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要退还给男方吗(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的吗
答
结婚时,一些地方的习俗是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一般彩礼是几万或是十几万的钱,金额是不定的,要根据地方的习俗和双方条件决定,那么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今天就看看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二、彩礼返还条件
1、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是一些地方保持到现在的习俗,特别是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彩礼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4、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所以我们看到彩礼一般是属于赠与的性质除非是双方在结婚前进行了沟通,并记录了下来才能是作为审判的和退还的依据。
离婚需要把彩礼钱退给男方吗
法律主观:
离婚需要把彩礼钱退给男方看具体情况。离婚需要把彩礼钱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性质上是一种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一种赠与。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了离婚了彩礼要还给男方吗
结婚了离婚了,彩礼一般不要还给男方。
结婚了离婚了,彩礼一般不要还给男方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性质上是一种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一种赠与。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予以返还彩礼。
女方离婚后彩礼还能要回吗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离婚了要还给男方吗
离婚彩礼钱原则上是不需要还给男方的,需要返还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离婚之后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给男方,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的吗女?
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男方的情况具体分析。若是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也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后两种要以离婚为前提。
法院判断彩礼是否返还的因素会很多,所以提供更多信息有助于法院综合判断,比如:
1、共同生活中女方是否有生育子女;
2、共同生活中女方是否有过流产、堕胎等情形;
3、男方是否为女方承担各种费用。
一、诉讼离婚的办理首先确定哪个地区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确定后根据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办理。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一般都需要到庭参加诉讼,同时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双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女方离婚彩礼要退给男方吗
女方离婚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给男方的。
一般情况下,女方的彩礼在离婚后是不需要退还的。但是有两种情形,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义务归还彩礼款项给男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如果离婚是由女方提出并且没有过错,通常情况下,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然而,如果离婚是由女方的过错导致,例如婚姻不忠或虐待等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女方退还彩礼。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女方退还彩礼,那么女方也应履行协议。
综上所述,若离婚无过错,女方通常不需退还彩礼。但若女方有过错,如婚姻不忠或虐待等行为,法院可能判决女方退还彩礼。双方如达成协议,约定女方退还彩礼,女方应履行协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之后彩礼需要退回吗
一、离婚之后彩礼需要退回吗?
一般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给男方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在给了彩礼了之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者是结了婚没有同居的生活在一起,以及还有给男方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
彩礼不一定都要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他情况不需要返还彩礼。
二、彩礼钱不退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再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给彩礼一般是在结婚之前进行办理,对于此彩礼是否要返还给男方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要确定有合法的理由,那么男方的要求就可以获得支持,除了法定的理由之外其它的理由都是不能获得支持的,所以,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