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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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

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包括: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其他重要的内容;或者约定的利息过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借款纠纷有哪些类型,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借款纠纷的类型:约定的利息过高;没有担保还款没有保证;借据、收据不规范。

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欠款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

1、借款时不写借条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

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司法实践中代理律师也常常会指导当事人在协商还款过程中通过录音的形式获取证据,但因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要求是录音资料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认定案件的事实,单一的录音证据往往不会被法院采纳,所以借款人经常会陷入“告状无门”的境地。

2、房产抵押形同虚设

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

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所以,在他人提出借款并以房产抵押担保时,就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以便将来能够顺利收回借款。

3、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

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往往会因为出借人没有将借条带在身边,不能立即收回借条,也不能在借条上加注还款的情况。这样在借条没有销毁或收回的情况下,会给借款人埋下不可预知的隐患和风险,实践中出现过多起出借人在得到还款后,再次拿借条索要借款的情况。

4、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例如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

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5、诉讼时效纠纷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6、借款利息纠纷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对于民间借款,只有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借条上注明利息的计算方法的,借款人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归还借款并主张利息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仅是口头的约定,而没有将利息的相关约定明确在合同或借条上,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详细流程

一、原告起诉的条件

当你下定决心起诉后,起诉还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债权人的起诉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不会受理。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借贷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为典型的合同纠纷,其基本的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担保,因此债权人在起诉前要对相应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并对相应合同法律效力进行判断,并根据具体的分析确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就这个问题,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一般是原告,这个容易确定,比较难确定的是被告。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2、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三、确定管辖法院

原告与被告确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向哪一家法院起诉?案件在哪个法院审理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也适用该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借贷规定》第三条对此作出如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据此,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即出借人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该规定,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比如约定“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即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在起诉时,还需关注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借贷争议金额过高,有可能需要到中院进行一审,对此,债权人要给予必要的注意。

综上,债权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起诉的法院,有时候可供选择的法院不是唯一的,需要债权人进行抉择。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如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会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四、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1、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一定要写的明确和具体,不同被告可考虑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利息和违约金、罚息应当列明是暂计算的数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笔者举个例子,比如张三作为出借人将钱借给李四,王五为这笔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马六以自己的房屋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张三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这样写: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向原告返还本金XXXX元,利息XXX元,违约金XXXX元;(以上利息和违约金按照XXX标准计算,暂计算到2016年1月8日,一直计算到借款人将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等费用共计元;

3、请求法院判令王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原告对被告马六用于抵押的XXXX房屋拥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获得的价款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备注:起诉时如果李四已婚可以考虑将李四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事实和理由部分律师建议不要长篇大论,以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为基本要求,在起诉状中尤其要防止对自己不利的自认。关于事实和理由注意如下要点:

第一,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第二,起诉主张事实与请求应保持一致,并针对诉讼请求陈述相关事实。例如:

(1)原告主张与被告就利息未作书面约定,但实际上既有口头约定利息,被告又在一定期间内按期归还利息,但是该主张在诉讼请求中却未有提及;

(2)原告一方面陈述与被告就本案债权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一方面在诉讼请求中却未见要求实现抵押物权的要求;

(3)原告提出为实现债权支出了必要费用,但在事实与理由中未就此进行任何陈述等。

第三,起诉意见中的观点不能相互冲突。例如:原告一方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时根本没有可供归还的财产而存在欺诈,另一方面又认为被告隐匿资产,与其公司人格混同等。这两方面意见明显存在冲突。

2、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有的法院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3、证据材料

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有效证据至关重要。债权人在起诉时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债权人需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供证据副本,债权人提交证据最好整理一份规范的证据目录,将证据进行编号,并对证明目的等进行说明。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法院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发生银行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原因如下:1.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2.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3.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4.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履行合同困难;5.贷款方审查制度不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借款产生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民间借贷 借款合同纠纷 产生的原因大体有如下几种: 1、诚信缺失:诚信缺失是 民间借贷纠纷 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诚信缺失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 一是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 二是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 三是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 四是到期不还故意拖欠。 2、还款能力丧失: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3、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4、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5、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 利息约定不明 确,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民间借贷引起哪些纠纷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一)借款时不写借条;(二)房产抵押形同虚设;(三)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四)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五)诉讼时效纠纷。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纠纷有: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3、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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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约定还款日期是否合法

借款合同不约定还款日期合法。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
2023-11-29 15:20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公司个人借款如何下账)

公司支付个人利息会计分录1、借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不超过1年为短期借款)2、按期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3、支付利息时:(个人取得利息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应交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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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实质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实质是实践合同,于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交付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2023-11-23 16:24

借款2分利息怎么算(借款2分利息怎么算是年利还是月利)

但是,在计算月息2分时,要确保月利率、贷款金额和计算公式的准确性,才能更好地把握贷款的利息,3. 最后,根据月息2分的计算公式,即月息=贷款金额×月利率÷12,就可以计算出每月的利息了,月息2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贷款利率,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只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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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情况是怎样的

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还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
2023-12-01 14:38

借款合同和借条一样吗

借款合同和借条不一样。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 ...
2023-12-14 15:59

什么叫做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

共同借款人指的是法律分析: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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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 ...
2023-12-14 15:54

借款转入第三方的纠纷(借款转入第三方的纠纷的免责条款)

贷款打到第三方账户,要承担责任嘛贷款把钱打给第三方在经营贷款中叫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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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怎么办

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的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法律依 ...
2024-01-03 15:3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原因(金融借款app)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自2017年开始先后赴浙江、江苏等地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并于2018年8月发布了法(2018)2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就妥善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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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能扣押财产

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的情况为,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当事人设立了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法律依据: 《中 ...
2023-12-07 15:10

哪个可以分36期借款还款(借款平台哪个正规利息低)

该平台支持用户申请最高5万元的借款额度,最长可分36期还款,(7)捷信超级贷:这是一款额度为2000元至50000元的金融贷款APP,为平台用户提供专业便捷的小额、大额、高级、分期、消费贷款,能够满足用户生活中的大部分消费需求,该平台为用户提供最高20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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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胜诉后被告公司没钱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同纠纷胜诉后被告公司没钱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被告名下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如果被告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被告需要承担逾期还钱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
2023-11-23 16:30

公司之间借款合法吗(公司之间借款合法吗 无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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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中止

债权债务应当是终止而不是中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 ...
2023-12-19 14:24

民间借贷起诉后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法律依据】根据《关于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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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年利率怎么算(借款年利率怎么算利息公式)

3、贷款利率=利息/时间/本金100年利率一般用%(百分之),月利率一般用‰(千分之)表示,3、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是:本金×利率×贷款的期限,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是:本金×利率×贷款的期限,年贷款利率怎么算利息贷款年利率怎么算1、贷款利息为:本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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