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医保还能起诉赔偿吗(走了医保还能起诉赔偿吗案例大全)
走医保后能要求民事赔偿吗
法律主观:
走医保后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主张侵权赔偿的依据是侵权法律关系;而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就侵权人责任的减免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减免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走医保了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可以的。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走医保了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走医保了还能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已经通过医保进行了治疗,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手续。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职工已经通过医保进行了治疗,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在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工伤赔偿。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应当出具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的申请和处理程序比较繁琐,请尽早向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咨询,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发生的突发事故或者因劳动过度、职业病等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
2 、在工作时间内外,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暴力、意外事件等造成的损伤;
3 、在工作时间内外,因执行公务受到的损伤;
4 、在上下班途中,因与工作有关的事故或原因受到的损伤;
5 、职工在参加劳动能力、职业病防治、康复治疗等与工伤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职业病或事故。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比较繁琐,请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咨询,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应当出具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进行工伤认定,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了农村医疗保险还能不能上法院当工伤起诉他人
工伤赔偿流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
2.不属于工伤,而你认为属于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为工伤。如果法院判决为不是工伤,则不构成工伤。
3.属于工伤,则根据伤情情况:不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鉴定时间一般为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确认伤残等级后)。确认伤残等级后,再找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4.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可延期15日。即最长为60日。
5.劳动仲裁裁决后,15日内,双方均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生效裁决。可以找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7.双方均对一审裁定/判决满意,不再上诉的,为生效判决,可以找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起诉讼的,二审审理期限:判决:三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裁定:30日。
9.二审为判决/裁定生效,可以找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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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医保还能打官司吗
法律分析:可以打官司。报没报医保报销,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医保所报销了的医疗费用,否则,事后报销单位也会向当事人追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被人打了后住院医保报销后还能报警吗?
被人打了后住院医保报销后还能报警。
在医保未赔偿的范围内,被保险人仍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后,如果产生民事争议的,符合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保险条件: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综上所述,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后,如果产生民事争议的,符合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走医保后能否打医疗事故赔偿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