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起诉可以作为证据吗(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
法庭上录音对话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
录音是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其五,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一、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3、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二、证据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1、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的关系。分析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或其它不良动机,及由此导致的提供虚假证据的可能性。如果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那么他们判断事物的角度就有可能失去公正,就有可能提供虚假的证据;
2、提供证据的证人自身的自然状况,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认识事物的水平等,鉴别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由于人们的自然状况不同,对事物的认识能力、鉴别能力就存在着差异,所提供的证据的可靠程度就有所不同;
3、证据因时间、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是否发生变化,从而鉴别证据的准确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环境的变化,证据本身可能会发生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而失去本来的面貌。证人还会产生记忆的误差,甚至思想或感情上的变化,导致不同证据之间发生矛盾,或者同一证据之间前后发生矛盾。这都会影响证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4、传来证据在传述、转抄中是否有差错;
5、调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中,是否有工作上的原因造成证据的差错。如询问证人的笔录记载是否有遗漏等等;
6、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从一证据和其他证据的联系中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录音算证据吗能立案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立案时,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录音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录音真实性:录音内容是否真实,没有经过篡改和修改等行为。2.录音完整性:录音内容是否完整,没有遗漏或删除关键部分。3.录音来源:录音是否来源可靠,是否存在偏见和个人主观意见等。4.录音时间点:录音的时间点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是否存在过度编辑等情况。如果录音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立案时,需要通过鉴定确认录音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录音作为证据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权等方面的规定。
非法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取得证据应当依法合规,禁止非法证据。非法录音不仅可能会被排除,还可能涉及到隐私权问题等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在获取他人录音前一定要先取得对方的明确同意或者依法授权。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满足真实性、完整性、来源和时间点等条件,并通过鉴定确定录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在获取他人录音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权等方面的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是否违法呢?
私自录音的,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属于合法行为:
1、录音内容没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录音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
3、录音形成的方式没有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录音可以做法庭证据吗
录音可以做法庭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
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他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否则就是无效录音。
证据的有效包括以下方面:
1、来源可靠:证据必须来源可靠,即证据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是虚假的、伪造的或者非法获取的。如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
2、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即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捏造的、歪曲的或者虚构的。如录音、录像等;
3、全面性:证据必须全面,即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应当全面、客观、准确,不能是片面的、片段的或者不全面的。如当事人的出庭作证等;
4、相关性:证据必须与案件相关,即证据必须与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能够证明争议的事实,不能是与案件无关或者无法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5、合法性:证据必须合法,即证据的获取方式、保存方式、呈现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如不能使用非法窃听、拍摄等方式获取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己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协助收集证据。当事人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收集虚假证据或者非法证据,否则可能会对其案件的胜诉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打官司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法院起诉的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过去曾作出过《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要求录音证据须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录制,但现在该规定已经失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自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规定:
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
这意味着以合法手段的录音等视听资料,具有证据效力。
扩展资料:
从本质上讲,起诉证据属民事诉讼证据的范畴,但由于起诉证据独特的作用,使其并不等同于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是一个大概念,而起诉证据是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个阶段性概念,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起诉证据是针对当事人起诉行为确定的一种阶段性证据概念,它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物证或视听资料。虽然可以认为当事人在起诉时提交的意欲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均为是起诉证据。
但准确地说,当事人在起诉时提交的证据,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起诉证据。因为当事人此时提交的全部证据并不一定都是针对起诉条件的,只有那些为满足起诉条件的证据才能成为起诉证据。
参考资料:《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百度百科
录音能成为证据吗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因此若是录音是非法录制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录音要符合以下三性:
1、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2、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3、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录音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录音时故意引导对方做某些回答,然后经过剪辑手段,获得一份有利的证据,这种证据也会认定为无效。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4、录音音质需要清晰,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件要证明的事实。
5、录音资料不要删除,保留原始录音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录音算证据吗能立案吗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立案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录音资料的证据力审判:需要注意视听资料的来源是否可靠;视听资料的形成时间、地点;视听资料是否与其他资料形成关联性;视听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同时,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为了提高胜诉率,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