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财产保全的程序:(1)提出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同时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2)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如果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3)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4)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求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有许多共同之处,如保全适用的诉讼的类别、保全的范围和措施、保全的程序等都是一致的。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主要有: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院财产保全流程
法院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备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办理担保事项、裁定处理、解除保全、赔偿损失等,对于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网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网上申请财产保全是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申请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百度浏览器搜索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1、注册登录
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首次使用系统的用户需要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
2、创建保全申请
3、添加保全基本信息
添加申请人、被申请人、原告代理人、财产线索信息。
4、添加担保信息
在线担保和线下担保需勾选对应的选项。
5、上传材料
上传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的法律,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诉讼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法律主观: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的同时或起诉后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裁定保全。申请人提供明确的线索;人民法院线索不同于实施。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明确的财产线索。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予以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上诉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裁定。五词(verb的缩写)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的裁定。如果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则不需要保全;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人在30人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六、赔偿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的具体内容和理由、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等;
2、证据材料: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的权利主张和被申请人存在财产损失的事实。例如,合同、发票、账单、银行流水等;
3、财产保全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保全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房产抵押等;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行政许可证、裁决书、判决书等。
综上所诉,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紧急措施,可以帮助申请人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有些人其实在诉讼活动进行过程当中,还会对将来可能会被执行的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的,所以就是为了避免法院最后的生效判决结果也没办法执行,因此在法律概念当中是可以有申请财产保全的这种救济途径的。并且,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这个问题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一般向法院提交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和证据就行了,法院自会做出定夺。
有些人其实在诉讼活动进行过程当中,还会对将来可能会被执行的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的,所以就是为了避免法院最后的生效判决结果也没办法执行,因此在法律概念当中是可以有申请财产保全的这种救济途径的。并且,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这个问题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一般向法院提交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和证据就行了,法院自会做出定夺。
一、民事诉讼中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要知道,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必须是有一些条件的,我们不能主观臆断当事人可能会做出一些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所以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并且附带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法院一般在48小时之内就会向申请者下达相关的通知书的,如果通过就会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就是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了。
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法律主观:
1、申请 诉前 财产保全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应列明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保全请求、保全理由及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等情况。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现金担保的,需存入法院指定帐户;房产担保的,需提交产权登记部门的无 抵押 和未被查封的证明原件,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汽车担保的,需提交车辆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证明原件,出具所有权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和车辆财产、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提交担保书的同时担保财产所有人本人应到法院签名盖章确认担保意见和提交其 身份证 复印件。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 诉讼 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填写的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其请求。申请之后,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可以聘请 律师 处理诉讼事宜。
法律客观:
财产保全一般应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在诉前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情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 房产证 、银行存折、车辆 行驶证 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 的申请可以是在诉前、起诉同时、诉后申请,而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
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财产保全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阅读全文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