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男方要离婚彩礼该退吗(结婚两个月男方要离婚彩礼该退吗怎么办)
结婚半年后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结婚半年多就离婚不一定要退还彩礼。
离婚案件中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彩礼。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两个月离婚男方要我退彩礼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已经办理结婚手续,并且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时双方自愿离婚的,给付一方可以要求收受方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不退。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要不要退回男方,需要看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结婚半年离婚的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还给男方,但是有两种情况除外。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后男方提出退婚彩礼可以退吗?
已经结婚男方提出退婚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要退还男方的订婚彩礼;如果已经领了结婚证,男方提出要求退彩礼是不合理的,女方就可以不退还。
一、已经结婚男方提出退婚彩礼可以退吗?
婚前男方给与女方的金首饰,属于一种婚前赠与行为关于退婚这一块:按照已有案例来看,如果是女方退婚,一般是全额返还男方婚前赠与,因为这种赠与实际上双方存在一个约定,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一般包括现金及贵重饰品等。
有以下情形,应该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结婚彩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4、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法律规定,没有男方退婚,女方就不还彩礼这个规定,要看实际情况,男女双方没结婚,甚至结婚了没有共同生活,彩礼都需要返还的。如果已经结婚并且生活在一起,男方无理由要求离婚并且要求退还彩礼的行为时不被允许的。了解《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法规。
领证三个月并且怀孕了,男方要离婚要求退还彩礼,彩礼是否可以拒绝退还?
当然可以拒绝,自从领证的那一刻起,两人便已经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女方没有法律认定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别说要求退还彩礼,离婚的诡计都不会得逞。在彩礼纠纷案件中,法院审理以后如果认为女方存在骗婚行为甚至动机,都可能支持男方退还彩礼的请求,但是在领取结婚证并且怀孕的这种婚姻中,即便起诉离婚,法庭也不会采信男方的观点,反而会对女方权益进行保护,做出了不予离婚的判决也就无可厚非。
婚姻关系的确定,就说明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会受到《婚姻法》相关法律条款的保护,而彩礼在双方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尘埃落定,况且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存续了三个月时间,女方怀孕以后也不存在骗婚的嫌疑,说明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说法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女性在婚姻纠纷中往往属于弱势一方,因此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庭会倾向于对女方的保护,但前提是女方在婚姻纠纷中没有严重的过错行为。
还有一种情形是需要尤为警惕的,虽然领证三个月,并且女方已经怀孕,但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丈夫的,那么如果丈夫以此作为理由提出离婚,一旦闹上法庭很可能会对女方不利。当然,怀孕三个月尚不具备DNA检测的条件,因此这种概率还是相对较小的,除非是女方亲口承认或者被男方抓了现行。无论幕后是否存在未知原因,在没有充分证据作为支撑的情况下,维系了三个月的婚姻关系,就足以成为拒绝彩礼退还要求的理论依据。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类似的婚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毕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作为女性,一旦遇到类似情形,首要任务就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建议。无论丈夫还是妻子,在没有原则性分歧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尽可能维护婚姻的完整,即便存在彼此认知上的分析,也应该换位思考尽量避免婚姻破裂,除非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令人无法忍受的错误。
结婚不到三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退彩礼可以么?
现在的女人都是垃圾,以结婚骗彩礼的女人现在很多,特别是农村,彩礼一般都是十万以上,结婚后都像老太太似的什么都不干,还得老的伺候她,动不动就拿离婚说事,在农村一般娶个媳妇男方都得倾家荡产,现在风气败坏,实质就是买卖婚姻。真不知我国的法律都是怎么执行的,真是愈演愈烈。
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婚姻法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还是有规定的,能要回来多少就看法院怎么支持你了,现在打官司也很不容易啊,得到处送礼,分析一下你的具体情况,自己考虑吧,如果构成诈骗罪,你也可以到公安局去立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婚姻诈骗罪构成
刑法条文方面
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司法实践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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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彩礼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
婚俗角度来说,只要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就已经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按照当地传统习俗举行的婚礼相关流程和仪式,也就随着婚礼的举行完成了相关环节,所谓彩礼自然也就没有了退还与否的说法。现实社会中有关彩礼退还的纠纷屡见不鲜,那是因为女方收取了彩礼以后,以各种形式延缓甚至阻挠婚礼举行,这种行为容易被认定为骗婚,一旦男方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往往会根据证据材料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当然,女方在履行结婚手续和流程以后,也就不存在骗婚的客观事实,此时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如果没有符合相关条件的原因,法庭往往不会支持男方的离婚请求,彩礼自然也就不可能退还。离婚不外乎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在退还彩礼这个问题无法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则只有起诉离婚能够解决问题。既然是起诉离婚,男方就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无法证明女方存在明显过错,离婚请求便很难得到支持,彩礼自然也就不会退还。
其实关于彩礼的处理往往很难找到统一标准,毕竟每一桩存在争议的婚姻关系,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都会提出各自理由,而法官则会根据所掌握证据材料,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款判定彩礼的归属,但男方主动离婚并且想要全额退还彩礼的想法几乎不可能实现。简单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肯定不会接受退还彩礼的要求,毕竟在传统婚俗中,彩礼会随着结婚仪式的举行而决定了归属。
总而言之,婚姻关系如果确定难以为继,还是要经过双方协商,在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的前提下解除婚姻关系。至于彩礼的处理,只要女方没有明显过错自然都应该归于女方,但如果离婚纠纷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那么具体的处理标准和结果,就只有经过法庭审理才能确定。
刚结婚两个月,男方提出离婚,用退彩礼钱吗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 要求返还彩礼 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