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知识:说说民事诉讼中的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往往对一些案件作出驳回起诉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决。许多当事人对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决很不理解。那么,在什么情形下会驳回起诉?在什么情形下会驳回诉讼请求呢?两者有什么区别?其法律后果会怎么样呢?
一、什么情形下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实践中,驳回起诉有下列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就是说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其所主张的权利属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你来起诉,就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情形。
2、被告不明确。如被告的信息不祥(名字不明确,住址不明确),信息不明确,人民法院就无法通知被告应诉。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没有具体的事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就是说没有具体的主张,人民法院就不知道你要干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如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就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5、合同或协议约定仲裁的案件,就应当申请仲裁。
6、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7、属于政府部门处理的案件,如土地纠纷。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如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9、重复起诉的 法院也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二、什么情形下会驳回诉讼请求: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其陈述的事实,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原告起诉的诉讼主张要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举例说明: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到伤情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原告在诉讼请求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再举例: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3、原告错误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如欠款纠纷案,如果是合同产生的欠款就不要以借贷纠纷起诉。
实践中往往是由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错误确定,就不可避免地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有关联性,而导致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因而又称消灭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原告丧失的仅为程序上胜诉权,并未丧失实体的诉权。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两者的相同点都是原告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审判实践中,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是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主体可以针是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讼请求,还可以针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采用判决形式。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三、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
1、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对驳回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在对诉讼对象等作了变更后可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如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应予受理。
2、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
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主观:
裁定 驳回起诉的情形 :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定驳回起诉的10种情形
法律主观: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2、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判决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
法律主观:
裁定驳回起诉 的6种情形: 1、原告自身缺乏 诉讼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 申诉 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予以驳回起诉。 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或经一定期限后再起诉的案件除外。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 驳回诉讼请求 。
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等。 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衍生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判决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
法律分析:裁定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予以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无法支持原告胜诉的判决结果。此时,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无法支持原告胜诉的判决结果。裁定驳回起诉可以发生在诉讼程序的任何阶段,包括立案前、庭审中和判决宣判前等。裁定驳回起诉的主要情形包括:1、原告没有起诉的权利;2、原告没有诉讼资格;3、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4、原告的起诉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等。值得注意的是,裁定驳回起诉是一种“非诉讼性质”的司法行为,因此,对于原告来说,一旦法院作出此项裁定,就不能上诉或者重提同样的案件。同时,法院也不能再次审理同样的案件。
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还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仍有其他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针对法院的裁定进行申诉或复议等。此外,当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时,也应该认真分析案情,明确自己的诉求和证据不足之处,并考虑是否需要重新整理证据、修改诉讼请求等方式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裁定驳回起诉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作出的判断,需要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评估和审查。对于原告来说,应该合理规划诉讼策略,充分准备证据,确保自己在诉讼中能够顺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原告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或者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主观:
驳回起诉是对原告诉权的一种否定,是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具体可以这么说: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6、应当仲裁主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7、应先行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8、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9、一事不再理。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分析】: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被告提出有仲裁协议;7、劳动仲裁前置;8、重复起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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