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补偿和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搬迁补偿与拆迁补偿有什么不同)
征迁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征迁和拆迁区别:
1、它们的主体是不同的,征迁属于政府行为,在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拆迁是在年限没有到的情况下,或者年限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将这块地进行开发,最初的房屋必须要进行迁移;
2、征迁和拆迁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国家对房屋进行征迁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是很多开发商为了建房或盈利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搬迁和拆迁的补偿区别
法律分析:各个地区有不同的拆迁、搬迁补偿规定,因此应结合当地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搬迁是指居民或单位因各种原因需要改变原有的居住或工作地点而进行的迁移;拆迁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为了城市规划、改造、建设等需要,对居民或单位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
2、主体不同:搬迁是由居民或单位自主选择进行的,是自愿行为;拆迁是由政府或其他组织主导进行的,是强制行为;
3、目的不同:搬迁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单位的需要,如改善居住或工作条件;拆迁是为了实现城市规划、改造、建设等目标,如拓宽道路、建设公园等;
4、补偿不同:搬迁一般不需要政府提供补偿;拆迁需要政府提供合理的补偿,如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等。
搬迁和拆迁的的后果:
1、居住和工作条件的变化:搬迁和拆迁可能会导致居民或单位的居住和工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面临新的环境、社会关系和经济压力等问题。对于搬迁和拆迁的个人或家庭,需要重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社会关系;对于单位,需要重新调整产业链和市场布局;
2、社会关系的变化:搬迁和拆迁可能会导致居民或单位的社会关系发生变化,可能会失去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源,需要重新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和资源网络;
3、心理压力和身体健康的影响:搬迁和拆迁可能会给居民或单位带来心理压力和身体健康的影响,如抑郁、焦虑、失眠、头疼、胃痛等;
4、经济收益和损失的变化:对于政府而言,拆迁可能会为城市规划、改造、建设等带来经济收益;对于个人或单位而言,搬迁和拆迁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如房屋的贬值和财产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搬迁和拆迁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交叉的情况,如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可能会给予居民或单位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和搬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威海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威海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威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威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威海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 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 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威海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四、威海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五、威海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威海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 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 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 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 营运损失补偿等。农用地征收补偿: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 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 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 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 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 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 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 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威海市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 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 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 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收补偿和搬迁补偿的区别
法律分析: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搬迁是取得搬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李困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历陆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北京搬迁和原来的拆迁有什么区别?
从字面理解来说,北京拆迁更强调拆的动作,而搬迁则强调安置的功能,此类表述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导向。拆迁和搬迁的具体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搬迁至新安,并补偿其损失的法律行为。如果搬迁是政府的行为造成的,可以等同于拆迁。
2、补偿形式不同。
当政府要求拆迁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如果搬迁是个人行为,是不能补偿的。
3、拆迁补偿有不同的方式。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如果搬迁是个人行为,你可以享受不到这些好处。
北京拟将“拆迁”改“搬迁”背后的意义
“拆迁”与“搬迁”,一字之差,背后的意义耐人寻味。拆迁着重于拆,实施主体是政府;搬迁重点在搬,主体则成了业主,是土地房屋被征者。
《办法》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各项补偿方案、标准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
这意味着将房屋征收的各项权益赋予了业主,由土地房屋所有人集体商讨征收补偿、房屋安置等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意见。这一过程中,业主有了更多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民意将得到充分尊重和释放,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
另一方面,“拆迁”变“搬迁”,其核心思想也从以拆为主变为安置为重。过去,拆迁户在房屋被征收后,无论是重新购房还是等待新房安置,中间都有一段“痛苦期”,需要租房或其他方式过渡。《办法》强调征收与搬迁安置要同步进行,尽量做到安置房先行。
如此,房屋被征收者从征收到重新定居就能做到无缝衔接,安居才能乐业,搬迁户可以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投入工作和生活中。
征收、拆迁、腾退和搬迁给的补偿一样吗?
不一样。
征收标准会因区域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是隔壁两个村同时因不同项目被征收,两个村的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同样,同一个征收项目中,隔壁两个房屋的征收补偿也是不一样的。
拆迁有法可依,国家和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若要拆迁旧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比如需要办理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然后才能拆迁。补偿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执行。
腾退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行为,由村委会制定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合法有效。也就是说这是村里自己自愿的事情,补偿标准也自然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那个《腾退安置方案》里规定多少就是多少。
以北京市为例,搬迁的货币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房屋补偿价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
征收的特点
1、征收是一种政府行为。也就是说,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部门。
2、征收项目必须依法获得批准。未批先征,未批先拆的项目都是违法的。
3、征收具有补偿性。无论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都要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
4、征收具有强制性。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强制性也是在法律范围内的,一些非法强征、强拆行为是违法的,被强征、被强拆的农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主张行政赔偿。
5、征收具有权属转移性。土地征收一旦实施即意味着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发生了变化,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一旦实施即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变化,房屋征收房屋下土地使用权性质随之收回。
6、征收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从征收公告、评估公司的选择、补偿安置方案等都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告,并给被征收人提出意见的时间和途径。
搬迁和拆迁的赔偿区别
拆迁和搬迁补偿是不一样的。拆迁和搬迁的区别具体如下:
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确定项目征收范围;
2、完成房屋征收调查;
3、拟订补偿方案报批;
4、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落实补偿资金;
6、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7、选定评估机构;
8、签订房屋补偿协议;
9、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1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房屋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通常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补助和奖励。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