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铁工程款(沪昆高铁豆腐渣工程)
沪昆高铁北盘江特大桥介绍?
沪昆高铁北盘江特大桥:位于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与晴隆县交界处,由中国中铁港航局承建,为上承式劲性骨架钢筋混凝土拱桥,大桥以一跨形式跨北盘江而过,距江面高约300米,全长721.25米,其中主桥445米的跨度在目前世界同类型铁路拱桥中跨度是最大的。
北盘江大桥是沪昆高铁贵州西段的控制性工程。2010年10月开工建设,预算投资4.5亿元。2015年11月19日顺利合龙。列车通过北盘江特大桥的时间只有6秒左右,可建设者们却在大山里坚守奋战了整整6年。
主体结构设计寿命达100年,桥拱基座爆破土方44万多方,共浇注混凝土17万立方米,主拱采用钢筋混凝土劲性骨架拱圈。整个大桥耗费钢材4万多吨,如果将这些混凝土修筑成横截面一平方米见方的挡墙,将长达170公里,可从大桥一直延伸到贵阳。
大桥创下了贵州高铁桥梁建设的两项纪录:世界钢筋混凝土拱桥最大跨度桥梁,中国高铁铁路桥最大跨度桥梁。 大桥建成后,实现了“五大突破”,即钢筋混凝土拱桥最大跨径、高速铁路桥最大跨度、大跨度桥梁无砟轨道铺设技术、大跨度混凝土拱桥工法和大跨度桥梁刚度控制工艺
建设历程
2010年10月开工建设,预算投资4.5亿元。
2014年1月12日实现钢筋主体结构顺利合龙。
2015年11月19日,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境内的沪昆高铁北盘江特大桥顺利合龙。
工程数量
北盘江特大桥为上承式劲性骨架钢筋混凝土拱桥,其445米的拱桥跨度,为修桥而建的缆索单塔双锚跨度827米,创国内第一。主跨钢管拱内使用C80混凝土先进技术国内罕见。大桥融合了中国桥梁建设中拱桥、斜拉桥、悬索桥、连续梁桥等特点。
整个大桥耗费钢材4万多吨,桥拱基座爆破土方44万多方,共浇注混凝土17万立方米。如果将这些混凝土修筑成横截面一平方米见方的挡墙,将长达170公里,可从大桥一直延伸到贵阳。
工程特点
北盘江特大桥是中国铁路重点桥梁工程之一,其融汇了中国桥梁建设中拱桥、斜拉桥、连续梁桥等桥型的特点。大桥在结构形式、跨度、构造和施工工艺等方面均有较大创新,许多工程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和世界先进水平。大桥全长721.25米,主桥445米的跨度,在目前同类型铁路拱桥中居世界第一;缆索吊单塔双锚跨度827米在国内属第一;钢管拱内首次使用C80混凝土先进技术为国内首创。同时,大桥在钢筋混凝土拱桥最大跨径、高速铁路桥最大跨度、大跨度桥梁无砟轨道铺设技术、大跨度混凝土拱桥工法和大跨度桥梁刚度控制上将实现“五大突破”。
工程意义
北盘江特大桥的合龙标志着沪昆高铁全线控制性工程的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大桥创下了贵州高铁桥梁建设的两项纪录:世界钢筋混凝土拱桥最大跨度桥梁,中国高铁铁路桥最大跨度桥梁。 大桥建成后,实现了“五大突破”,即钢筋混凝土拱桥最大跨径、高速铁路桥最大跨度、大跨度桥梁无砟轨道铺设技术、大跨度混凝土拱桥工法和大跨度桥梁刚度控制工艺。
高速动车通过沪昆高铁北盘江特大桥
沪昆高铁为什么上不了300
根据查询中国新闻网得知,沪昆高铁的运营时速目前为300公里每小时左右,说速度上不了300公里有以下几个原因:
沪昆高铁沿线地形复杂,经过多个山区和隧道,为了保证安全和稳定,需要降低运行速度。
沪昆高铁的部分线路还没有完成升级改造,无法达到350公里的设计标准。例如,长沙南站以西的贵州段和云南段还需要增加无砟轨道、无缝钢轨等设施。
沪昆高铁的部分线路还需要进行试验和调试,以验证350公里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例如,长沙南站以东的浙江段和江西段还需要进行动车组试验、信号系统试验等。
沪昆高铁是一条连接上海和昆明的高速铁路,全长2252公里,设计时速为长沙南站以东350公里,长沙南站以西300公里(预留350公里)。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建设情况是怎样的?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全长559.5公里,设计时速300公里,总投资680.08亿元。东起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经黔东南州、黔南州、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从盘县进入云南,与在建的贵广、渝黔、成贵等铁路相接。沪昆铁路贵州段是世界上跨度最大,地形起伏大、地质结构最复杂的铁路。在贵州省境内由东至西途经铜仁南站、三穗站、凯里南站、贵定北站、贵阳东站(编组站)、贵阳北站、贵安站、平坝南站、安顺西站、关岭站、普安县站、盘州站12个车站,正线长559.5km,桥隧比81.03%。主要工程有桥梁324座/123.1km,预制箱梁3093孔,现浇梁327孔;隧道223座总长330.3km,土石方5312.8万立方米,永久用地18941亩,拆迁60.7万平方米。铺轨1124.4正线公里,道岔231组,接触网1446.1条公里,房屋8.63万平方米。
控制性工程主要有栋梁坡隧道、格冲隧道、茅坪山隧道、沙坪隧道、哪唠隧道、大独山隧道、捧古隧道和姚官屯特大桥、北盘江特大桥。设计工期为安顺西站以东4年,安顺西站以西5年半。总投资680.08亿元,由铁道部和我省合资建设,其中我省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铁道部承担工程投资和施工组织。
贵州省铁建办于2010年6月与沿线各市(州、地)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拆迁实施协议,省政府于2010年9月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由省铁建办负责贵州段征地拆迁工作的总协调,沿线各市(州、地)、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
2014年3月16日,沪昆高铁贵州东段电气化工程全面动工。
从中铁电气化局西安电化公司获悉,沪(上海)昆(昆明)高速铁路贵州东段(湖南贵州省界至贵阳段)电气化工程于日前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境内的赖坡大桥上动工,标志贵州东段电气化工程全面动工兴建。
2014年4月14日清晨,从贵州省沪昆客专建设工地传来好消息,国家重点工程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的一重要控制性工程、全长780.60米的小寨坡特大桥连续梁胜利合龙,沪昆客专贵州段的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胜利。
小寨坡特大桥是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的咽喉工程,施工任务艰巨、环境艰苦、难度非常大,是全线重要的控制性工程。大桥于龙里县境内横跨山谷及洗布河,全长780.60m,桥梁0#桥台与路基相连,17#桥台与哪旁隧道相连,全桥孔跨布置为1×24+2×32+(40+3×64+40)m连续梁+(40+3×64+40)m连续梁+4×32m,其中,11、12#墩分别位于洗布河两侧,设计采用40m+3*64m+40m现浇连续梁跨越。桥梁主墩为圆端形空心桥墩,最大墩高62.5m。大桥桥址壑深坡陡、地势险峻、场地狭小、水流湍急,加之墩身高、跨度大,因此施工难度极大。
小寨坡特大桥作为管段内重点控制性工程,2014年列为沪昆客专贵州公司的重要考核节点,进行每月考核奖罚,此次小寨坡特大桥连续梁的顺利合龙,比沪昆客专贵州公司要求工期提前了12天。小寨坡特大桥合拢贯通后,将全面转入桥面系及无砟轨道施工,为实现沪昆客专贵州段的顺利通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沪昆高速铁路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沪昆高速铁路,又名沪昆客运专线,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八纵八横”的快速客运通道的一横,是一条东起上海,西至昆明的东西向铁路干线。沪昆高速铁路线路全长2252公里 ,线上设计速度300-350km/h。
沪昆高速铁路由沪杭客运专线、杭长客运专线以及长昆客运专线组成,途经上海、杭州、南昌、长沙、贵阳、昆明6座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沪昆高速铁路是中国东西向线路里程最长、经过省份最多的高速铁路,是国家规划的“四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和“四纵四横”铁路客运专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沪昆高速铁路全线轨道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正式贯通。2016年12月28日,上海至昆明高速铁路贵阳至昆明段开通运营,标志着我国东西向最长高铁——沪昆高铁全线通车(上海-贵阳段此前已开通)。沪昆高速铁路分为沪杭段、杭长段和长昆段先后施工。
上海至浙江杭州,线路全长169公里,其中87%为桥梁工程。
浙江杭州至湖南长沙,线路全长883公里,其中浙江省294公里,江西省506公里,湖南省境内83公里。
湖南长沙至云南昆明,线路全长1138公里,其中湖南境内408公里,贵州省544公里,云南省188公里,建设周期4年。
线上设计速度300-350公里/小时。
沪昆铁路有多少隧道
48个。上海至昆明高速铁路贵阳至昆明段将开通运营,标志着中国东西向最长高铁——沪昆高铁全线通车(上海-贵阳段此前已开通),全程通过48个隧道。沪昆高速铁路全线长2690公里,可以分为上海至杭州段、杭州至长沙段和长沙至昆明段3段。沪昆高速铁路横贯中国上海、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五省一市,设计行车时速350公里,全线共设置54个车站。
沪昆高铁江西段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系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拆迁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浦口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征地拆迁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补偿.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计划,物价,财政,监察,公安,司法,民政,农村经济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的变化台帐,做好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增减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 因建设征地拆迁的,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前款中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按行政区范围分两个层次确定:
(一)第一层次为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镇行政区范围.
(二)第二层次为珠江镇,桥林镇,汤泉镇,星甸镇,石桥镇,永宁镇,乌江镇行政区范围.
第六条 政府建立被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征地拆迁补偿管理
第七条 区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政府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街道(镇),村实行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其补偿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街道(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
第八条 未按照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拆迁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
第九条 征地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完毕.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领钱的除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十条 因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区征地拆迁事务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和拆迁事务协议.
第十一条 征地房屋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将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核, 经批准的必须在被拆迁房屋所在街道(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并按经批准的方案实施拆迁.
第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实施前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搬迁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区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裁决作出后,拆迁人按照裁决实施拆迁,但被拆迁人仍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第十三条 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须经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南京市征地拆迁上岗证》,持证后方可上岗从事征地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章 土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
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按土地补偿费综合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土地补偿费按以下规定支付和使用:
(一)土地补偿费总额的70%纳入被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二)土地补偿费总额的30%支付给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公积金管理,必须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经批准占用国有农场,林场,果牧场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应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标准,由建设单位支付土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其人员不列入被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第十七条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树木及名贵观赏树(苗)木,花卉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或作价收购.
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青苗,树木,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 农田水利及机电排灌设施,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能迁移的,由建设单位付给迁移费;不能迁移的,由建设单位依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需迁移坟墓的,应当予以公告.公告费,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届满,由临时用地的使用者负责恢复土地的原使用状况;无法恢复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对临时使用的耕地,如使用者无法自行复垦的,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委托复垦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条 取土及堆土用地,建设单位应当支付补偿和复垦费,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施工完毕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复垦.
取土用地深度超过三米的,应办理征用手续.
因施工需要使用鱼塘部分面积的,必须对整个鱼塘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第四章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补助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支付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用于因建设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农业人员的安置补助.
第二十二条 以省征地书面批复时间为基准时点,将被征地农业人员划分为下列四个年龄段:
(一)第一年龄段为不满16周岁;
(二)第二年龄段为女性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男性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
(三)第三年龄段为女性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
(四)第四年龄段(养老年龄)为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农业人员中二,三,四年龄段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安置补助费及70%的土地补偿费,列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员范围,并按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缴纳费用,同时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一)在被征地集体内世居或迁入本集体满十年,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和承担农业义务的常住人员;
(二)在被征地集体内世居,依法应当享有但因故没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该集体内没有承包地和不承担农业义务的人员;
(三)夫妻一方符合本条规定条件之一的,符合《婚姻法》迁入本集体从事农业生产的婚入人员;
(四)因参与小城镇建设,户口虽已迁出该集体,但其在该集体内仍有承包地并承担农业义务的;
(五)入学,入伍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现役士兵;
(六)入狱,劳教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服刑,劳教在押,刑满释放人员;
本条所涉及的迁入本集体的时间,从户口迁入之日起,到省征地书面批复之日止.
第二十四条 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应安置补助人数(不含第一年龄段人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安置补助的总人数=该组被征用的土地数量÷该组征前人均土地数量
该组征前人均土地数量=该组征前土地总数量÷该组征前二,三,四年龄段总人数
二,三,四各年龄段应安置补助的人数=各年龄段人数占二,三,四年龄段总人数的比例×该组应安置补助的总人数
前款计算公式中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以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成果为准;所涉及的人员数量以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员数量为准,不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所规定的人员数量;所涉及的年龄段以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年龄段为准.
70%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前款计算的应安置补助的总人数平均分配.
各年龄段人员安置补助费及土地补偿费个人分配额,两项费用合计达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最低标准的,由建设单位补足至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 被征地的农业人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安置补助费及70%的土地补偿费,不列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员范围,只向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一)因征地依法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该集体内其父或其母为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员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户口迁入该集体到省征地书面批复之日不满十年,但其在该集体内已依法获得承包地并承担农业义务的.
本办法所称在该集体内已依法获得承包地并承担农业义务的人员,不包括以转包,转租方式获得他人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人.
第二十六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列为被征地农业人员,不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一)户口从外地迁入该集体不满十年或虽已满十年,但在该集体内没有承包地,不承担农业义务的;
(二)经有关部门批准退职,退休回乡(含给子女顶职回乡),且领取退休工资的;
(三)本办法颁布前历次征地中进行过安置和保养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具体名单,由村民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人数组织产生,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成员讨论通过,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确定.确定后,由村民委员会在被征地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按前款规定确定被征地农业人员时,应当遵循土地承包经营者和房屋被拆迁者优先的原则;二,三,四年龄段人员的比例,应与征地前上述年龄段人员的比例相同.
市级及其以上的市政道路等线状工程,货币拆迁沿线农户居住房屋,其承包地未被征用的,可发放生活补助费(不含第一年龄段人员),但不列入本次征地安置补助人员,待其承包地被征用时进行安置补助.
第二十八条 征地后农业人员人均实有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撤销该村民小组建制;征地撤组后的剩余土地依法收归国有,原则上纳入土地储备,统一管理,由市,区人民政府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十九条 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应当纳入全市下岗和再就业人员培训体系;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包括本办法颁布前历次征地前已进行过安置和保养的人员,凡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均应当将其纳入城市低保体系.
第五章 房屋拆迁补偿
第三十条 建设征用土地,需拆迁农民房屋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实行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自拆自建两种.
用地位于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镇(不含原永丰乡)行政区范围内的,实行货币拆迁.
用地位于盘城镇(指原永丰乡),珠江镇,桥林镇,星甸镇,汤泉镇,石桥镇,永宁镇,乌江镇范围内征地撤组的,必须实行货币拆迁;不撤组但有条件实行货币拆迁的,可以实行货币拆迁;不撤组且没有条件实行货币拆迁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由农民自拆自建.
临时使用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按本办法规定实施拆迁.
第三十一条 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
其拆迁补偿款以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如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与土地使用证不一致的,以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为准确认房屋面积.
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建房许可证或只有建房许可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在计算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时,认可每户宅基地面积最多不得超过17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1.25.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均不具备的,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后突击抢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二条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拆迁的,其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拆除住宅房屋的附房,披房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第三十三条 货币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根据协议的约定,通知有关银行向被拆迁人开具《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款证实书》.
被拆迁人需要以拆迁补偿款支付其购房款的,其本人应当持身份证件向有关银行提交拆迁补偿协议,经备案或者登记的购房合同,《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款证实书》,由银行支付给售房人.
被拆迁人购买房屋价款中的拆迁补偿款部分,可免缴契税.
被拆迁人不需购置房屋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书,拆迁人应当同意其提取现金.
第三十四条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拆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其货币补偿款的基数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或中低价商品房,具体规定另行制订.
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款金额低于本区当年最小户型的经济适用住房总价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最小户型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第三十五条 住宅房屋实行自拆自建的,其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建设单位在此基础上,应当增加拆迁补偿款总额的25%作为公用设施配套费,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包干使用,专项用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农民自拆自建的新宅基地使用农用地的,建设单位还应当支付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有关费用.
农民自拆自建的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宅基地用地手续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十六条 非住宅房屋拆迁,对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产权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一)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拆除非住宅房屋中的附房,披房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属于营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给予不超过5%补偿;
(三)拆迁非营业用房中的生产用房,其设备的拆除,安装和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给予补偿;拆除其他非营业房屋的设施搬运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4%给予补偿;拆迁营业用房,其设施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2%给予补偿.
如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的,拆迁人仅对承租人因停业,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按前款标准进行补偿.
拆除具有区域功能性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按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的1.5倍计算,建设单位不再承担另行复建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个体工商户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的,被拆迁人必须提供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按以下规定补偿:
(一)货币拆迁的,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的,按住宅房屋货币拆迁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份按1.2倍计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他用途的,按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
(二)自拆自建的,按住宅房屋自拆自建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份按1.2倍计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
第三十八条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拆迁或自拆自建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费,过渡费,原房电话,空调,有线电视等设备拆移补偿费和电增容工料费等费用;被拆迁人的原房屋有装修的,拆迁人应当支付装修补偿费;被拆迁人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给予奖励费.
在职职工因房屋拆迁搬家,凭拆迁人出具的证明,所在单位应给予两天公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征地拆迁单位或有关部门谎报有关数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冒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截留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侵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沪昆高铁贵州段简介
项目概况: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东起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向西经贵州省玉屏、三穗、凯里、贵定、贵阳、平坝、安顺、关岭、普安、盘县后,至滇黔省界的壁板坡隧道,贵州省境内559.473正线公里。是我国《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沪昆通道的西段,是我国铁路网主骨架中的横向通道之一,是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西南内陆地区进行经济辐射的主要轴线,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作用巨大。
2 计划工期安排: 湘黔省界至安顺西计划总工期48个月,安顺西至滇黔省界计划总工期66个月。具体各标段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 施工范围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站前工程〔不含贵阳枢纽及相关工程(DK693+138~DK731+600)和壁板坡隧道〕。
2.5 施工内容
施工范围内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章节表对应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中的改移道路,砍树挖根,既有构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三电迁改和其他管线迁改(不包括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和西南石油管线迁改)及防护,青苗补偿费等;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不含照明工程、消防和永久通风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五章轨道;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中的站台墙、地道(仅为土建工程)、和排水沟;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第十一章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生产费,路基、桥梁及隧道岩溶注浆处理工程、临时电力地方电源建设费、瓦斯隧道通风备用电源费等相关内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2个标段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标段划分表
标段编号 标段范围 起讫里程 单位 正线数量 主要工程 备注
CKGZTJ-1 湘黔省界~盘坡隧道出口 DK419+530 ~DK454+588 KM 35.058 隧道8座/13491m(南门坡3685m、屯坡、盘坡3043m),特大桥5座,大桥20座,中桥8座,车站1座,路基10146m 含玉屏梁场。
CKGZTJ-2 盘坡隧道出口~栋梁坡隧道进口 DK454+588~DK499+054 KM 44.466 隧道34座/26704m(三岔坡3632m),特大桥2座,大桥30座,中桥13座,车站1座,路基7637m 含羊坪梁场、三穗双块式轨枕预制场及CKGZTJ-1和CKGZTJ-3标段双块式轨枕预制、羊坪铺架基地及贵阳东(不含)至湘黔省界铺轨(不含委托代建的贵阳东站至清镇东)。
CKGZTJ-3 栋梁坡隧道进口~格冲隧道进口 DK499+054~DK552+000 KM 52.946 隧道24座/38788m(栋梁坡9293m、坡脚、细宁沟、平敏、报信山5413m、上寨3495m),特大桥3座,大桥18座,中桥11座,车站1座,路基5960m 含城头梁场、台盘双块式轨枕转存场,贵州境内三电迁改(不含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和临电。
CKGZTJ-4 格冲隧道进口~凉冲1号大桥昆明段台尾 DK552+000~DK593+500KM 41.500 隧道21座/26597m(格冲6263m、小坳坡3254m、小高山、柿花寨、雷打坡3088m),特大桥5座,大桥14座,车站1座,路基8147m 含凯里梁场。
CKGZTJ-5 凉冲1号大桥昆明段台尾~沙坪隧道出口 DK593+500~DK636+589 KM 43.089 隧道17座/31202m(茅坪山7730m、山塘坳、杨柳冲、新庄、沙坪6584m),特大桥4座,大桥15座,中桥9座,路基4406m 含青山梁场、贵定双块式轨枕场及CKGZTJ-4和CKGZTJ-6标段双块式轨枕的预制。
CKGZTJ-6 沙坪隧道出口~柳花村隧道出口(贵阳东站(不含)) DK636+589~DK693+138 KM 56.549 隧道23座/34280m(白岩脚4467m、铜堡、旧寨、顶溪山、哪嗙7120m、高山3363m、苗天3341m),特大桥13座,大桥14座,中桥7座,车站1座,路基5730m 含贵定、乌当梁场、哪嗙双块式轨枕转存场。
CKGZTJ-7 清镇东(不含)~七眼桥1号隧道进口 DK731+600~DK784+137 KM 50.945 隧道19座/8357m,特大桥14座,大桥13座,中桥1座,车站1座,桥梁长度16091m,路基26604m 含平坝梁场、平坝双块式轨枕预制场及CKGZTJ-8、CKGZTJ-9标段和贵阳枢纽双块式轨枕的预制。
CKGZTJ-8 七眼桥1号隧道进口~马寨隧道出口 DK784+137~DK818+413 KM 36.479 隧道18座/12045m(蜜蜂寨2503m),特大桥8座,大桥9座,桥梁长度9979.8m,车站1座,路基10589m 含安顺梁场、幺铺铺架基地及清镇东(不含)至何家地大桥昆明端台尾铺轨。
CKGZTJ-9 马寨隧道出口~岗乌隧道出口(北盘江特大桥上海端台尾) DK818+413~DK881+602 KM 63.189 隧道18座/43485m(坡桑3140m、斗磨、丫口寨4475m、大独山11912m、岗乌13174m),特大桥8座,大桥9座,中桥5座,车站1座,路基7961m 含黄果树梁场、关岭Ⅱ型轨道板预制场,CKGZTJ-10、CKGZTJ-11标段Ⅱ型轨道板的预制及CKGZTJ-10标段Ⅱ型轨道板的铺设。
CKGZTJ-10 岗乌隧道出口(北盘江特大桥上海端台尾)~北盘江特大桥昆明端台尾(光照隧道进口) DK881+602~DK882+329 KM 0.727 北盘江特大桥1座,桥梁全长:726.93m。主桥采用1-430m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引桥及拱上孔跨布置为: 1-32m简支箱梁+2-65m预应力混凝土T构+4-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4-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2-65m预应力混凝土T构+2-48m预应力混凝土T构。
不含无砟轨道施工。
CKGZTJ-11 北盘江特大桥昆明端台尾(光照隧道进口)~刘家庄隧道出口 DK882+329 ~DK924+135 KM 41.806 隧道6座/40706m(光照5511m、何家寨8000m、捧古9373m、大茶山9942m、刘家庄7505m),大桥2座,中桥3座,路基139m 含普安双块式轨枕转存场。
CKGZTJ-12 刘家庄隧道出口~何家地大桥昆明端台尾 DK924+135~DK977+651.51 KM 53.516 隧道13座/32243m(林家屋基5855m、高塝5175m、高家屯6280m、六竹子、马桑哨4745m、何家地),特大桥8座,大桥8座,中桥2座,车站2座,路基10195m含盘县梁场、盘县双块式轨枕预制场和CKGZTJ-11标段双块式轨枕的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