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抚养费对方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完也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判完也不给抚养费方法如下:
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2、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3、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抚养费要支付时间: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
综上所述,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判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就会结束,但是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因此而消灭,父母仍然是需要抚养子女的,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给付抚养费。那么,法院判决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呢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法院反映,由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夫妻离婚后,对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对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给付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离婚协议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了。对方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支付有关抚养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解决办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抚养费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后法院执行没结果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判决书抚养费对方不履行
法律主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院判决实践中考虑到以后的不确定性,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一般会判决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又造成了抚养孩子一方一直要向对方讨要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更加剧了社会矛盾。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8、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全部花销。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父母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子女,抚养子女方也要承担子女的一部份费用,而不应全部让另一方承担。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1)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2)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的义务也不会消失,监护人和另一方均需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是永久的,一般情况下,是到其成年为止,但是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有其他疾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我和我前妻离婚以后一直不给抚养费!已经强制执行还是不给怎么办?
答:你好,关于离婚后女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问题
解读:对于女方不按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督促女方履行对应义务。
综合建议:
关于离婚后女方一直不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1)对于女方前期还没有支付的小孩抚养费,你需要在三年之内(诉讼时效之内)申请执行,否则你将很难要得回来(提示:你索要后期的费用是不受影响的);
(2)你们双方可以指定一个特定账户,专门用来给付小孩的抚养费,这样划款记录就是女方有没有履行义务最好的证据;
(3)若是女方确实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你可以同女方协商适当的减少抚养费或者是分期慢慢支付;
(4)你也可以同女方协商,让其用自身财产代替抚养费的支付;
(5)子女抚养费最好是在其成年或者有劳动收入之前起诉,否则有被法院认定为丧失支付抚养费请求权的风险。
(三)执行说明
1.执行地点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
(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生效证明(找案件审理法官开具);
(2)执行申请书(一式两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找案件判决法官开具该证明)。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应该,但是还没有工作还在上学。
抚养费没有钱支付怎么处理
确实没钱支付抚养费,应该和自己父母好好沟通,让对方知道自己确实经济上有难处,得到对方的谅解,有话好好商量。
抚养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实在是没钱,可以选择申请支付低标准的抚养费,每个月几百元还是压力不算大的,就算每天省下一顿饭钱,也可以支付的出来。
改变支付方式。
这两年经济上很困难,可以暂时改变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比如说这两年就支付抚养费的一半,等自己的经济收入好转后,再补齐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如果一方存在无收入的情况可以选择和另一方进行协商看能不能获得谅解,或者提出后续给予一定补偿解决此问题,具体要看双方的协商。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