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借款是否合法(两个公司之间可以借款吗)
公对公借款是否合法
看情况,公司和公司之间借款如有《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不合法并且是无效的,但采取委托贷款等融通方式的方法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公对公可以借款吗
法律分析:公对公是可以相互借款的。但公对公的借款仅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允许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并且依法建立的借贷关系也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公对公能借款怎么操作合理
法律分析:公对公的借贷,可以通过银行委托贷款,也签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约定一定期限支付本金和利息。或者通过个人转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公对公转账借款是否合法
公对公的借款,虽然有转账记录,有微信记录,是否能够索要回此笔借款来,这还得具体情况做具体的分析:
一、转账记录
转账记录只能证明转了这笔款给对方,但是不能证明这笔款项的用途是否属于借给对方的款,这就需要有其它的证据来证明此笔款是属于借款;
二、微信记录
微信记录可以做证据,但是要看微信记录中有没有此笔款项是借给对方的借款,而且双方约定了该笔借款归还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的日期,那么即使有证据证明了此笔款项是属于借款,但是对方可以永久地借下去而不归还。
三丶起诉事项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的日期,那么,就是起诉到法院也不可能胜诉。因为对方可以一直借下去,到对方想还的时候才归还。
所以,你方现在需要做的事是:
一、收集证据
1、该证据能够证明此笔4万元是属于借款;
2、该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应该归还的日期。
如果确实没有归还日期的证据,可以想个办法,让对方重新出具收据。比如跟对方说,鉴于现在特殊时期,资金都比较紧张,所以愿意跟对方宽限半年(或1年)延缓归还时间,哄对方现在新打出借条(注意不要打成欠条),一定要注意写上明确的系借款、资金用途和归还时间。
2-3工作日。公对公账户转账需要时间,这里以工商银行为例,工商银行对公账户转账分为实时到账和普通转账:
1、实时转账:在网银上提交成功之后对方即可收到款项,没有时间差。
2、普通转账:在提交之后,收款人不会立即收到款项,一般会在2-3个工作日内收到。
3、公对公转账分为同行转账,以及跨行转账。同行之间转账即时到账。公对公账户转账是公司对公司的转账,或者单位是对单位的转账。也称对公转账。
【拓展资料】
公对私转账现金支付或网银转账。具体的操作,和对公账户转账中的“公对公”是大同小异的。
公对私的转账,相对来说更为严格。因为对公账户发生的每一笔业务,都需要进行账务上的处理。但是如果按照规定程序,且用途合理,公对私是可以转账的。所谓的合理,是指工资、借款或报销等资金的支出。但是要“公款私用”,问题可就大了。
公对公转账借款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企业之间为了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当事人意思自治订立的民间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存在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属于不合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对公借款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一个公司可以借款给另一个公司,以公对公的方式转账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