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全部归女方所有有效吗(老公出轨后怎么签婚内财产协议)
婚内房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婚内财产约定离婚时有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签订协议离婚的,那么其在法律的条件下是有效的。若是双方根据签订的财产协议来离婚,那么双方还是不能够先判定离婚的,还要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二者是否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则不予离婚。
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
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签订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效的,所以离婚的时候会按照财产协议的内容来进行财产的分割,其中有特殊情况的会结合情况来进行分析处理,但在起诉当中会以协议为准。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内财产协议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在离婚的时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财产协议全部归女方所有有效吗
法律主观:
首先, 婚内财产协议 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 有法律效力 ,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签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并且,双方符合约定情况的,即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约定履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1、婚内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 将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不过,公证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 2、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双方做财产协议约定时,必须是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如果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比如是一方 父母的财产 ,那么都不能订立财产协议。 3、双方意思表述要明确 跟一般合同订立一致,双方必须有明确的意思,并且履行协议后,双方不得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等。 最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一定要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胁迫,比如被对方父母胁迫施压,那么可以在事后及时去法院主张撤销。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协议书离婚财产归女方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吗
法律主观:
双方自愿就是有效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婚内协议房产归妻子所有有效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当事人有效。只要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离婚协议的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经过夫妻双方签名确认并且注明日期后,该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当事人所有的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并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后依法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是有效的。必须明确的是,婚内双方协商写下的财产分配协议属于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违法的话,那么其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要注意的一点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形式才是有效的。因此婚内的财产分配协议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认定为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内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
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
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房子归一方所有协议书有效吗
婚内房子归一方所有协议书有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有权撤销赠与,但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不得撤销,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继续履行。
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比较复杂,下面简单介绍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法院通常让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不予处理,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解决。
综上所述,婚内协议生效订立协议的双方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的内容合法合规,订立协议是出于两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可以给他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等作出分割等,还可以约定家务的分配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或者经过公证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夫妻双方婚内协议有效吗
第一、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比如要明确各自名下有哪些财产,包括房屋的坐落、银行存款、股票账户、公司股权、个人物品等明确的罗列。对于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财产,更应明确的标明财产的权属。
第二、明确约定债务如何承担。很多时候,双方同意财产独立或者部分独立,实际上是与债务承担息息相关的。约定债务承担的条款不能与法律规定相冲突,不能够存在恶意逃避对外负债的情形,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三、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禁止性规定。
例:男方:甲,XXX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XXX
女方:乙,XXX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XXX
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市X城区民政局(证号XXXX)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在男女方面出现作风问题,导致双方感情危机,现鉴于男方悔过诚意,女方表示原谅。但为了约束男方有进一步的过错行为,保证婚姻及家庭的和谐幸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果男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导致离婚,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女方的;
3、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女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4、因男方原因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5、其他因男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经过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情况发生,男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女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男方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涉及过户登记手续的,男方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30日内办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如男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过户或者转卖给他人,则以财产在离婚时的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赔偿给女方。
2、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财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3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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