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伤残鉴定标准图(右手伤残鉴定标准图片)
右手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主观:
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人上、下中切牙切缘问测量。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问(相当于4.5cm左右)。张口困难I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困难Ⅱ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完全不能张口。右手伤残鉴定标准如上所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断了右手属于几级伤残
断了右手属于几级伤残需要进行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四级伤残,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或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2、五级伤残,双手掌缺失7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8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十指完全丧失功能;
3、六级伤残,双手掌缺失5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6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90%以上;
4、七级伤残,双手掌缺失3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4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50 %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70 %以上;
5、八级伤残,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30 %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6、九级伤残,双手掌缺失5%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2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30%;
7、十级伤残,一手掌缺失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如下:
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十级手指伤残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见下面:
十级伤残是指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的。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右手残疾等级标准
右手残疾等级标准,具体如下:
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4、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到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到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6、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7、九级:一手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到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拇趾末节缺失;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综上所述,如果是人体损伤的,造成功能丧失20%以上者,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造成功能丧失5%以上者,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左手大拇指进行伤残鉴定,确定等级之后,才能确定赔偿。如果是工伤,造成左手大拇筋断了,可鉴定为九级伤残,享受本人九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手指工伤鉴定标准图解
手指的工伤认定级别的鉴定规定:
1、九级:一手食指两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
2、八级: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
3、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现在只有你自己去衡量等级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认定范围: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
右手大拇指缺失一节算几级伤残?
右手大拇指缺失一节,符合七级伤残标准规定。\x0d\x0a《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x0d\x0a\x0d\x0af)六级\x0d\x0a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x0d\x0a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x0d\x0a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x0d\x0a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x0d\x0ag)七级\x0d\x0a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x0d\x0a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x0d\x0a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x0d\x0a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