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单的审计(工程审计资料清单)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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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工程审计内容包括: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

工程审计主要审计哪些方面

1、工程项目前期审计,指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所开展的审计。2、工程施工过程审计,主要是围绕工程项目的成本效益情况所开展的审计。3、工程项目终结审计,主要侧重于对工程项目中的经济责任所开展的审计。

工程审计内容包括: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6)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建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竣工工程决算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事项是否约定;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使用资产是不真实、完整。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转移挪用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建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存在问题。

8、尾工工程审计。

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工程造价审计是做什么的?出问题如何解决?

一、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审计

对于设计单位要进行优化,着重考察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采取设计不同方案,然后进行方案对比进行选择的方式,以提高施工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样更加有利于施工开展。要全面推行限额设计的措施,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二、做好预算阶段的造价审计

1.工程量审计

工程量审计主要是审工程量计算是否依据现行的计算规则计算、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缺项或重项等。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审计时可以采取全面审计法、重点审计法、对比分析法或指标分析法来提高审计效率。

2.单价审计

单价审计主要是审清单与定额的使用是否准确,定额换算是否准确,材料采用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清单与定额的单位是否对应,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所使用的补充定额是否合理等。

3.税费审计

税费审计主要是审税费的取费基数是否准确,税金、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费率是否准确,是否执行对应时间节点和地区法规条款等。

4.清单特征描述

清单特征描述是确定清单综合单价的前提,清单特征描述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后续的招投标活动与造价结算。由于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诱发业主与施工方的经济纠纷时常发生。审清单特征是要针对不同清单,认真把关描述清单涉及的结构、强度、材质、安装工艺等内容,既要准确又要简练易懂。

5.施工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经济、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预算。由于大部分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文件材料上不能体现,因此,审计中要关注常出现的垂直运输、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进出场、施工降水等项目漏项等问题,另外还要考虑施工机械选择、施工工艺的选择是否合理等问题。

三、做好签订合同阶段的造价审计

施工合同必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严禁违反招投标实质性内容,是做好签订合同阶段的造价审计的主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有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对应工程项目而言,把关好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有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施工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施工工期、质量保修内容及保修时间、违约后索赔的约定及存在争议后解决的办法等。

四、做好施工阶段的造价审计

加强施工图纸会审,对施工的进度提高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施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的相关要求来开展工作,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研,加强施工管理各项环节的监督检查,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

另外对于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杜绝初选返工问题,如果确实要进行施工变更,则必须及时分析出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再经过设计、监理、业主等多方的共同核实确认,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还要加强现场施工审计的管理,掌握材料、人工等各项费用的动态变化,提高审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做好竣工阶段的造价审计

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时,必须要将工程的施工图、预算书、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会审等前期资料进行认真翻阅,理解弄清后,再查看竣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后期竣工材料,综合所有结算材料,确定审计方向与思路,最后开展结算造价审计工作。

审计方向就好比走路方向,如果走路方向错了,走得再快也难达到既定目标,甚至离目标越走越远。比如在审核前要明确合同结算价款方式,是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等其他结算方式等。另外竣工结算审计必须到现场进行审核,对现场的具体状况与竣工资料相结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规定来开展结算造价审计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结算与实际相符合。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如何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在这种环境下政府审计工作必须紧跟形势之需,及时做出工作重点的相应调整,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

一、实行审计工作重点调整的必要性

(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就是国际通用的招标方式,它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自主填报包含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招投标方式。可以看出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是固定单价合同,一经投标,单项工程的合同单价就已确定,不得更改。采用工程量清单办法计价大大减少了结算时的工作量,因单价不能更改,工程量的出入也不会大,仅存在工程变更部分和由于编制标底的机构计算错误,即结算的可调性大大减少,只有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数量可以调整。

(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与旧的招投标的本质区别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先定价后施工,过去的招投标一般是先施工后定价。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后,中标的施工企业的投标书中的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成为工程结算的法定依据并且不能随意更改。定额模式下的招投标通过招投标一般是确定施工单位,为了规避风险施工单位很少有签订大包合同,施工合同签订一般是按实调整,按实调整即是根据施工发生的实际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根据甲乙签定的材料价格,计取有关费用进行工程结算。

(三)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下的结算审计中发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审计面临尴尬境地

1、在结算审计中发现招投标过程有问题

如果招标过程不严密,不能避免串标行为,由于中标的综合单价根据合同约定是具有合法性,到了结算审计阶段既便是发现中标价远远高于合理价格,判断出有可能是招标过程不严密所致,也很难纠正,只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因为招投标过程在前,结算审计在后,导致审计监督力度不强,结算审计滞后。

2、在结算审计中发现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签订的不完善导致造价提高

由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签订基本上控制了工程的造价,所以合同有关造价方面的条款尤为重要。按观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如合同不约定,因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量的增加超过15%幅度,其应重新编制综合单价并不得低于原综合单价。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价款的调整就会规避工程量的调整引起的综合单价的调增。到了结算审计阶段,如果发现合同签订没有规避上述风险,审计不能纠正。

3、在结算审计中无法审计签证的真实性

签证是工程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算审计仅仅是资料审计,施工过程已经过去,签证的真实性很难去考究,通过推理发现签证不合理也很难推翻,结算审计在签证这个环节是审计缺位的。因此,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串通一气制造虚假签证,骗取国有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4、在结算审计中发现某些材料价格签证远高于市场价格

由于工程变更,有些单项是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有些材料价格在工程量清单中也不包含,以上材料往往需要甲乙双方签证。一经签订就具备法律效力,即便在结算审计中发现此部分价格过高也很难纠正。

二、政府审计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下应抓住以下四个重要环节

(一)工程的招投标阶段

工程的招投标对工程总造价起决定性的作用,加强此环节的监督也尤为重要。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审计监督内容应包括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公开招投标,招标文件是否合理,评标定标办法是否合法。如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审计部门可以审计建设单位提报的招标文件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比如为了防止串标,审计部门可以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编制一个工程预算控制价,该价格的制定应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作为中标价的衡量标准。这样就可以从技术上防止串标行为。

(二)工程合同签订阶段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合同的签订尤为重要。合同签订的有关造价条款必须落实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款,如果合同有关造价条款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将会使招投标形成的综合单价、措施费无效,使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完全流于形式。所以审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审计,仔细阅读合同有关造价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能够规避风险。

(三)施工现场签证阶段

一类签证是清单内含有项目的签证,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先定综合单价再施工,如果放松了签证的审计,施工企业就有可能达不到施工图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多要了工程款,甚至影响工程质量。另一类签证是工程变更的签证,只有在签证发生时审计到位才能真正监督其真实性及合理性。

(四)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结算的审计包括工程量调整审计和价款的调整审计。工程量的调整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以上三种情况发生的工程量调整,审计部门要审计其调整的正确性。工程价款的调整包括由于工程量的变动需调整综合单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设计变更新增的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可由施工单位重新编制;二是清单有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结算中应扣除原有价款;三是清单有误或设计变更而调增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四是清单有误或设计变更而调减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及清单的计价办法依法审计。(作者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审计局)

工程竣工审计时候具体看哪些清单?

(一)工程结算资料

1.与甲方的大结算件

2.与民工、分包的结算件

3.外部租赁工具、机械的结算件或协议书

(二)与指标完成的相关资料

1.该工程项目的全责承包责任状(或承包合同、工作合同)

2.各项指标实际完成证明资料

工程工期:由本单位生产部门提供验收移交证明书(证明工程工期是否按期完工,如工期延长还需工期顺延签证)

工程质量:由本单位质量部门提供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达到的等级)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由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供证明材料

工程结算回件时间:由本单位预算部门提供

工程款回收率:由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确认后计算的(收款/完成产值)(在责任状约定或合同约定的时点上)

工程各项收支与管理:由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核实后,做出该项指标是否完成的确认

利润总额:由审计人员完成对财务、成本的审计核实后,做出该项指标是否完成的确认。

(三)与财务、成本状况相关的会计资料

1.该工程的会计凭证、工程施工明细账

2.器材采购台帐、采购单据、各月份材料收发表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就要是对工程投资认定:

审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建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

包括:工程前期,工程中期,工程后期。具体为:立项,可研,概算相应的批复;四制的执行等

2-1、一类费用是否有相应的工程结算报告或其他合法鉴证;

建安投资是否经过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审计认定;

设备投资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

2-2、二类费用执行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取费标准

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是否经过中介审计认定;

设计\监理\招投标\中介等相关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的取费标准。

3、概算执行情况

可围绕上述几个方面收集资料;

你所说的:合同清单肯定要,设备移交确认单属设备投资,也是需要的,决算清单是基本资料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几种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及复核的步骤、流程与技巧-工保网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狭义上的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总包或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工程结算审计复核

工程结算的复核一般应当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及其配套定额的规定,针对承包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对照依据竣工图(或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套用承包商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工程结算金额进行复核。

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图(竣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签证单、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设备、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单等资料,主要针对构成工程造价的三个要素——工程量、清单价格、各项取费(量、价、费)进行逐项核实。核实中,发现与事实不符、与合同约定不符、与国家规定不符的项目或各类差错,即作为核减(核增)项。

1、工程结算审计步骤

工程结算审计的步骤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复核、变更工程量复核、单价复核、单价调整情况复核、措施费复核、暂列金额审计、暂估价审计、计日工审计、总承包服务费审计、合同工期审计、规费计算缴纳情况审计等。

一、合同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竣工资料计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基本上均按照图纸标注的尺寸计算工程实体工程量(即净用量),不考虑合理的施工损耗,审计人员应该对工程量的计算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工程量与工程实际不符、重复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错项和漏项等问题。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众多,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抽查法、利用经验数据判断等多种方法。

二、 变更工程量复核

审计人员要以施工合同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其中材料价差以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为准,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签证单,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审核、认定,剔除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现场签证制度规定的签证单。

三、 单价复核

审计人员要按合同规定的有关结算条款、投标报价清单、有关定额、取费标准审核结算书。

四、 单价调整情况复核

审计人员要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五、措施费复核

审计要核实措施费等的计算基础、适用范围。措施项目是相对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是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总称。

实际的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进行计价的工程量,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并按规定确定综合单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按规定确定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具体要判断:

1

措施项目清单是否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所列的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可结合的资料有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

2

措施费计算是否准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审计人员可以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对招标控制价中所列的措施项目计算是否准确进行复核。

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暂列金额审计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它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由招标人用于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暂列金额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七、 暂估价审计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八、计日工审计

计日工是对零星项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包括完成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其费用的计价,类似于定额计价中的签证记工。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金额计取。

九、总承包服务费审计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按实际总承包服务工程固定比例计取。

上述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属于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审计人员在对其他项目费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其他项目费的编制合理性,主要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

十、合同工期审计

是否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并执行合同关于工期的奖惩办法。

十一、 规费计算缴纳情况审计

规费项目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构成)、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部分行业仍保留)等5项费用组成,其计取标准由施工单位所取得的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规费费率计取。

十二、税金计算缴纳情况审计

税金是依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各项税费的总称,视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2、工程结算审核的流程与技巧

一、资料的审核

目前的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跟踪审计外大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蔽情况只能靠业主及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显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甑别就显得尤为重要。接受委托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详细的书面资料交接,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

1

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

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

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

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

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

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在审核以上资料时必须甑别:

1

是否为经过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送审资料,以确定其资料的可靠性,任何施工方送审的资料及补充资料均是无效资料,应经过业主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

2

是否为原件(原始资料),以推断其资料的真实性;

3

所有的资料是否编号连续、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以判断其资料的有效性。在甑别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时还应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并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要求业主回复及提供补充资料。

二、合同的审核

施工合同审核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的模式(即总价包干与综合单价包干两种模式)、工程结算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等等。

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堪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

对于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工程,工程量为据实结算,审核前一定要重新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与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到准备充分、心中有数,计算时切忌按图计算,一定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式处标注计算依据,以便与施工单位核对时方便查找,做到有理有据。

对于施工合同中对工期与质量标准有约定的,应征得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对工期与质量标准进行奖惩。

三、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你投了标,表明你对招标方有兴趣,你就要响应要约邀请中的条件,也就要满足要约邀请中的规定,也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投标方既然要投标而最终又中了标,那一定对招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与承诺是作为我们最终结算时对造价是否增减的重要审核依据,尤其是招标文件中对措施费的报价方式的明确规定,审核时要重点关注,合同外增加费用是否要调整与其对应的措施费。

四、设计变更的审核

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难免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的设计变更才算有效变更,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在审核变更单时,要留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变更,是否引起了造价的变化,同时要注意变更的时间和费用减少的变更单,有的变更单从时间上可以判断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此种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反应在合同中,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如为总价包干项目则不应调整造价;有些变更单并不引起造价增加,只是一些方案的细化与说明,审核时一定要前后推敲,仔细核对原施工图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引起造价减少的项目,施工方在送审时不会主张,我们专业工程师要拿出有力的依据来说服施工方,从而准确确定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

设计变更的价款计算方法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审核过程中,对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的子目,一定要注意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要特别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也应按此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价格的套取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取费标准也应与原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中的费率一致,如果有下浮或让利的也应按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

五、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额外发生的一些事件,它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都会引起造价的增加。审核过程中要注意签证单上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或是有多个负责人签字,就应提出质疑,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均为有效文件。

尤其对签字为“情况属实”的签证单,只能说明事实存在,但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引起的签证事项,是否要增加造价,该增加多少都要重点审核。另外,以实物量形式进行签证的,应按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费,如以“元”的形式进行签证的,不应列入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另有说明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工程结算是建议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公司三方谈判的过程,因为各方站的立场不一样,有时会对合同文件、相关法规等的理解产生歧义,因此产生争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当我们产生争议时如何解决呢?可以采取三方沟通协调会、向权威部门如定额站咨询、协调不成还可以采取仲裁或是起诉。在审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方少报、漏报的情况,此时会在送审价的基础上增加造价,当出现增加造价时,业主很难接受,此时就要主动与业主沟通,用有力的法律、法规说服业主,以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使结算审核的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七、成果文件的编写

一份好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最终审核结果反映在成果文件中。成果文件中除了应包含最基本的信息如:编制说明、项目概况、审核依据、计价依据、编审方法等外,还应对结算争议问题的阐述及最终解决办法进行说明特别,以便多年以后有据可查;同时,对业主在本项目上的管理一定要用心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业主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参考。

工程结算审核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与技巧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直接影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而且也关系到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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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民法典》对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动产,而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承包人扣留建设工程拒绝交付属 ...
2023-11-22 16:29

工程款审计需要些什么(工程款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竣工图部分,要求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包合同价和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部分按资料和计算书顺序逐项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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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若另行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则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认定无效,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标合同相关内容各自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2023-11-23 16:54

审计核减工程款诉讼风险(工程审计核增和核减计算规则)

一、基层审计机关工程投资审计风险的存在原因分析(一)基层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能力相对偏低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造成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能力相对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受人事编制的限制,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的数量相对缺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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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一方当事人能否对工程款结算再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工程量或者工程范围均无异议,可以以约定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款的,则法院不应允许一方当事人对工程款结算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 如果当事人就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对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进行了约定, ...
2023-11-23 16:48

财务审计工资挤占工程款

第四条 审计机关对企业会计报表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一)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第十条 审计机关对企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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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诉前选定鉴定机构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诉讼中当事人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诉前单方选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当事人在诉讼前 ...
2023-11-23 16:48

煤改气工程款结算清单

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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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项目借钱是否算夫妻的共同债务

因为工程项目借钱如果收益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2023-12-11 16:09

市政有工程款清单吗(工程款结算清单)

3.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计价方法和各种因素计算,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担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一、投标条件及投标前准备工作(一)投标人基本条件1.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即投标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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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或者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定工程造价不一致的,应以哪份文件认定的价款为工程结算价?

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因此应以合同约定价款作为结算价;若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则应以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作为工程的结算价。若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工程结算价的,则应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结算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2023-11-23 16:42

工程款鉴定与审计区别(工程造价鉴定与工程审计的区别)

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要点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从技术层面基本一致,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技术成果是凭借相关资料履行程序化的绵果,是合同双方借以谈判的基础,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是判案基础,两者性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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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价,一方当事人能否就工程造价提出鉴定申请?

不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23 16:48

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款清单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深入理解 FIDIC 合同条件下工程量清单的特点和功用,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笔者就实践中存在的案例,分析了 FIDIC 合同条件下工程量清单,及其与合同类型、与合同内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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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程款欠条怎么打生效

工程款欠条,是可以证明发包人未完全履行给付工程款的有力证据之一,根据相关法律中关于证据的规定,双方书写工程款欠条的,应当写清楚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 ...
2023-10-07 10:18

工程款审计报告范文(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范例篇一:内部审计报告范文金莲花药品批发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目录)一、 金莲花公司概况(基本情况)二、 审计发现问题汇报1、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2、物流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对金莲花现有财务人员的评价(审计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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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当事人委托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系争工程进行了鉴定,能否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

若不存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或经过质证认定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他情形的,一般不允许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 ...
2023-11-23 16:42

如何审计揶用工程款(审计后发现工程款超付)

3.分析法  分析法指造价审计人员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离和分类,综合分析、发现疑点,然后揭露问题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某些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到现场实地观察和检查,尤其对某些涉及造价调整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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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拒绝修理、返工的,发包人能否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可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2023-11-23 16:36

工程款预缴税所需资料

三、合肥市瑶海区预缴税需要什么资料四、跨县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需要带什么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按照下列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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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能否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

不能。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的责任比例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建设 ...
2023-11-23 16:54

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双方就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鉴定期间能否作为顺延工期期间?

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2023-11-23 16:36

预支工程款所需资料(预支工程款模板)

你好,我看主要是:对方应该提供工程合同,如果是首次预支应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伏款条件,如果是工程过程中的预支,那至少应该有甲方代表签字的工程进度证明,如预计价单等.当然,不管什么时候付款,施工方的预付工程款的申请单(也就是你说的借条)是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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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法律)

“工程价款”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款包括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法律主观:行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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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清单的审计(工程审计资料清单)

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工程审计内容包括: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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