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职务侵占2023年新规定)
2020贪贿犯罪立案标准
一、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具有行为的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工作的廉洁性和国家的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贪污受贿的行为。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1、受贿数额较大标准:
30000元到200000元。
2、受贿有其他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贪污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公职人员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单位贪污多少钱可以立案,多少钱可以判刑
三万元以上。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贪污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具有高发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在1997年刑法中确立了其核心含义,主体上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行为手段方面则不限于非法据为己有的侵吞,也包括了利用职务之便的窃取和骗取以及各种其他非法占有的手段,对象上是公共财物。
并在382条中对该罪的主体进行了扩展,将其扩大了一个面,也包括受国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及社会团体委巧,管理或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并在刑法的93条中予以了解释,国家工作人员不限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由他们委派到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
这些解释无疑对理解国家工作人员和司法实务中认定贪污罪有了明确的指向,细究其中含义,可以发现其核也含义是公共职能,并从事的公务。
我国的刑法对于该罪主体的规定,从大的方面上说是国家工作人员,又通过立法解释给予了四个具体的人员分类,从国家机关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化及前述人员委派至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多少金额能被立案?如何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注: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
贪污罪应该怎么认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4、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5、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贪污罪的如何量刑
1、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个人贪污不足5000元,情节严重的。贪污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个人贪污或受贿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处拘役刑。
2、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5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情节严重的,以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84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
4、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另行规定。
5、索贿的从重处罚,一般比照受贿重处10%。
多少金额是受贿罪,受贿罪判几年,最新量刑标准
第一、贪污罪或受贿罪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受上述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国有企业、中外合资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
第二、贪污罪或受贿罪的立案起点为30000元(但如果贪污救灾、救济款或因此受过处分以及手段情节恶劣的,低于30000元亦可立案);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起点为6,0000元。
第三、贪污罪或受贿罪的最高刑为死刑,贪污或受贿30000元至20,0000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或受贿20,0000元至300,0000元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或受贿300,0000元以上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非法侵占6,0000元至100,0000元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侵占1500,0000元以上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立案标准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贪污犯罪的后果:
1动摇了执政党的合法地位。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抛头颅、洒热血,领导贫苦人民翻身得解放,建立新中国,赢得了巨大的威望。而今天少数人的腐败行为极大地侵蚀着党的肌体,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在少数地方,党的干部蜕变为官老爷,打着党和政府的旗号鱼肉乡里,党的方针政策得不到切实执行,党的威望被降低,党的组织被涣散,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被疏远,使党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严峻挑战。
2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能力。腐败行为不但严重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而且直接影响国家机关行政职能的正常行使。少数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利用特权大搞官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采取种种办法影响政府行政行为,甚至操纵政府决策,使政府失去公正性,必然导致政府行政能力的削弱。
3葬送了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党员干部能够走上领导岗位,既离不开其个人的努力,更凝聚着党和国家的长期培养和心血。作为国家的栋梁,他们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巨大的职务权力,丰厚的报酬和福利,远大的前途和幸福的家庭。一旦把握不住自己,锒铛入狱,不仅自己身败名裂,大好前途瞬间化为乌有,也使家庭失去顶梁柱,甚至牵连妻子儿女,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