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借款合同哪个更有效(借条与借款合同哪个效力更高)
借条和借款合同哪个更有效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日常的经济支出越来越多,为了维持日常的生活,有些人会选择向他人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合同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款需要借款合同和借条吗
借款要不要借款合同和借条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最好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这样才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是合同吗欠条属于合同吗
欠条是合同,欠条属于合同。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也算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当事人、标的、数量就能认定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款合同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综上,只要借款合同和借条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借款合同与借条哪个好
法律分析:借款协议和借条的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而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签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借条法律定义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借款合同的法律定义通常情况下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借钱的情况,这个时候大多数都会写借条或者签借款合同,这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借款合同一般用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如果是私人借款,尽量以借条为主。不过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将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时间,以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写的详细清楚一些。
其实很多人会因为还钱的问题,从而爆发相应的矛盾,甚至导致两个人连朋友都做不成,这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而且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句话,“借钱容易,还钱难”,所以很多人急需用钱的时候,别人都不会将钱还给自己。如果属于私人借钱,这个时候不要因为两个人比较熟,就不用签借条或者直接将钱转给他人,这样日后要钱的时候,还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尽量将事情拿到桌面上来讲,让对方打一个欠条,既能够证明对方借自己钱了,而且日后出现不还钱的情况,也可以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进行上诉。
不过很多人会在借条上面做文章,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借钱、时间以及还钱时间,其他的内容不会多写。这样的借条能够起到的作用,还是比较小的,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争议,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除了几项必要内容之外,还要写上借款用途,另外双方都要签上名字,盖上手印。不过最好有担保人在旁边做证,也要让担保人签上名字,这样就不怕对方不还钱了。
借款协议和借条哪个管用
一.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欠条和借条哪个更管用,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需要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
而借条一般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只需要证明借款的事实就可以了。
借款协议可以代替借条。借款协议、借条等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都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贷法律关系。但是借款协议一般比借条更正式。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而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签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和借款协议哪个更具备法律
法律主观: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首先,先讲一下借条、欠条的相互关系。,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这也是为什么人民把借条与欠条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其次,讲一下借条与欠条的不同之处。,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举个例子就可以很容易的搞明白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些事实是欠款的诉讼请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这种事实的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者简介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单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欠款)。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的,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和借据以哪个为准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订立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