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欠条和借条哪个更管用(打官司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打官司
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谈不上哪个更好打官司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二者又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款主要好和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欠友悉盯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条通常适用于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二、诉讼时效存在差异。借条和欠条如果是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期满之日起算;没有约定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害之日起算,而欠条则是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三、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陆物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上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效?
借条最有效,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两者完全不同性质。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以上是欠条借条法律效力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
借条和欠条哪个法律效力更大?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提起的主张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打官司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打官司时,一般来说借条更具有优势。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协议好还是起诉好
关于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哪个更好,这个问题实际上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做好安排,完全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正所谓“好合好散”,前提是对协议的内容和可操作性完全具有把握。但实践中,情况十分复杂,有些约定看似“合理”却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一方为了达到离婚或多得财产等目的对对方进行欺骗的行为十分多见。双方协议离婚以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或者一方私自转移财产使对方无法实现权力等等,此时,离婚协议并不能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要起诉到法院确认协议效力,法院确认有效后方可据此去申请强制执行。为能使离婚及相关问题一次性彻底解决,避免离婚后的纠纷,建议没有十足把握的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
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打官司
法律主观:
借条与欠条虽然是两种不同的书面凭证,但是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是有三年的法律效力,只要在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法律都保护其合法权益。一、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打官司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是差不多。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首先,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总的来说借条和欠条在诉讼中证明效力是一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二、有借条起诉法院也不支持的7种情况1、借款用途不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2、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3、借贷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出具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本事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该债权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债权能否得到偿还,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对借贷关系认可。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一方以借条为凭证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法院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链,说明借贷事实的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借条系孤证,不能证明借贷事实真实存在的,借条无效。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可能存在借贷合意,但是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借条无效。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三、借条的填写规范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与欠条之间不存在哪一个更好打官司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是差不多,用哪一个都可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打官司欠条和借条哪个更管用
只要借条和欠条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那么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借条通常更能直接的表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而欠条可能是因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因此借条能更直接地证明借款事实。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与借条哪个好打官司?
欠条与借条都可以打官司。欠条与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二者之间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的问题。欠条与借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两者性质不同。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
综上所述,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打官司时,一般来说借条更具有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上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效
法律主观:
一、法律上是借条有效还是欠条有效呢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二、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有些地下赌场有专门的放高利贷的人,看着你输光了,就会来问你“兄弟,我借点儿钱给你,没准你能返本”。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条也是无效的。2、被放贷人胁迫写下的借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那么这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借了高利贷的人一时半会儿都不能还清,于是他们会叫你重新再写一张高数额的欠条或借条。有些欠债人就可能不愿意写,但迫于放贷人的暴力威胁不得不从。3、借条中超过36%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就是说已经高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有些高利贷放贷比较聪明,会把利息计入本金,比如只借给别人3万,但他会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中写明借款本金为6万。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利息约定也是无效的。三、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打官司
法律分析:白条比较好。借条在法院诉讼中效力最高,其次是借条。
(1)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方一般很难通过借条本身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借条持有人不需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可以直接判决。
(2)借条持有人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原因,即必须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果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借据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借款事实。往往在没有查清“欠条”背后的事实原因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做出直接判决的。
法律依据:《民法》第668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打官司时,一般来说借条更具有优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一、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1、借条和欠条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二者均具有法律效力。但借条通常更能直接的表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而欠条可能是因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因此借条能更直接地证明借款事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有欠条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欠条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1、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协商中收集证据;
2、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也可以找中间人做保证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来延缓还款日期;
3、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所欠的款。但是借款人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其起诉时效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