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互殴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多少钱)
互殴轻微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双方互殴轻微伤赔偿标准主要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并且互殴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互殴的当事人,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双方可以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就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纠纷互殴双方都轻微伤,一方在医院住,一方在家养,医药费怎么处理
1.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2.打人致轻伤的,打人者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打架轻微伤民事赔偿,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用可以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双方的协商和当地的收入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打架轻伤一级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轻伤是刑事案件方面的鉴定标准,在主张民事赔偿时,需要另行进行伤残鉴定,级别从一级到十级,十级是最轻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被打成轻微伤赔偿标准
一、被殴打轻微伤赔偿标准
1、被殴打轻微伤赔偿标准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轻微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轻微伤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一般公安机关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但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情况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互殴一方轻伤一方轻微伤怎么处理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立为治安案件处理。认定“轻微伤害”,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法医鉴定。被害人到医院就医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收集、调取医院的诊断证明。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立即作出处罚裁决。侵害人应当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一、打架一方轻伤一方轻微伤怎么赔偿: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二、处置打架斗殴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然后迅速出警。
2、到达现场后,继续打架斗殴的,进行制止,现有警力无法制止的,呼叫支援。
3、已经结束的,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伤员进行救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打架轻微伤怎么赔偿
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积极赔偿,得到对方的谅解书,那么在量刑上有帮助,很可能适用缓刑。赔偿标准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就可以了,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车旅费、护理费、等等,达到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一、赔付医药费最好是等治疗完结后到派出所划分责任后再赔付,(一般是按照责任的大小划分治疗费)
二、不管合理不合理的医药费,都应该提供医院病理证明以及正规医药发票,(注意核对药品清单,看是否是由本次纠纷引发的医药费)
三、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事情,开始会由派出所调解,(也就是划分责任后由双方按照责任大小支付医药费)如果一方不赞成调解结果,那么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处罚,处罚完结后双方纠纷所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打架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微伤,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还应当赔偿被害人的人身伤害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轻微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来确定。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铺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