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村里钱两个半月后归还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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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解析罪名之挪用资金罪案例一、刑法条款103010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关于挪用资金罪追诉与量刑的规定

(一)

追诉标准

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三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一)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仅指钱;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钱,也包括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主观方面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而并非暂时使用。

刑事律师解析罪名之挪用资金罪案例

一、刑法条款

103010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二。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挪用或者借用本单位的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仍故意为之。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超过三个月未还,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轻微挪用。其特征是行为人利用主管职务、处理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目的主要是自用或借给他人,但不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金额较大,超过三个月还不上。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这种行为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是否归还都没有限制。只要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或违法活动,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性活动”,主要是指从事经营、投资、购买股票或者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是指利用挪用的资金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之一,就可以构成本罪,但不需要两者都有。

上述挪用资金的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负有管理、经营或者处理财物等职责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经理、厂长、会计、买卖人。利用管理、调拨、使用、处理自有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自有资金挪作他用。

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员工是指公司除董事、监事以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一般员工。上述董事、监事和员工不得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职工身份的其他所有职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职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用益物权,客体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单位的资本,是指单位拥有或者实际控制的全部货币形式的财产。

第三,st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的,进行营利性活动;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以上至二万元以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第3360条规定的“自用”

(一)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的资金用于其他单位;

(三)个人决定以本单位的名义将本单位的资金用于其他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根据《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是本解释关于受贿罪、侵占罪所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违法行为”的数额起点,应当是本解释中“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违法行为”数额标准的两倍。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的受贿罪数额标准的两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国家出资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或者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改制前的国家出资企业持有股份的,不影响挪用数额的认定,但量刑时应当酌情考虑。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案例解读

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龚某在任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三原营销服务部(简称泰康保险公司)业务员期间,将2006年至2008年曾经在其手中办理过保险的客户王某、代某、李某、陆某、张某五人所交的六份保险费共计23589.4元未向保险公司上交,个人占用,案发时仍有12006.4元未上交。

2007年至2009年,陈某、代某、刘某、阎某等15户经被告人龚某手在三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徐木信用社贷款,期满后,龚某将代收的15户归还的贷款本金123200元,用于家庭开支、或给自己购买保险或为自己代办的保险业务垫付保险费等,案发时仍有89114.4元未归还。

另查,案发后,被告人龚某共退回赃款15000元。审理中,被告人龚某退回赃款86120.8元。三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在任某人寿三原营销部代办员、徐木信用社信贷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的保险费、信贷资金146789.40元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尚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对其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龚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六个月。

解读: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从本案看,被告人龚登辉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的保险费、信贷资金146789.40元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为宜。

六、律师解析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1.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二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2.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在主观上二者都有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科学地界定挪用资金罪,依法打击挪用资金的犯罪活动,对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卢潇然律师个人简介:男,1991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先后实习于办事处、法院、检察院,积累了丰厚的基层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破产事务部负责人。专业方向为公司、合同类纠纷。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其为核心的团队分为诉讼与非诉两个方向。诉讼团队主要负责民间借贷、建筑合同施工合同、股权转让、买卖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以及执行程序中相关法律问题;非诉团队主要负责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破产重整、尽职调查等相关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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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挪用资金怎么定罪?

挪用资金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挪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受贿、侵占、挪用的定罪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分析】

1、如果A所属单位为非国有,则A挪用2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A所属单位为国有,则A挪用2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金额达到“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种事情,事后把钱还上了,如果单位不举报,一般就没什么大事。单位如果追究,可能就麻烦了。

挪用资金后归还了还算犯罪吗

法律分析:如果在3个月之内归还,则不成立本罪。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根据《贪污贿赂案件解释》,这里的数额较大以10万元为起点。超过3个月未还,是指从挪用之日起经过了3个月还没有归还;挪用单位资金超过3个月之后,不问后来是否归还,都应以犯罪论处,事后归还,只是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40万归还后会判刑吗

挪用资金40万元归还,也涉嫌挪用资金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资金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超三个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行为人若挪用资金达到四十万,在三个月内归还后,也是可能会被判刑处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超三个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挪用资金数额达到40万的,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但要判刑多少年,还需要考虑很多量刑的因素,如有没有归还资金、挪用资金的用途等,挪用资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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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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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协议书孩子共同抚养的模板是什么原告:(基本情况: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民族___、职业___、工作单位___和住址___)被告:(基本情况: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民族___、职业___、工作单位___和住址___)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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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过了停止线变红灯继续开算不算闯红灯

黄灯过了停止线时变红灯继续开不算闯红灯。如果车辆在已经完全过了停止线时红灯才亮,继续行驶是不算闯红灯的。但是如果在黄灯闪烁时加速通过,算闯红灯。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 ...
2023-10-19 13:42

夫妻两人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视为离婚)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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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门市能办两个营业执照吗

该门店有2个独立的场所,就可以办2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 ...
2023-11-29 16:06

结婚两个月男方要离婚彩礼该退吗(结婚两个月男方要离婚彩礼该退吗怎么办)

结婚两个月离婚男方要我退彩礼钱怎么办法律分析:已经办理结婚手续,并且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时双方自愿离婚的,给付一方可以要求收受方退还彩礼,离婚案件中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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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离婚,房产应当怎样分割

夫妻两个离婚,房产的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个人的房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2-12 14:16

分别在两个保险公司各买的意外险都能理赔吗(两份重疾险可以一起赔付吗)

三、涉及到一些意外事故的超范围就是部分公司不理赔如果涉及到一些意外事故的超范围就是部分公司不理赔,不惊对于这些保险公司而言,在投保者出现了相应的意外事故之后,会出现很多的一些保险事故的核实程序,毕竟保险公司需要核实这些意外事故的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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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怎么解决

农民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对于非法征地,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 ...
2023-12-05 15:02

夫妻离婚两个女儿怎么分配(离婚三样东西归女方)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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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隐藏小字算不算欺骗

合同中隐藏小字算欺骗。合同中的内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一方当事人隐藏部分合同内容,目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让自己获得非法利益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隐藏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4-01-03 16:10

两个伤残十级怎么赔偿(车祸2个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两次工伤十级怎么赔偿法律分析:两次都应该获得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法条链接: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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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了后视镜,算不算肇事逃逸

擦了后视镜,算肇事逃逸,前提是当事人没有协商好赔偿事宜就驶离现场。若是剐蹭后当事人不知道事故发生,且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而驶离现场的,则不会构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
2023-12-01 15:03

夫妻转账离婚需归还吗(夫妻离婚转账要退回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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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逾期两个月影响大吗(逾期多少钱才会立案)

六、负债影响贷款审批同时也存在征信报告里面既没有逾期记录,查询次数也不多情况,那为什么依然会被拒贷或额度下款不高的情况呢,查询记录一般分半年或一年基准为主,一般银行要求一个月不能超3次,3个月不能超6次,近一年查询不能超过12~15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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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发生事故算不算逃逸(不知道发生事故算不算逃逸保险理赔)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之前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或者虽然存在交通违规行为,但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只承担相同或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的结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定罪标准,或者只有一人在对事故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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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受伤的症状(半月板受伤的症状有哪些)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的治疗主要是以关节制动、休息为主,避免膝关节的过度活动,要注意膝关节的保暖,“解锁”后往往会有滑膜反应肿胀,交锁特点固定于损伤侧3、弹响声:膝关节活动时可听到或感到半月板损伤侧有弹响声4、关节肿胀:积液急性损伤期,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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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归还会不会被判刑(盗窃归还会不会坐牢)

3、构成盗窃罪 《刑法》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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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40万判多少年(职务侵占40万判多少年全数归还)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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