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包括哪些(侵权纠纷包括哪些具体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侵权责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它是指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是指因民事法律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因此,侵权责任纠纷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侵权纠纷包括哪些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公民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决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等,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衡平权和继承权。一、在构成要件上。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二、在赔偿范围上。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三、在责任方式上。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四、在免责条件上。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五、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特殊侵权责任
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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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人侵害了另一方人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侵权行为:
1.人身侵权:如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等。
2.财产侵权:如盗窃、抢劫、损毁、毁坏财物、非法占有、侵犯知识产权等。
3.合同侵权:如违约、未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等。
4.交通事故侵权:如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
5.医疗侵权:如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误诊、治疗不当等。
6.环境侵权:如企业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擅自占用耕地等。
在侵权纠纷中,受侵害方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等。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受侵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侵权纠纷有哪些
法律分析: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什么是侵权纠纷
法律分析: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不同。权属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在权属纠纷解决前,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侵权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权益的归属是明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知识产权侵权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侵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侵权,即侵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专利需公开技术;2、商标侵权,即侵犯他人商业标志的使用权;3、著作权侵权,即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发行等权利;4、其他工商业信息等,比如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发明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时不需要公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才能适应时代。侵权行为俗称是指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这也是法律命令禁止的,在日常生活中,侵权行为存在很多种情况,有些是涉及财产的,有些是涉及人身权利的,法律规定的很全面,那么民法典中侵权行为有哪些?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侵权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九条 【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民事侵权行为是怎么处理的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三、一般的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侵权行为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侵权行为,公民就需要终止侵权行为,并且给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
摘要:当我们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时,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但是侵权行为具体还需要分是否有过错、是否违法,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所需承担的责任也有不同,主要分为了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区别
1、侵权责任主体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2、主观构成要件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3、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如果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担,例如上述主观构成要件,如果法律还有具体规定,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要被告方承担。
商标侵权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已经陷入商标侵权范围,而在这个时候,企业是积极应对还是消极等待,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实践中,商标侵权主要包括哪些情况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根据《商标纠纷解释》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上述几点就是商标侵权的常见情况了,朋友们赶紧看看自己是否已经侵权了,如果已经侵权了还应该及时停止,因为一旦被商标权人发现并进行维权诉讼的话,那么对您而言,钱和品牌两失,如果做产品的情况下,尽可能申请自己的商标,或者通过他人商标授权,切不可擅自主张,在不经商标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没被发现的也不要存侥幸心理,被发现的后果很严重!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