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没有约定利息利息如何算(欠款没有约定利息可以要求利息吗)
欠款没有约定利息怎样计算利息
法律分析:未约定了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第二款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怎么算?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所谓逾期利息是指给付金钱义务人因迟延履行而应给付债权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没有约定明确利息计算,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逾期利息要分为商业借款以及民间借款的逾期利息。
1、商业借款
指由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
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
2、民间借款
民间借款处理方式较为灵活,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有些地方的法院则认为可在借款期间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主张逾期利息,上浮后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这些差异做法,大多是与所属地方高院发布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有关。
扩展资料:
逾期利息计算截止时间
1、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
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此观点在实务中占主导地位,支持者众多,并被大多数法官在判决时所采用。
《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又是违约行为的继续。
2、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又叫宽限期)满之日止。
司法裁判的主要目的是定纷止争,法院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后,判明是非曲直,确定一个履行期限,要求借款人必须按此期限履行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力所在。
借款人若不按此期限履行义务,则应承担公法的责任,如民诉法上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刑法上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逾期利息
网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
如果借款者和借贷机构之间没有约定利息,而借款者对于借贷机构后续提出的借款利息没有异议的话,可以按照借贷机构给出的利息计算。如果借款者对于借贷机构后续提出的借款利息存有异议的话,用户可以和借贷机构协商重新制定利息。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机构是有权利要求借款者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借款没写利息法院起诉利息怎么算?
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协议,或者借条上没有写利息,那就麻烦了。
如果两个人都是个人,私下说了利息,但借条上没写,原告到法院起诉后,被告耍赖皮,说借钱的时候没有说利息。
按说这种情况下,对原告是非常不利的,没有谁会愿意把钱借给别人不要利息的,除非是亲戚或者非常好的朋友。
我们代理的一个案子中,两个人原来是很好的朋友,但因为欠款金额太大,超过了上千万,两人最终翻脸了。
我们代理原告起诉后,被告的律师竟然当庭说:两人虽然有转账记录,但并没有约定利息,所以原告要求支付利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呢?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所以,没写利息,法院只能认定为无息借款。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违约利息应该怎么算?谢谢
违约利息的利率应当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利率确定,但约定违约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的,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约定逾期利息怎么算
未约定逾期利息时,如果当事人也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则逾期利息可参照逾期还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则可按照借期内利率来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
【拓展资料】
利息是指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
利息是资金时间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从其形式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
利息(interest)抽象点说就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利息讲得不那么抽象点来说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因使用借入货币或资本而支付给贷款人(债权人)的报酬。又称子金,母金(本金)的对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
利息(Interest)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应收利息是指银行将资金借给借款者,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它是借贷者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利润的一部分。
应付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它是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成本的一部分。
利息作为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已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企业为降低成本、增进效益,就要千方百计减少资金占压量,同时在筹资过程中对各种资金筹集方式进行成本比较。全社会的企业若将利息支出的节约作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那么,经济成长的效率也肯定会提高。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时
答案: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时,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法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因此,在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时,可以按照所处时期的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
另外,在实际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时,也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债务金额、欠款期限、市场利率等。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方式向法院寻求解决。
拓展:当事人对欠款利息计算标准没有约定时,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计算利息外,还可以考虑根据市场利率或双方协商达成利率计算标准。不同的计算标准对利息的计算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同时,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也应该注重合同条款的明确性,避免在后续发生争议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对201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也就是说,当借款人和贷款人“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时,“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改为“逾期还款责任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
这里的违约责任应该如何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应该按照逾期罚息利率的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这里要定义一个概念,就是什么是罚息,什么是罚息标准?
自2019年8月20日起,取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LPR贷款报价利率。“同期”是指违约日与央行公布的相应基准利率日必须在同一时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以“日期”为准,即从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一年(含)以内4.35%,一至五年(含)以内4.75%,五年以上4.90%。
罚息利率标准主要依据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盐发[2003]251号)第三条:罚息利率。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的贷款)的罚息利率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30%-50%;
因为逾期付款的情况类似于上述条款中的逾期还款。因此,在实践中,确定卖方逾期付款损失的方法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罚息作为逾期付款罚息利率的标准。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的第十八条.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后发生违约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违约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基础上加30-50%计算滞纳金损失。
综上,2019年8月19日之前,存在买卖合同违约情况:买卖合同金额4.35%(贷款基准利率)违约年限(130% ~ 50%);
2019年8月19日之后出现买卖合同违约:买卖合同金额 3.85%(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违约年限130% ~ 50%。
综上所述,该观点认为,迟延履行支付价款义务与迟延履行贷款偿还义务在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在法律上不宜区别对待。
另一种观点认为,以逾期时的一年期LPR作为计算违约损失的标准。
综合以上分析,如果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在确定“逾期还款责任”时,首先要考察双方是否约定了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如果是,只要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成立时计算的一年期LPR的4倍,我们就应该支持他们。借款人和贷款人未约定贷款期间的利率和逾期利率,或
当借款人与贷款人“既未约定借款期间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时,逾期利息的性质是补偿损失,是补偿性的,借款人不应获利。逾期还款造成的损失一般只是按照一定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在这个利率的基础上再计算一定比例的罚息是惩罚性的,显然是不公平的。
作为借款人,除非当时约定了逾期利率或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可以预见的损失只是同期贷款利息。同时,LPR每月公布一次,在贷款逾期时采用一年的标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贷款人的损失。一年期的LPR也可以将逾期利率保持在较低的标准,符合填补这个损失的原则。
相关问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多少从计息开始之日起至计算利息之日之间经过的期限,若为一年以下,则适用一年以下的贷款利率,以此类推。 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一年 (含)以内4.35%,一至五年 (含)4.75%,五年以上为4.90%。拓展资料:同期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2014年11月22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2012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2011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2008年11月27日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2008年10月29日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