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种分法:
1、离婚后由双方协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2、对家庭付出较多、贡献较大可以多分;在婚姻中男方只负责工作,可女方不仅要承担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做家务等,还要工作,女方在婚姻生活中付出的比男方要多,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可适当给女方多分;
3、弱势群体、抚养子女的可以酌情多分;一方没有工作,身体患病,或者抚养子女,离婚的时候应该予以照顾,可以给与多分财产;
4、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情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存在出轨、家暴、遗弃等过错的,可以少分,无过错方可以多分;
5、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来。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保证书等,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一方净身出户等等,离婚时可以按照此协议约定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现在婚姻法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则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婚后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部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需要对另一方已经偿还的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双方还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关于房产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
1. 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夫妻双方结婚后,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的规定,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里涉及到法律规定的一项重大变化,旧《婚姻法》解释,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已经被废止。按照《民法典》的新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判决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房屋份额。
以上仅是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几种典型出资方式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子女、父母出资、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共同出资等诸多出资方式混杂在一起,使得离婚房产分割变得愈加复杂,也不排除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法院之间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因此,更需要我们细心的分析不同的情况,找到适合自己案件的诉讼方式,更好的争取合法权益。
婚前购房
1. 一方婚前个人出资或父母出资全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前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法院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 一方婚前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房屋属于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享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及对应房屋增值的一半。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及房屋增值的一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房屋增值应当从结婚时起算,很多离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疏忽,将房屋自购买后所有增值都算到了婚后,加之这些年来房价涨幅巨大,离婚时支付共同还贷一方的补偿就非常多,造成利益失衡。律师在代理该类离婚案件时,应当及时向当事人提出,并且申请法院对结婚时房屋价值进行鉴定
3. 一方婚前全款或者贷款购房,婚后将产权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对方名字属于赠与对方一半,房子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情况,从公平角度判决购房一方多分一些财产。
4. 双方婚前出资购房或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一般视为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婚前男女双方父母为子女出资共同购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也按照男女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的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婚姻法房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应对离婚时财产分割而设置的。近年来,离婚率的增高,婚姻观念的改变,离婚变得很寻常了。协议离婚的还好,财产、子女都安排妥当了。诉讼离婚,对于财产、子女的归属的问题就比较大了。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婚姻法房产的规定主要有这几个方面: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的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的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的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的分割;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的分割;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的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分割房产律师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姻中房屋的归属和 离婚 时房产的分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凤凰网房产邀请了 北京 京师事务所高级管理顾问,著名房产律师秦兵,对离婚时的各种房产如何分割做出了解答。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 房产证 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的规定。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精神,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 公证 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4、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规定,此种情况不能当然的被推定为对子女配偶一方的赠与,具体此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还要看父母作出此行为时真实的意思表示如何。5、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6、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又以公证的形式赠与给了子女配偶,父母的意思表示非常明确,所购房产是对子女配偶的明确赠与,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仍然属于子女配偶个人。 7、房子由一方付首付,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 婚前个人财产 ,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8、夫妻双方共同付首付和按揭,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姓名,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另一方是否需要举证?如何举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请求 法院 分割财产的,另一方需要对其出资情况进行举证。证据一般是银行转账单据,工资证明等能够证明实际出资的证据。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时要留存好相应的出资单据和自己的财务证明单据,养成良好的记账习惯也是必不可少的。 9、婚后房子首付由一方支付,且房产证上姓名是这一方,两人婚前有 婚前协议 ,离婚时所有财产对半分,包括房子。这种情况是按照法律来,还是按照婚前协议来?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有婚前协议,那么首先是要按照婚前协议来执行的。 10、怎样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是对双方各自财产的权属以及债权债务范围的承担所作出的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婚姻法》规定来看,婚前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成立。婚前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协议须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只要是双方都自愿认可的婚前协议除 合同法 规定的 合同无效 情形外原则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来源:凤凰网房产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证上写的我单独所有。那在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分割我的房子?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来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该房产为双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那么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需要予以分割。
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其婚前个人房产;
3、若一方仅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名下,结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话,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剩余贷款亦由其独自偿还,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离婚时仅会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房产时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分割,需要根据您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判断,具体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