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意思(征兵报名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意思)
征兵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征兵学费补偿代偿是指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法律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征兵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准大学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政策。国家会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则补偿款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军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两者是不同东西。
学费补偿是指在校已交纳学费的学生应征入伍,对其已交纳但尚未学完的学费进行补偿。
助学贷款是对高校贫困生申请了助学贷款的,毕业后应征入伍,无法以收入偿还贷款,由国家进行代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
学费代偿是国家之前出台的一项鼓励毕业大学生到西部工作的政策。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在校期间已减免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四)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学生。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什么?
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补偿代偿方法是怎样的?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学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或代偿其学费总额的1/3,3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符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上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
申请者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加盖校财务部及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向学校申请。
(二)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就业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选调生等特殊不签订合同的学生需提供政策性文件或公示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加盖就业单位公章的就业证明(二次分配毕业生只提供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5.申报人在校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6.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需提供)。
参军时学费代偿是什么意思
参军时学费代偿,即指个人在参军入伍前,通过某些途径获得的学费贷款,而且该学费贷款有必要在服兵役期间或服役后予以偿还的一种政策。学费代偿是一种借贷交换合同,学生在协议期间享有资助,同时保证为国家服务一定时期。参军时学费代偿旨在鼓励个人来到国家的阵营中,同时帮助有意向参军的人们减轻经济压力。
参军时学费代偿的好处多种,首先它能够鼓舞那些有意向入伍的人。它还能够为参军者提供一定的资助。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收到援助的机会越来越少,政府的这项计划就起到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此外,参军时学费代偿也是为国家服务的一种体现。通过这种方式,国家可以更快地聚集对服务国家和民族有强烈意愿的人们。最后,参军时学费代偿也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让那些表现特别突出的人们获得额外奖励。
参军时学费代偿的限制有很多,但最基本的限制是个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参军时学费代偿。例如,个人需先具有或准备好必要的入伍材料,并且已经获得了入伍的资格。此外,比如该人正在接受实习或课程学习,或者成绩不够格的学生或种种原因不_参军者,都不能申请该计划。其他的限制包括军队的规定和参军时学费贷款条款。对于那些选择参军但贷款难以偿还的人们,政府还有一些额外的计划,以确保帮助为国家服务的人们。
当兵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国家助学金代偿是指国家帮贷款人还贷款了,如果申请上了就一分钱不用还,国家帮贷款人全部还款。
法律依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二条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在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怎样
学费补偿代偿金额:按照实际学费金额填写,一般普通专业6000一年,艺术类专业为8000一年,再乘以就读年限,一般来说三年制普通专业填18000,艺术类专业填24000,学费减免填0。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年限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简单说就是入伍前毕业了学制是几年就补偿几年,如果入伍前没毕业就是已经读了几年就补偿几年。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5年制大专只有后2年算高职)。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征兵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关于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代偿问题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44.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45.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46.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7.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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