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否为从合同(保证合同模板)
保证合同是主合同还是从合同
法律主观:
保证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吗
法律分析: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保证合同 无效
法律主观:
一、主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有效吗
主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保证合同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主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有效吗 ?根据上文知识我们知道,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周金龙咨询:在一些贷款合同中,常常会发现一些保证人出具的担保书中有这样约定:“不论因任何原因导致贷款协议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保证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担保书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担保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担保的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而一些抵押合同中也有这样的约定:“如因非银团原因造成财产抵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抵押人仍应依照本财产抵押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财产抵押合同所担保的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权机关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抵押人仍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且此情形不受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限制。”记载有类似内容的合同被签订后,法律效力如何,请法律专家予以解答。杨世军解答:关于上述问题,实质是指约定主债权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仍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未知“担保书载明的条件”内容时,单就这一约定来说,是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的。我国《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上述法规来看,担保合同主合同的关系是很明确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具有依附关系,通常情况下,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那么,是不是可根据《担保法》规定,通过自主约定,切断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使得担保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呢?这就需要厘清上述法律规定之间的逻辑关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按照约定”的真实意思是指,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可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并同时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担保责任。在此需明确: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与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后者是对主合同无效时债务人应承担责任的担保。在主合同无效时,前者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后者由于明确了是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故担保合同仍有效,担保人仍须承担相应责任。即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转变为围绕对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展开,此时若债务人履行债务,此债务已不是主合同债务,而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另有约定”时,只能是担保人与债权人就是否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进行约定,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效力才能独立,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在此情况下,担保合同所针对的是主合同无效后的担保责任,其法律效力自然不受主合同无效的影响。综上,未明确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银行与担保人间的担保合同将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将视担保人是否有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反之,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明确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担保责任,则不论担保人有否过错,均应依照此约定承担责任。因此,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认真研究法律条文的真实意思,结合司法实践表述,才能达到受法律保护的目的。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
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
(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一般无效。
保证合同是( )? 主合同 从合同 原合同 附件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什么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呢?
一、存在以下情形时,一般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保证合同是从合同,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无论你与对方的关系有多好,都尽量不要为其担保,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