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您好,您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如果能与直接抚养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变更。
但是,变更抚养权诉讼通常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行,具体情形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
【关联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56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条件包括如下:
1、双方协商变更;
2、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长期不付抚养费法院怎么执行
长期不付抚养费法院的强制执行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更改抚养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更改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协议变更,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并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同时,还可以到公证处做变更抚养权的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携带的有资料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变更抚养权协议。二、诉讼变更,有孩子抚养权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对方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一般以下三种情况能得到法院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变更
法律主观: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 变更抚养权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变更 子女抚养 关系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 无力继续 抚养 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 子女抚养权 ,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变更 孩子抚养权 的 诉讼 和审理。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 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 协议离婚 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单方面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 代理 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在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时候,如果当事人是可以协商约定变更的话,那自然最好,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比较小的。当然,无法协议变更的,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处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方法
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父母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一是协议变更,二是诉讼变更。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抚养权变更的相关法律常识。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二)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方式的具体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你想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