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走医保后还能起诉赔偿吗(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走医保了还能让对方赔吗
法律分析: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肇事者不同意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的原因,是其认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非伤者本人所支付,也就是这笔费用不是伤者本人的实际损失。如果由其支付,会导致伤者从事故中获利。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主要原因: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伤者住院所花费的全部合理的医药费用均应由侵权人承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医保报销后还能保险理赔吗
法律分析: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交通事故报了医保还能起诉吗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报医保当事人有合理理由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诉讼。交通世故报医保与赔偿之间并没有冲突。只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人就有赔偿的责任,被害人就可以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被撞了走医保对方还赔吗
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医保报销类别及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住院分娩费用及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
5、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0、参保身份、变更,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1、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当事人人身损害的对方应承担事故责任的医疗费用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如使用医保先行报销的报销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医保未报销的部分受害人也可以请求责任人支付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事故走医保还能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医疗费已报销还可以获得赔偿,这是由于医疗保险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的,而不是和全额报销。对于已经报销的部门,由于患者并没有遭受实际损失,医疗机构没有赔偿义务。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和赔偿制度。在中国,医疗保险主要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两大类。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的,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商业医疗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当发生事故时,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支付医疗费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就不能要求赔偿。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他人的过错造成的,因此受害者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那么,事故走医保还能要求赔偿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医保是基于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参保人员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而赔偿则是基于规定,由侵权人对被侵权人的损害进行补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
因此,如果事故走医保,受害者仍然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和赔偿的支付方式是不同的。医保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其支付方式主要是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来进行的。而赔偿则是由侵权人直接支付给被侵权人的,其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财产。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和赔偿的支付范围也是不同的。医保的支付范围主要是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而赔偿的支付范围则更加广泛,除了医疗费用之外,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因此,如果事故走医保,受害者仍然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其支付方式和支付范围都是不同的。因此,受害者在要求赔偿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赔偿方式和赔偿范围。
综上所述:事故走医保并不能免除受害者要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受害者在要求赔偿时,需要注意医保和赔偿的区别,选择合适的赔偿方式和赔偿范围。同时,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交通事故走了医保保险公司还赔吗
法律分析:实际中,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走了医保还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认定为对方全责,则被害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人身健康权及造成其财产损害,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受到刑法的制裁。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保的医保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认定为对方全责,则被害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走了医保还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车祸后您应该及时与对方取得赔偿问题的共识,现在走医保再就医疗费用问题无法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啦,至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如果有调解协议不能再起诉对方,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协议是在被胁迫或者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可以起诉,不过证据一定要有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车祸后走的医保,还能起诉对方吗
车祸后走的医保,还可以起诉对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报医保当事人有合理理,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