行维权。
谈论借条是否有效的前提是,债务关系确实已经建立了,而对于双方虽然已经协商确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的各项事宜,但是后期出借人却并不放款的情形,就意味着债务关系并没有建立。
怎么证明自己没有收到借款
有借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表明是在胁迫的情况之下书写的,这就可以证明没有借款事实。因为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借条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我们国家借条生效的法律条件,也就是无效的。
一、有借条怎么证明没有借款事实?
有借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表明是在胁迫的情况之下书写的,这就可以证明没有借款事实。
手写的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支付方式、借款利率、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何种方式解决违约。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应该怎么写?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小写大写金额要一致,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发生争议。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向债务人催要还款。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写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食指按印,同时要写全日期(年月日)。
借条的书写需要明确借款人的姓名,以及借条的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借条本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话,就没有办法证明确是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所以对于被起诉的人员来说的话,是可以收集大量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的。
写了借条但是实际没收到钱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借款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之中,若是对方不配合的,那么此时债务关系并没有建立,但是之前书写的借条已经具有效力的,故此为了避免对方拿着借条向自己讨债,可以要求对方将借条还给自己。
一、出了借条钱没收到该怎么处理?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借款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之中,若是对方不仅不给钱,还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书写了借条的一方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借条丢了怎么办?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他出的借条遗失而赖帐,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因为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三、借条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3年。
出借人有可能会在他人书写借条前后采取现金支付、转账等的方式,将协商确定的借款金额交付给借款人。为了避免纠纷,大多数人会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金额,支付凭证需要保管好,若是后期对方不还钱,此凭证可以证明自己确实将钱给借款人了。
如果借条写好了钱没有收到怎么办?
如果借条写好了钱没有收到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将借条拿回来。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一、如果借条写好了钱没有收到怎么办?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辽据的“证明性”。
(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主要针对人证而言)、证据的形式(主要针对鉴定与现场勘验笔录而言)和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借条丢了怎么办?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他出的借条遗失而赖帐,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因为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三、借条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正规的情况应该是写了借条以后债权人就应该马上把钱给了债务人的,这样才是一段正规的债务债权关系的建立过程。所以为了避免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借钱,但是又凭借借条让自己还钱的这种情况出现,写完借条以后就应该把钱拿上,如果当时就表现出了不想把钱拿出来的这种态度,就马上把借条要回来。
打了借条没有收到钱怎么办
法律主观:
打了 借条 没给钱,借条不生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 债权债务 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 债务人 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 债权人 借条注明金额的 债务 ,但是没有付钱的话,借条本身无意义。因此,写借条人在未收到钱的情况下的具有未收款的 证据 ,但是,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借条打了没有收到钱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打了借条没给钱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出借人及时提供借款;如果因为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 借款合同 的生效要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的账户时”的规定,即使没有借条、 收条 、 欠条 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可能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