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及流程)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等。
(1)申请工伤赔偿的受伤的人身份证原件。
(2)受伤的人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所取的医院发放的病历。
(3)受伤的人在医院进行住院的时候所发放的住院病历,这个住院病历要包括以下这些详细内容:登记受伤者个人信息的首页、登记住院的详细信息、各种检查身体的表格、如果是做了手术的还有记录做手术的单据、如果是出院了还需要出院记录。这些文件都要向医院盖取公章。
(4)因为受了工伤而导致影响了工作,要去医院对此开取相关的医疗证明,证明是因为受伤所导致影响的工作,还有受伤的人因为工作工资发放的清单,或者是可以证明其收入的材料。
(5)如果受伤的人因为伤势太严重需要请护理,还要开具聘请护理的证明以及因为聘请护理而产生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6)因为工伤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收据或者发票,或者是因为工伤而产生的住宿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7)如果受伤的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产生了职业病,并且已经让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则还要提交该机构给出的关于职业病导致伤残的鉴定表,在鉴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还要提供相关的收据或者发票。
(8)依据法律法规其他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工伤申请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缴费凭证;受伤职工的交通食宿费凭证等。而在申请工伤赔偿前,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纠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残疾等级鉴定)两个程序,才能进行赔偿,不同地区批时间也不同。
2.首先,你应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你不申请工伤鉴定,你就不能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必须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
4.伤势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等级鉴定。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等内固定设备,需要拆除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残疾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残疾赔偿。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证明材料等。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办理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
1、用人单位从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鉴定完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3、和用人单位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仲裁程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4、仲裁或者判决结果生效后,用人单位开始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事故赔偿需要的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者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及流程
法律分析: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的,需要完成以下流程:1、受伤职工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职工需要的材料是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医疗诊断书等;2、持工伤认定书到劳动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身份证明文件等;3、劳动监察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出具鉴定书;4、受伤者持鉴定书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工伤理赔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出院小结、工伤待遇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因工死亡,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工伤索赔的程序一般是: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申请。同时,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总之,了解清楚流程和所需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是顺利获得工伤理赔的关键。
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明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需提交的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 (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工伤处理流程: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医疗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医疗费。若评上伤残等级,可去社保局办理理赔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