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债务怎么办
起诉成功了对方不还钱,强制执行了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2、委托律师申请宣告对方为失信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不良信用记录。
3、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可以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司法途径将其名下财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4、如果仍然无法偿还,可以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并采取司法途径将其名下财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5、如果仍然无法偿还,可以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诉讼请求:即起诉人需要提出合法的要求或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返还借款、确认合同有效性等;
2、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即起诉人需要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和义务,例如当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
3、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人需要确定被告的身份和名字,不能将未知的人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事实和证据:即起诉人需要提供明确的事实和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例如合同、证据材料、证人证言等;
5、有合法的诉讼程序和法定期限:即起诉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诉讼程序;
6、没有法律禁止的情形:即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规定。
综上所述,应诉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伪造证据等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因此,建议被告在应诉前,认真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或律师的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欠债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怎么办
一、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么办
1、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你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你应得的部分。
2、如果是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可随时留意,等其有财产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42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1)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综上所述,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载明的给付金钱的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下达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对方的不动产,会立即予以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
4、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之刑责
5、如果并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对方不积极履行判决,法官会给其姓名 证件号码输入“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对其的高消费、贷款等方面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以此来迫使对方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二、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欠债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的话,如果被执行人有履约能力却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而被执行人的确无资产可以执行的,法院会暂缓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执行。
一、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刑责。
如果并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对方不积极履行判决,法官会给其姓名证件号码输入“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对其的高消费、贷款等方面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以此来迫使对方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法院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可以对被告人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还钱,或者有履约能力却拒绝还钱,法院可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事责任。当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无财产可以执行,这样会暂缓执行。
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怎么办
法律主观:
申请强制执行 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 列入失信人 “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 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 ,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 不履行义务 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 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迟延履行期间 债务 利息司法解释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强制执行结束后仍没执行来,怎么办
强制执行结束后仍没执行的处理:
1、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应得的部分;
2、如果是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可随时留意,等其有财产时再进行偿还。
法院的强制执行手续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由所在机关的法院进行受理;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结束后仍没执行的处理,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应得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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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申请执行后,对方仍不履行义务,可以采取的方法是:
1、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弥补债务。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弥补债务,执行可能会受到限制。
2、申请冻结资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冻结,以保证执行效果。
3、申请强制清算:对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强制清算可以将企业的资产变现来弥补债务。
4、申请破产清算: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过破产清算将被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变现,用于弥补债务。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资料有:
1、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 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强制执行前需要核对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2、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以便法院进行查找和联系;
3、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等,以便法院对执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拍卖等处理;
4、执行请求书或申请书,执行请求书或申请书是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文件,包括申请执行的内容、请求措施和理由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执行异议和申请复议的相关材料、委托代理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综上所述,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耐心和信心,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避免使用暴力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后老赖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老赖还是不还钱,具体办法如下:
1、查封、扣押和拍卖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进行拍卖以弥补债务。这些财产可以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通过拍卖,可以变现财产,并用于偿还债务。
2、冻结银行账户:法院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以防止被执行人将资金转移或隐匿。被执行人的资金可以被冻结并用于偿还债务。
3、薪资扣款:法院可以要求雇主在被执行人的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并直接支付给债权人。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被用于偿还债务。
4、限制出境:如果被执行人有出境倾向,法院可以限制其出境,以确保其履行债务或接受执行程序的安排。
5、公示曝光:法院可以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公示被执行人的信息,使其承受社会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6、强制拘留:在严重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拘留,直至其履行债务或达成偿还协议。
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后老赖还是不还钱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和拍卖财产、冻结银行账户、薪资扣款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