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商业秘密罪(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419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4、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些

1、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刑法第219条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刑法第219条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了较大的修改。首先,将“情节严重”作为入罪的衡量标准,破除了司法实践长期唯“损失数额论”的现象。然而,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以“情节严重”作为入罪标准,由于各种考量因素的范围和程度具有不确定性,在适用中司法机关可能无所适从。其次,删除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对于“密点”的认定亟需实质的、统一的司法认定标准。最后,用“违反保密义务”取代“违反约定”,由此产生保密义务主体的界定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之一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就是指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他人的商业精髓的一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法条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我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条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三条 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以下规定;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权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法律主观:

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4、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5、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3、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4、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5、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律客观: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第3款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含技术秘密(专利技术之外的有关工业上的生产技术、工艺秘决或产品配方,其自身不具有独立性或整体性,而须依附于某项专利,或依附于某项商业秘密)在内。其范围既包括生产技巧、工艺秘决、产品配方这类技术信息,也包括商业经验、经营策略、营业秘密这类营业信息。这里,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所谓“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窃、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已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肯同。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已为社会公知公用的通用技术和普通的经营方法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商业秘密的这种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持有人有意采取保密措施而达到的。因此,判断持有人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往往成为确认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关键因素之一。商业秘密的这种秘密性也是其区别于专利的所在。专利的内容必须是公开的,专利的实质就是国家允许先进技术的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占有其发明的专有权。但以发明人将其发明内容公布于众为条件。商业秘密持有人不申请专利保护一般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商业秘密持有人为节省专利费用而不申请专利;二是商业秘密持有人希望无限期保守其商业秘密(专利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三是由于该商业秘密尚未列入专利法保护范围或达不到专利所要求的“三性”标准;四是某些商业秘密作为某项专利的保留部分留存下来的。商业秘密的持有人不想获得专利法所承认的专有权,而意图通过保密维持实际上的专有权,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专利法并没有取消秘密权利。(2)财产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商业秘密能为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就会给持有造成经济损失。不管花了多大的投资,研究出来的成果如果没有这种财产性,就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概念。从经济学角度讲,商业秘密的这种财产性就是表现为财产物质权益的知识形态商品。从法律学角度讲,它可作为财产权利有偿转让。商业秘密的持有人具有占有、利用、处分商业秘密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有制止他人无正当法律理由获取、利用商业秘密的权利。(3)可分享性,即商业秘密可能为多人所同时掌握。可能存在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持有人分别地、独立地掌握同一商业秘密,但他们之何并未(或尚未)发生横向关系,因此,自己都以为自己是该商业秘密的唯一所有人。商业秘密持有人只是对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有处分权,如自己抢先申请专利,或将该商业秘密转让给他,但不能对抗正当的竞争。第一,他不能阻止别人独立研究搞出并占有同一项商业秘密。第二,他也不能阻止别人根据其投入市场的产品,重新研究出借以生产该产品的工艺流程及设计的商立秘密,即所谓“返回原设计”。商业秘密的这种可分享性表现在其转让时,仅仅是商业秘密的使用权转让,至于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即使是将所有权转给受让人,但构成商业秘密的工艺技巧、产品配方、技术秘决、经营决策、商业经验等要素,仍会保留在原持有人的记亿之中,不会随着商业秘密的转让而从头脑消失。同样的道理,商业秘密的合法所有权人也不会因为该项商业秘密被盗用而直接完全地丧失对它的所有权,而只是间接部分地丧失了对该项商业秘密的实际独占、利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总之,商业秘密的可分享性,使其不可能象有形财产那样转移所有权。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使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受到了侵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具体包括3种即: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其中,盗窃,是指以自认为不被商业秘密的所有人、使用人、保管人等发现的方法秘密窃取其商业秘密的行为。所盗窃的既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还可以是自己以秘密的方式加以复制如偷拍、偷录等。利诱,是指以高薪、金钱、物质、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户口、调动工作、就业、学习、留学等物质或物质性利益甚或女色等为诱饵使了解商业秘密的合营者、保管者、知情人等向其泄露商业秘密,如提供原件或复制件,口头、书面告知其内容。胁迫,是指以杀害生命、伤害身体、加害亲属、毁坏财产、揭露隐私、损害名誉、解除职务、克扣工资、开除工作等相要挟、恐吓,致使商业秘密的知情者向其泄露商业秘密。至于其他不正当手段,则是指除上述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诸如抢劫、窃取、骗取等不正当手段。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人泄露商业秘密。有的采取口头告知如当面告诉、电话告知等;有的采取书面方式,如提供商业秘密的原件、复制件、用信件告知其内容等;有的采取让其阅读、抄录、复制商业秘密等。只要通过其行为能让他人了解,获知商业秘密,不管其方式如何,都应以披露论处。所谓使用,则是指将获知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必须是通过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如果不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即使有披露或者使用行为,也不能以本行为论处。如捡拾了商业秘密材料,或者因工作如打印商业秘密,参与决策、讨论、咨询,进行监督、管理而获取的商业秘密,即使有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行为论处。构成本罪,应属于第3种行为方式。还应指出,本行为的主体应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以外的人,否则,应以第1种情况论。以外的人,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又告知了第三人,这里的第三人如明知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而又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即可以该行为论。允许他人使用中的他人,他人如不知道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则不能以本罪的此种行为论。如果知道,也应以本行为的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情形论处,从而也可构成本罪。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除通过不正当手段而获取了商业秘密以外的其他人,如果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而向他人泄露或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即构成本行为。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是本行为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约定也没有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而是按权利人的保守约定、要求的范围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秘密则不能以本行为论处。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属于上列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亦应以侵犯商业秘密沦。这种行为,如果能归纳到上述3种行为之中,自然应以上述行为论处。如明知他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在他人告知后又使用、披露该商业秘密的,就应属于第2种情况而按第2种行为处理。不能归于上述行为之中,如掌握商业秘密的人,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而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其中,他人如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掌握秘密的人违反了约定或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而仍决意使用应对之以此种行为论处。还应指出,实施该行为,还应以其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是由于上述3种行为方式所得。否则,也不能以本行为论而按本罪治罪。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经营活动受到严重损害;造成商品滞销,严重积压;致使营利性服务严重受挫;经济损失巨大;等等。至于权利人,则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对商业秘密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全所有权的人。如果仅是因职务、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而了解到商业秘密的人,不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属,仅属知情人,不能以所有人论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4)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5)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

哪些行为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简述 侵犯商业秘密 的行为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 不正当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 违反合同约定 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不知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不知情肇事逃逸不会受到处罚,因为不知情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根本就不会构成肇事逃逸。法律规定,肇事逃逸首先就要求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
2023-11-03 14:50

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么办(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么办电动车)

肇事逃逸后找不到人怎么办法律主观:交通肇事抓不到人的警察会网上追逃,抓不到嫌疑人由保险公司先负责赔偿,没保险的有嫌疑人亲属负责,赔偿不了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时间要看公安机关处理进度,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 ...
法律知识
568热度

肇事车辆逃逸了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逸了的,当事人应该要尽量记下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同时要及时报警处理,并且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 ...
2023-11-21 15:12

轻微撞车后逃逸赔偿标准(肇事逃逸扣6分还是12分)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撞车后逃逸怎 ...
法律知识
932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驾照吊销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驾照吊销的规定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 ...
2023-11-06 15:04

什么行为构成商业秘密罪(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 ...
刑事
419热度

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的处理方式: 1、肇事司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可以并处拘留; 2、肇事司机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
2023-10-23 16:23

哪些人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 ...
刑事
595热度

轻伤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轻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吊销,且让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3-10-27 15:01

轻微肇事逃逸吊销驾照吗(轻微肇事逃逸吊销驾照吗有谅解书)

可以随时再申请驾驶证,1、【注销不是惩罚地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地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2、【何种情况注销地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
法律知识
237热度

公交车肇事逃逸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公交车肇事逃逸的处罚: 1、公交车司机有肇事逃逸的行为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公交车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逃逸的,法院可对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
2023-10-25 11:37

别人撞了我的车我走了算肇事逃逸吗(一般小事故逃逸的后果)

别人撞我车我走了算逃逸么法律分析:属于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肇事逃逸,别人撞了我的车我走了是否为肇事逃逸法律分析:属于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
法律知识
941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受伤的,通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肇事者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
2023-11-20 15:56

肇事逃逸怎么查找肇事车辆(肇事逃逸一口咬定不知道)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 ...
法律知识
10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理: 1、行为人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法院可对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 ...
2023-11-07 15:14

碰了车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将会受到以 ...
法律知识
600热度

酒驾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酒驾后交通肇事逃逸,但是行为人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会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而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酒驾后交通肇事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有逃逸情节的,那法院会因其构成交通肇事罪,而 ...
2023-11-10 15:39

车辆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车辆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

百万购车补贴剐蹭后逃逸怎么处罚一、车辆剐蹭后逃逸怎么处罚1、车辆剐蹭后逃逸的处罚方式如下:(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肇事 ...
法律知识
392热度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法律规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且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 ...
2023-10-25 12:02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车走了算肇事逃逸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蹭了别人的车算肇事逃逸吗)

剐蹭属于逃逸的情形有: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认定为肇事逃逸,在撞车后逃跑不管在逃跑后有没有返回事故现场都要认定为肇事逃逸 ,但是肇事 ...
法律知识
547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至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构成犯罪并事后逃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 ...
2023-10-23 15:53

肇事罪有哪些行为(什么情况构成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什么行为法律主观: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法律知识
811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时间有限制的吗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时间是有限制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逃逸时间的认定应从事故发生后起算,在当事人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前,均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2023-11-20 15:5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 ...
法律知识
221热度

擦了后视镜,算不算肇事逃逸

擦了后视镜,算肇事逃逸,前提是当事人没有协商好赔偿事宜就驶离现场。若是剐蹭后当事人不知道事故发生,且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而驶离现场的,则不会构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
2023-12-01 15:03

肇事逃逸是什么罪(肇事逃逸是什么罪行)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法律知识
306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人证算证据吗

交通肇事逃逸人证算证据。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人证实际上体现为证人证言,根据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交通事故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2023-11-21 15:22

肇事逃逸致死(肇事逃逸致死亡的判多少年)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其中第1种就是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并且致人死亡的,重伤一人以上三人以下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
法律知识
139热度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 1、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法院可对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行为人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 ...
2023-10-25 11:42

撞死人逃逸得到谅解书还会坐牢吗(肇事逃逸一口咬定不知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
法律知识
34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