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还是借条受法律保护(打欠条和借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打官司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实践来说,借条效力更大。
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
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人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1)借条主要因借贷而产生,形成原因明确。
(2)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出,形成原因不明确。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
若借条和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两者的诉讼时效都是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1)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2)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哪个有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首先先明确一点: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肆唤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借款事实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锋销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借条和欠条不存哪个更好的问题,二者法律内涵不一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裂基凯、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一、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1、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2、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3、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欠条范本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 )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借款用途: 家庭生活支出 。
二、利率为:月利率为 ______%;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 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三、还款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______%计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借款人确认: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五、其它: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如有保证人,则保证期间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前述借款人、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签署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欠条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本人(欠款人)确认:__________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欠付_____的工资,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本人承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以_______的方式向__________一次性将欠付工资支付完毕,欠款期内利息按月利率_____%计算。
若本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的,则除支付上述全部款项之外,还应向__________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欠条确认货款金额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本人确认以
__________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时确认以上联系方式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变动,本人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通知债权人新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本人未及时通知导致债权人无法进行债务履行的催告,本人承担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欠款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受法律保护。
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
借条的情形包括:
1、个人借款:个人向个人、或个人向企事业单位等借款的情况,此时出借人需要保留借条作为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2、企业借款:企业向个人、或企业向企事业单位等借款的情况,此时出借人需要保留借条作为借款凭证,以便核算账目和维权;
3、合同约定:借款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借款事宜,此时借条通常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4、金融机构借款:个人或企业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会出具借据或贷款合同作为借款凭证,与借条类似;
5、担保借款:担保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担保协议通常也会要求出借人开具借条,以保证担保人在必要时履行担保义务。
综上所述,借条是一种书面借款凭证,可以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实、金额和期限等关键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借条通常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款、担保借款等情形,有助于维护借款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上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效
法律主观:
一、法律上是借条有效还是欠条有效呢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二、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有些地下赌场有专门的放高利贷的人,看着你输光了,就会来问你“兄弟,我借点儿钱给你,没准你能返本”。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条也是无效的。2、被放贷人胁迫写下的借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那么这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借了高利贷的人一时半会儿都不能还清,于是他们会叫你重新再写一张高数额的欠条或借条。有些欠债人就可能不愿意写,但迫于放贷人的暴力威胁不得不从。3、借条中超过36%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就是说已经高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有些高利贷放贷比较聪明,会把利息计入本金,比如只借给别人3万,但他会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中写明借款本金为6万。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利息约定也是无效的。三、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上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效?
借条最有效,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两者完全不同性质。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以上是欠条借条法律效力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
借条和欠条哪个法律效力更大?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提起的主张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借条都受法律保护。
两者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当然是借条有法律效力
一、欠条和借条的本质区别
1、借款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的钱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的钱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而欠条,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所以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二、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正规借条
借条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无论是个人和单位,在日常生活中总会存在资金借贷等债权关系,较大的单位和公司会使用明确的借贷合同,而个人借贷由于金额相对较小,多使用借条或者借据等作为凭证,所以借条一般是用于民间借贷。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借贷双方虽约定了利息,有些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即使对方同意,该部分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产生纠纷。
借钱打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合法
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二者都受法律保护。但实践来说借条效力更大。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