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款贷款(房地产拖欠工程款)
如何贷款开发房地产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程序和流程
房地产开发贷款怎么办理?
一、贷款种类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二、申请条件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三、贷款流程1、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首先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贷款人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2、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银行规定程序,指定调查人员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概预算情况进行评估,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意见。3、银行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及所依据的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由银行审批贷款。商品房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银行颁布的有关中长期贷款授权规定执行。4、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商如何获得贷款?
可以通过抵押贷款。
方法:
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yh。
2、将部分已封顶但未售或难售的房子拿到yh去做在建工程抵押。
3、将已符合交房标准但滞销的房子办理好房屋产权证,在拿到yh进行抵押。
4、在目前银行紧缩银根的情况下,可适当选择mj借贷(利息高啊)。
5、如果有一定规模的话,可选择上市融资。
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称为抵押贷款。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基本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
2、受理调查
3、项目评估
4、核查审批
5、办理手续
6、资料归档
7、贷后管理
8、收贷撤保。
《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安装企业直接向开户行提出借款的书面申请,申明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偿还能力等情况。
第十一条:对开户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通知开发商正式填写《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申请建筑安装贷款的,根据资金期限,属于短期贷款的,通知建筑安装企业正式填写《流动资金(中短期)借款申请书》,属于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
第十三条:贷款调查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合法性的调查,除按照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外,还应调查、认定: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资格。主要调查借款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等项目。
(二)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有效性。调查开发商开发资质等级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经有权部门办理年检。
(三)土地出让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应调查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真实有效,土地规划红线图是否经批准。
(四)合法批件的完整性。应调查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交清,《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开)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已经开始销预售的,是否持有有效的《销预售许可证》;上述批件是否为临时性质的批件。
(五)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应调查贷款项目开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调查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属改变农业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红线图转让等形式变相“炒卖”土地;对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调查是否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可进行有偿出让。
(六)参建、联建协议或合同的合法性。
(七)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还要调查该项目是否列入国家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减免税费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划拨土地的取得是否合法。
(八)抵押物的合法性。
根据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用下列房地产进行抵押:
1.违章建筑及已列入范围的房屋、设施;
2.军事设施;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二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登记的地上房屋所有权,地上房屋所有权已经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根据房地产法对房地产转让的有关限制规定,应避免用下列房地产进行抵押:
1.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的,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3.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为国有土地的。
对建筑安装贷款的合法性调查,除按照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外,还应调查、认定:
(一)从事建筑安装的资格。主要调查借款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建筑安装、装修等项目,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有效性和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应调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有效,是否经有权部门办理年检,其建筑活动是否超越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是否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外地企业承建许可证。应调查外地注册的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持有进入本地区承建项目的许可证,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四)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中标和承建合同、协议真实有效。
(五)贷款实际用途合规。是否用于垫资承包等国家政策所列禁项。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建筑安装中长期贷款实行逐笔核贷,逐笔发放,按照工程设计和实际施工进度的需要逐笔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房地产项目贷款的条件与流程
印象中房地产开发商都是些暴发户,一定超级有钱,看万达集团就是。不过不少房地产开发项目也是需要贷款来完成的。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贷款。那么房地产项目贷款的条件与流程是怎么的呢?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条件
(一)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五)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六)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七)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八)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递交申请——受理调查——项目评估——核查审批——办理手续——资料归档——贷后管理——收贷撤保
房地产项目贷款一般数目不会很小,如此大额的贷款,审核与下发流程一定比普通个人贷款更加严格,最后需由贷款审查部门对贷款合同、有关协议等全部贷款手续中的各种要素、签章等全部贷款手续核实无误后,由信贷员填写贷款划拨凭证,经借款人认定,并逐级审批签发后,交由会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有关约定条款,分期、分批将款项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专户。
房地产开发贷款怎么申请?需要这些资料!
每个银行旗下都有很多贷款产品,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叫房地产开发贷款,邮储银行就有类似的产品,今天就来介绍一下该怎么申请。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根据销售进度还款,提款期后半年至少还本一次。
办理渠道
你可在当地提供公司信贷业务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审批条件落实→贷款发放与支用
申请材料
1、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公司章程;贷款卡及密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含附注);
3、预留印鉴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4、房地产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
5、项目环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必要的证照或批复文件;
6、资本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7、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开发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程序1、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首先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贷款人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2、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银行规定程序,指定调查人员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概预算情况进行评估,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意见。3、银行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及所依据的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由银行审批贷款。商品房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银行颁布的有关中长期贷款授权规定执行。4、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国家是不允许贷款作开发的
三、个人贷款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用于房地产企业贷款,个人贷款是无法用于房地产开发的,会问你贷款的用途等开发为理由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是不会审核通过的。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银行提供的,用于建设住房、商品房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建筑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具体贷款利率按央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执行,其贷款种类主要有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抵款、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除却一般贷款所需条件,房地产开发贷款还需基本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首先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贷款人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银行规定程序,指定调查人员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概预算情况进行评估,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意见。
3、银行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及所依据的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由银行审批贷款。
商品房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银行颁布的有关中长期贷款授权规定执行。
4、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有权部门核定的开发资质等级证明。(2)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3) 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某一期开发贷款的,按当期开发投资要求资本 金比例;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整个项目开发贷款的,按整个项目总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贷款风险预期较大的项目,应相应上浮资本金比例。(4)抵押物合法有效,对以房地产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的,只能用已形成的现实资产部分作为抵押物,且在建工程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市值的50%。(5)工程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规定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有权部门核定的开发资质等级证明。
(二)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
(三) 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某一期开发贷款的,按当期开发投资要求资本 金比例;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整个项目开发贷款的,按整个项目总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贷款风险预期较大的项目,应相应上浮资本金比例。
(四)抵押物合法有效,对以房地产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的,只能用已形成的现实资产部分作为抵押物,且在建工程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市值的50%。
(五)工程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的对象是注册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外资和股份制企业。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贷款原则上应采取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
扩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条件: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支持我国商品房开发和经营,加强对房地产贷款的管理,保障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该办法。各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遵循相关规定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两个房地产贷象。经国家房地产业主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贷款用途。用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住房开发、商业用房开发、房地产土地开发需的资金。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地产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房的贷款。
(三)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住房以外的土地开发和楼宇装饰、修缮等房地产贷款。
第七条贷款条件。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中第四条规定的贷款对象条件;
(二)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三)企业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中国银行开立款账户,并在中国银行办理结
(五)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六)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内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
(七)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八)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九)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十)将财产抵(质)押给中国银行或落实中国银行可接受的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
(十一)落实中国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专项附加扣除比例如何填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须知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
(一)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三)表内各栏
1.子女教育
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填写纳税人子女就读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学校名称。
本人扣除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由本人全额扣除的,选择“100%”,分摊扣除的,选“50%”,在对应框内打“√”。
2.继续教育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区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区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在对应框内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3.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住房租金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5.赡养老人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6.大病医疗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7.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签字(章)栏次
“声明”栏:需由纳税人签字。
“扣缴义务人签章”栏: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由扣缴单位签章,办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接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日期。
“代理机构签章”栏: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填写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代理机构印章,代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代理机构签章。
三、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注意问题
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权限降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门槛没有提高、停止办理期房转按揭业务?近日,沪上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痛下狠招”,采取各种具体措施,配合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措施,从房地产贷款中最主要的开发贷款和个贷入手,开始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务动真格。联系起不久前银监会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征求意见稿和更早的央行121文件,商业银行的这些动作,预示着在经历了“痛苦”的选择之后,银行终于在贷款规模和风险控制之间又走出了一步。
对于期房转让业务,该行现在持谨慎态度。以前在受理期房转让业务时,与现房转让在操作上没有太大区别,而现在则要求各支行在办理期房转让按揭业务时,必须在交易中心办妥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后才可以放款。据介绍,如果交易中心停止受理期房转让,房产贷款的抵押手续就办不出来,银行也就不会发放贷款了,这就意味着停止了转按揭业务。
房地产开发贷款:银根收紧
“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中,以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主。过去一段时间内,有的商业银行为了追求贷款规模,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新汉业不动产机构执行董事赵云飞分析认为,无论是银监会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导》,还是曾经引起轩然的央行121文件,没有商业银行的配合执行,都会成为一纸空文。他透露,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商业银行发放给发展商的开发贷款已经悄悄收紧,商业银行各分行、支行的贷款额度和审批权限等逐步缩小,有的银行索性取消了支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权。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方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每个银行都有,银行为了更好的管制开发贷,会制定一些列的管理办法,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方法,包括贷款对象、用途、种类、期限、等等,一起来看看吧。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方法1、贷款对象 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2、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住房开发、商业用房开发、房地产土地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3、贷款种类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4、贷款期限 住房开发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5、担保方式 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6、保险需求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前按贷款人指定的保险种类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7、自筹资金比例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比例一般为30%,国家安居工程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