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后面超车出现事故谁负责
超车导致别人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但一般是后车责任。如果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一、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5、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6、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7、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二、超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超车方在超车时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法情况,一般情况下超车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具体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为准。
综上所述,别人不按规定变道超车被撞到了,责任一般归超车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变道后面车超车撞上,谁的责任
变道被后面的车撞了,如果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一、汽车变道被后车撞上是谁的责任
1、汽车变道被后车撞上是谁的责任,视情况而定:
(1)后车撞击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后车负全责;
(2)后车在超车的过程中,返回原车道时并又没与后车车辆拉开好距离,导致与后车车头发生碰撞,事故由前车负全责;
(3)前车在行驶时错过路口或掉头没掉完,倒车行驶撞上了后方车辆,那么就由前车负责;
(4)同一车道前车因突然停车导致与后车碰撞,由前车负全责。
二、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汽车掉头被后面超车的车子撞到谁的责任大
后面超车车主负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不得超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正常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如果车辆行至路口处发现前方车辆慢行会很自然的变换车道,而此时如果加大油门强行超越前车,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需由超车一方负责,而如果前方道路变窄,车辆不得不并线,则应礼让直行车道先行。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