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是败诉吗(驳回起诉是败诉吗被告是胜了吧)
驳回诉讼是不是就是败诉了
【法律分析】
驳回诉讼不是败诉。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经过开庭后驳回起诉吗?
在一次诉讼案件中,案件即使开庭之后,仍然可以被驳回起诉。但需要法院进行查明案件的情况。如果满足相应的条件,确实认为可以驳回起诉的就可以进行。但若是当事人有疑问,可以再次申请上诉。
一、经过开庭后驳回起诉吗?
可以,法院如果查明情况,认为确实可以驳回起诉的,是可以进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凋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二、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三、被驳回上诉的特点是什么?
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败诉是指在民事解纷过程中,当事人关于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未能得到裁判民事纠纷的独立第三者的支持所呈现的一种状态或者结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败诉是民事纠纷经裁判者审理并作出判断的一种状态。在这里,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败诉是由第三方裁判者作出的一种判断,凡是未经第三人裁判,而只是由当事人自主解决的民事纠纷不存在败诉的情形。就判断的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在民事诉讼中有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在民商事仲裁中有仲裁裁决书,在特定的行政裁决中有行政裁决书。
第二、败诉的裁判如有需要履行的内容,则该部分内容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对于在那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或者运用其它纠纷解决方式所得出的结果中不存有实质意义上的败诉,因为不具有执行力的结果在现实中不一定都能够得到履行,必要时还得依赖于有强制执行力的解纷手段。当然对于申请执行中的败诉更是直接体现了裁判应当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驳回起诉是会退还诉讼费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驳回诉讼是不是就是败诉了
驳回诉讼不是败诉。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算赢了吗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算被告赢,驳回起诉与被告胜诉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法律用语,也就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败诉是日常生活用语。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驳回当然是可以,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其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起诉后,权利并不丧失。由此得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法律用语,也就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被告胜诉是平常的白话,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代表原告败诉或者被告胜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驳回诉讼请求是败诉吗
驳回起诉不是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败诉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两者的区别在于:
1.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法院不受理,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我国法律规定,确认土地权属是政府的专有权利,法院无权对土地确权,假设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对土地的权属予以确认,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起诉后,权利并不丧失,他可以请求政府对争议的土地进行确权。
2.而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如某甲起诉要求某乙归还欠款,但他把欠条丢失了,也提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某乙欠他的钱,某乙也不承认欠某甲的钱,在此情况下,法院就会驳回某甲的诉讼请求,某甲要求某乙归还欠款的权利就从实体上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通俗地说,就是法院认为某乙不欠某甲的钱。
3.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法律用语,也就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支持。原告败诉是我们平常的白话,也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用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驳回诉讼请求是败诉吗
法律分析:
驳回诉讼请求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败诉,就其实质而论是就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民事权益纠纷所形成的结果而言的。而诉讼结果则是指法院通过行使民事审判职权,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有关法律而形成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肯定或者否定。人们所称的败诉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原告而言,就是其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经人民法院审理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二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三是被告不适格;四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过时效,同时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衍生问题: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
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的区别在于:
第一,两者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以实体法的规定为依据。
第二,两者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提起诉讼的原告;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提起诉讼的原告,也可针对提起反诉的被告以及提出诉讼主张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三,两者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否定,应当采用裁定形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从实体意义上对诉权的否定,必须采用书面判决形式。
第四,两者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而驳回诉讼请求则一般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结案时适用。
第五,两者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的权利。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诉讼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或主张依法不予保护或判决予以驳回的司法行为。
第六,两者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无新的证据,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
裁定驳回起诉是败诉吗?
裁定驳回起诉不一定等同于败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作出的不予审理的裁定。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实体权利上的败诉,仅仅表示原告的起诉没有满足程序上的要求,例如可能缺乏必要的诉讼材料或者起诉的对象不正确等。
因此,驳回起诉并不等同于实体权利的败诉,原告仍有可能在修正错误后重新提起诉讼。
举个例子,假设甲起诉乙要求归还借款,但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这并不表示甲失去了借款,只是甲的起诉没有被法院接受。甲可以补充证据后重新提起诉讼。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驳回起诉视为败诉。
综上所述,裁定驳回起诉并不等同于败诉,它只是表示原告的起诉没有满足某些程序上的条件。
驳回起诉是被告赢了吗
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胜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称的“败诉”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原告而言,就是其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
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收费标准根据案件不同收费不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诉讼费不可能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律师费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费用,由委托人支持。诉讼费则一般由败诉一方支付,诉讼费有按件收取,也有按案件涉及财产的金额进行收取的。部分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向对方主张律师费。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委托事物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相关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显然,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同时,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