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国家赔偿超过30万元追责)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100万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 = 事故责任人 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 精神抚慰金 ,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5(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6(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赔偿项目: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在生活中,生病什么的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因为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过失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则是不常见的事情。为了保障患者的个人权益和被损害的利益,国家出台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那么,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医疗费赔偿金额是已发生医疗费用和预期医疗费用的总和,其中,误工费赔偿是按照误工时间与患者收入标准的乘积,也就是需要赔偿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此外,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数额是等于住院时间与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乘积。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还需要支付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丧葬费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不得不说的是,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需要陪护的话,陪护费赔偿金额是按照陪护天数、陪护人数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的。此外,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一般是什么
1、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
3、计算赔偿总额;
4、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护士误将针头留幼童头中, 手术取不出,家属要求100万赔偿多吗?
家属要求医院赔偿100万根本就不算多,毕竟医院的误操作导致这名孩子承受着严重的伤害,同时对于这名孩子未来的生长发育也存在一定的影响,所以本人觉得家属要求医院赔偿100万根本就不算多,金钱与健康相比,当然是健康最为重要。
这个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不到一岁的女童因为天气原因感冒,所以这名女童的家属就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可是护士在输液的时候不慎将留置针的软管路段,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还是没有把孩子头上的争取下来,就这样软管消失在了远远体内。而家属对于这件事情反应非常激烈,因为家属担心这一段软管如果通过血液流到心脏,那么对于这名孩子的生命会造成严重威胁,所以孩子的家属向医院索赔100万元。家属要求医院赔偿100万的这个要求非常合理
这件事情发布网络以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为这名女童才不到一岁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的非常让人痛心。通过医院的介绍,留置针的针头是塑料软管,并不是金属材质,所以这种软管可以通过血液的流传到孩子的心脏或者其他脏器处,一旦堵塞血管就会对孩子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孩子的家属向医院索赔100万元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孩子的生命是有价值的。总结
总的来说,这起医疗事故是因为护士的误操作而导致的,但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涉事医院的负责人称,目前不能确定这段软管是否留在体内,需要进一步的观察才能得知,而对于精神损失赔偿费目前医院和孩子的家属并没有协商好,不过本人希望家属和医院本着以救治孩子为主才是最重要的。
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统一规定,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要根据事故等级情况来进行认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认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统一规定,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要根据事故等级情况来进行认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认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统一规定,造成伤残的没有最高赔偿额,造成死亡的有最高赔偿额。如是造成患者死亡,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心脏支架手术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医院当然是有责任的,
您所说的那些责任已经差不多了,
很难再找出其他责任,但是就这些,
至少应该10-20万的赔偿了吧。
注意一下手术医生,护士,医院是否有资质
(每个级别医院都有自己的行医范围,尤其是这些高精尖手术,
当然,三级医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没有资质而出现这种结果,
那么医院当然是全部责任,
非法行医,很严重。
赔付数额的多少与医院责任的大小当然是有关系的。
当然,患者死亡与疾病本身严重也有一定关系,
所以,这种情况下,
尽量多要一些,
适当时候做一些让步,
个人感觉,
10-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