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在两个保险公司各买的意外险都能理赔吗(两份重疾险可以一起赔付吗)
购买多家短期意外险并获赔时,多家公司都赔吗?
如果是涉及到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是都理赔;如果是涉及到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是部分理赔;如果是涉及到一些意外事故的超范围理赔就是部分公司不理赔。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情况。
一、涉及到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是都理赔
如果这些意外事故涉及到所有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是都理赔,毕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如果是在自身公司的责任范围之内的责任都是应该主动承担的,并且很多时候这种理赔手续都是可以以非常顺利的一个状态办理的。主要的原因就是投保者投保的保险所触发的一些意外事故都是在保险合同的条例之中的。
二、涉及到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是部分理赔
对于部分的保险公司而言,如果投保者所涉及到触发的部分意外事故实在保险公司的合同保障范围之内,但是剩余的一部分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之内,那么是无法进行相应的理赔的,投保者只能获得部分的理赔,毕竟对于投保者而言,在合理的情况下只能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范围以内的金额,如果超出了责任范围是无法理赔的。
三、涉及到一些意外事故的超范围就是部分公司不理赔
如果涉及到一些意外事故的超范围就是部分公司不理赔,不惊对于这些保险公司而言,在投保者出现了相应的意外事故之后,会出现很多的一些保险事故的核实程序,毕竟保险公司需要核实这些意外事故的责任范围是否是自己公司的一个内在责任,如果不是的话会拒绝投保者的理赔要求的,只有在合理范围内的理赔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注意事项:购买意外险前应该关注保障的具体内容。
一个人可以在两个保险公司购买两个人生意外保险吗?
可以的。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投保并且重复报销的。因意外而身故可以同时获得理赔,发生的医疗费在一家理赔后另一家只在剩余部分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付。
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为,保险赔付不赔付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通常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险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
案例解析:
假设你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都买了意外险,在A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20万,意外医疗是4万。在B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10万,意外医疗是1万。两家的意外医疗都是100元的免赔额。
某一天,不小心弄伤了手,在医院治疗手花了1000元。当要申请索赔的时候,就可以选择A公司或者B公司来理赔,无论哪家公司,都会支付900元(因为100元的免赔额)。
假设A公司支付了900元,可是A公司同时也会在医疗单据上盖上“已在A公司赔付900”这样的字眼,所以然后我们拿到B公司的话,B公司就不会支付任何保险金。因为对于你们家来说,还有1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报销,但是100元又属于B公司意外医疗险免赔额内的,所以B公司不会支付。
拓展资料:
目前买意外险有三个渠道:
最传统的是找代理人买,优点是面对面服务,小白随便问,能按需定制,但是佣金你总得出点吧。
第二种是买电子保单,可以官网直接购买,优点是可以按需下单(有的可选保额,有的可选年龄),没有佣金,价格实惠。
第三种是买卡单,相当于团购意外险,保额和险种都是打包定制好的,价格最便宜。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三种渠道买的意外险在受益人上是有区别的,卡单和电子保单都是法定受益人,意思是一旦出险,保额父母、老婆、孩子一起分,只有找代理人买的保单才可以指定受益人和受益比例,不想死后留下一堆麻烦的需谨慎。
从保险责任上看,意外险管三件事:
1、人身意外伤害,就是死了赔、伤残按照等级赔;
2、意外伤害医疗,就是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不可获益原则,实报实销;
3、意外住院补贴,相当于误工费,每天固定多少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险
在两家保险公司都买了同类保险,是不是两家都赔偿?
在两家保险公司买了同一类型的保险,出险后是不是两家都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学姐在这为大家准备了一份保险知识,先来学习一下吧: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
首先,保险产品是否可以叠加赔付,取决于它的赔付方式。在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和寿险等基础保障险种中,通常重疾险、寿险和意外险中的意外身故/伤残/住院津贴等等,都属于定额赔付型。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定额赔付型保险,是可以叠加理赔的。只要达到了赔付的条件,每一份保单都是可以得到赔付的,买几份就能赔几份。
另外未成年人投保,由于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保险法规定:0-10岁以内身故保额上限为20万元,10-18周岁身故保额上限为50万元。
而医疗险和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属于报销补偿型保险,是不支持叠加赔付的。即根据被保人的实际支出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报销,报销的数额是不会超出实际花费的。
如果对这四大险种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看看这篇文章: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有什么区别?理赔的时候会冲突吗?
不过一般情况下,学姐建议购买一份保障全面,保额充足的保险就可以了,后期出险理赔也比较方便。但如果觉得之前配置的保险,例如重疾险,其保额不充足、赔付力度太低或保障不全面的情况,也可以考虑再购买一份重疾险产品。
那么如今市面上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疾险呢?请看这里:十大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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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保险公司买了意外险怎么赔付
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险,要分两种情况讨论赔付。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必要买
意外伤残:因为意外达到伤残或身故,两家保险公司均可以按保额赔偿。
意外医疗:意外医疗险属于补偿性的,可以多次理赔,但理赔总额不能超过医疗费。所以一般意外医疗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意外保险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另一家保险公司不可以再报销。如果没有全额报销,可以要求第一家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然后可以拿第一家公司开的分割单到第二家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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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家保险公司买意外,怎样理赔
在多家保险公司买意外险,只要是给付型的险种(意外险、重疾险、寿险、住院津贴险),都是可以同时赔付的。
而报销型的意外医疗险和住院医疗险,也可以一起赔偿,但是最终报销总额不超过实际消费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两个部分;
第二、意外伤害又分为身故和残疾连个方面;
第三、 意外伤害是可以重复报销的,但意外医疗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医疗部分是可以起到互相补充的作用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首先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
有24小时、三天、七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
另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意外伤害保险
一个人买了两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发生意外时是否两家公司都赔付?
这个要看此人买的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如果是前者,人身是无价的,所以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一般2家保险公司都应该给予赔负;如果是财产保险,就要看是否是足额保险,两家保险公司都是给予赔负,但其总和不超过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的损失,2家保险公司有约定赔负比例的,从约定,没有的,以各自承保的金额所占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同时买两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都能理赔么
意外险一般分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可计算价值,所以,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重复报销,不限制金额,您可以重复理赔。但是意外医疗保险是补偿保险,只对实际支出做出补偿,所以不能重复理赔。
所以您要想买两个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只需一份足额的意外医疗保险就可以了。
如果买了两份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两个公司都能给报销不
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总额不会超过你花费的,不会超过保险额度。
如果意外伤害险里面包含有住院津贴的责任,是可以两家公司叠加赔付的。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拓展资料: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而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工伤事故引发的直接后果,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自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