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上原告怎么还钱(怎么联系原告电话)
别人欠我钱,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不接怎么办
如果对方欠钱到期不还,而且还不接电话,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 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 【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条 【债务的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务的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 ,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二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欠钱不还的人有什么后果
通常情况下,欠钱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但如果对方因为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等。法院可能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三、欠钱不还法院能拘留吗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要是对于欠款的偿还其实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尚未到来之前,其实债权人是不能要求债务人还钱的。除非此时存在有特殊情况,如债务人明确表示了不履行还钱义务或者债务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不会履行自己的还钱义务,这个时候就可以提前要求偿还欠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执行的欠款还了但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法院执行的欠款还了,但联系不上对方?
你还哪里了?还到法院了?如果还到法院了,能不能联系上对方意义不大,因为对方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了,法院给你下的执行措施,你把钱还到法院,对你来说就算完成了还款义务。
至于能不能联系上对方就不是你操心的事了,人家能在法院执行,肯定给法院留有联系方式,或者对方律师也有联系方式。
至于你担心说联系不上对方,对方拿不到钱会不会对你有啥不利的影响?不会!你只要把钱还到法院,哪怕对方一辈子不到法院领钱,也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你该干嘛干嘛去,别再操这个心了。
民法典对法院判决还钱不还钱的找不见人的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欠钱不还是常有之事,而且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会故意消失,使债权人找不到他,那么欠债不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欠债不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该债务人是假失踪,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1、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原告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
2、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
3、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
(二)如果欠钱不还,债务人是真失踪,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人为失踪人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由法院宣告该债务人为失踪人后,可要求他的财产代管人从他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就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三)如果欠钱不还,债务人系死亡的,可以从他的遗产中支付
1、该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拒不支付的,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若债务人没有遗产或遗产不足以偿还该债务的,如果他借的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也有偿还的义务。
《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借钱不还起诉对方会坐牢吗
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就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因此借钱不还起诉对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会坐牢或受处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三、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借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和房管局查询。法院判决后如对方拒绝执行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拍卖保全的财产、可以限制高消费等。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欠债不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欠债不还钱找不到人时的处理措施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诉讼至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在有证据(借条)能够证明对方是债务人并且该债务已到清偿期,您可以依据法律对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依据法律清偿债务。
另外,即使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只要能提供对方基本的个人信息、起诉证据和理由也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别人欠钱不还又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借款人欠钱不还又联系不上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对方财产,可以不采用这一步。建议能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保全。
三、起诉。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以下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经开庭审理并胜诉后,若借款人仍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我不是不给,判决书下来快半年了原告没联系我,法院也没联系我。这钱我怎么给,给谁?
如果是您欠别人钱,而且您也打算还钱的话,建议还是自个积极一点吧,试着主动联系原告方,如果联系不上可以尝试找法院代为联系。因为沟通不畅有时是双向的,大家都等着对方来联系,结果谁也不联系谁。
而只要您没有还钱,无论原告方有没有主动联系,那都算是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万一哪天原告方想起来这事了,找法院说您没有还钱,你就变成失信被执行人了(俗称的老赖),会被限制高消费的,那就得多很多乱七八糟的手续要处理。既然打算还钱也没必要冒背这恶名和处理这些麻烦的风险,自己积极一点,早日还上了也更省心。
如有用请采纳。
联系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找不到,联系不上,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两年以上联系不上债务人。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当是债务人的亲属、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被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保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
(2)债务人接触少于两年。诉讼时效可以延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有人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向法院起诉的第一步就是立案;
2、由原告方缴纳诉讼费;
3、进行庭审;
4、判决;
5、判决下来之后就是执行。
一、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别人欠钱不还又联系不上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又联系不上,具体如下:
1、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2、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4、欠债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