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结案(车祸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三种:
1.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民事诉讼程序通常是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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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样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并且生效后,交通事故就结案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3日以内申请复核,同一交通事故只能复议一次,复议结束后,交通事故就结案,当事人可以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1、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和协商,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在事故发生时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没有成功的,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给当事人,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
一、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第一是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和协商,调解协商达成了双方都很满意的结果以后,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并且分别的交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当事人阅读没有异议以后,双方可以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事后,坐在一起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同样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没有成功的,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都不能够满意的情况下,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并且送交给当事人,并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这时候也是最复杂且最伤和气的,一般也就只能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
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结案的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一起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的主持调解下,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没有成功的,需要填写调解终结单送交给双方当事人,并且告诉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结案时需注意的事项有:
1、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4、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怎样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的情形包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执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书生效等。
交通事故结案的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1、在交警部门的组织调解下,调解成功后交警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至当事人的手中,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处办理结案手续即可;
2、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后,直接到交警处办理结案手续即可;
3、协商、调解都不成的,就填写《调解终结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并且告知当事人可以走诉讼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候就走民事诉讼程序。无论是以上任何一种结案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案手续,那么交通事故就算是彻底结案了。
交通事故结案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事故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先由公安机关对车辆和物品的损失作出评估;
2、造成人员伤残,公安机关指定说明书,说明书主要是车主或主要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
3、公安机关查明事故起因,并制作出认定书,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4、双方到公安机关处参加调解;
5、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6、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额具体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3、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如何结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结案程序: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即结案;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终结后结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如何才算结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一般达成调解协议就会结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或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结案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理赔完后怎样结案
法律分析: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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