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帮凶不知情是怎么定罪的(诈骗帮凶是怎么定罪)
帮别人转账涉及诈骗不知情
法律主观:
不知情帮人转账,如果是合法的转账行为不违法,如果对方利用其账号从事犯罪或其他非法活动,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诈骗帮凶不知情怎么判
法律主观:
不会的。如果公司实施了诈骗行为,而员工确实不知情,没有参与诈骗犯罪的话,是不用被刑事处罚的。通常,公司若有 合同诈骗 的行为,如果属于 单位犯罪 的话,需要对单位判处 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 刑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不知情的帮助犯怎么判
法律分析:诈骗不知情的帮助犯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只是单纯被利用的人,不会被判刑。《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帮凶是怎么定罪
诈骗帮凶的定罪应该根据其具体的行为性质和情节来确定。
一般来说,诈骗帮凶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
1、一是提供帮助和协助,如提供虚假证件、提供银行账户等;
2、二是为诈骗者提供庇护或者隐瞒其犯罪行为,如提供藏匿场所等。根据不同的行为性质和情节,诈骗帮凶可能会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首先,如果诈骗帮凶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共犯,即与诈骗者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那么他们将面临与主犯相同的刑罚。例如,如果诈骗帮凶在诈骗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参与制定诈骗计划、招募其他帮凶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与主犯相同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其次,如果诈骗帮凶的行为被认定为协助犯罪,即为诈骗者提供帮助或者庇护,那么他们将面临轻于主犯的刑罚。例如,如果诈骗帮凶提供虚假证件或者银行账户协助诈骗,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诈骗帮凶的行为被认定为帮助逃避处罚,即为诈骗者提供藏匿场所或者隐瞒其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面临的刑罚可能更为严厉。例如,如果诈骗帮凶为逃避处罚提供藏匿场所,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综上所述,诈骗帮凶的定罪应该根据其具体的行为性质和情节来确定。如果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共犯,那么他们将面临与主犯相同的刑罚;如果被认定为协助犯罪或者帮助逃避处罚,那么他们将面临轻于主犯的刑罚或者更为严厉的刑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诈骗帮凶是怎么定罪
诈骗帮凶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定罪和处罚情况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法律规定。
在诈骗案件中,如果帮凶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诈骗帮凶可能会被定罪为共同犯罪。在定罪后,诈骗帮凶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法律规定。诈骗帮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定罪和处罚情况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法律规定。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犯罪活动。
不知情的情况下诈骗有责任吗
如果确不知情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属于直接故意,且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是否知情,不仅要看本人如何供述及辩解,还要看其他犯罪嫌疑人如何说、证人如何证明、被害人如何指控等。是否知情包括确实知情和应当知情。如果属于应当知情,同样构成共共犯。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视情况而定:
1、如果确不知情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是否知情,不仅要看本人如何供述及辩解,还要看其他犯罪嫌疑人如何说、证人如何证明、被害人如何指控等。是否知情包括确实知情和应当知情。如果属于应当知情,同样构成共共犯。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一、诈骗罪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不知情的话,如果能够确实的拿到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是能够有助于自己洗清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了诈骗犯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的处理方式如下: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欺骗的故意,如果对诈骗不知情,也就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一般不构成犯诈骗罪。若行为人能够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诈骗行为不知情的,司法机关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遇到跨国网络诈骗,在被骗的情况下间接成了帮凶,请问我该怎么办?
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成立。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已经构成从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处罚金,没收财产
聘请律师,主动自首,交代案情事实,提供线索破案,减轻处罚。
所得财物会被没收。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团队,王永杰律师团是2013年河南“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无罪释放案辩护律师,是2011年“天价过路费案”时军锋的辩护律师,案件联系
诈骗不知道自己是帮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了诈骗,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确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了诈骗,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有证据表明确实不知情,并经过警察调查核实的,则不构成诈骗罪。成立诈骗罪要满足其四大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