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打伤人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赔偿标准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的赔偿标准。若学校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与同学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需要赔偿救治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救治医疗费为准。
2、需要赔偿营养费,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
3、需要赔偿护理费,按照当地的护理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4、需要赔偿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计算。
5、若造成残疾的,需要赔偿残疾器具费,按照购买价格计算;还需要赔偿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水平计算。
如果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赔偿的数额一般可按受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确定赔偿的数额。赔偿数额需要实际情况来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与该同学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伤人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轻伤害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费、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被扶养人的活费、残疾器具费等。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伤情鉴定如下走申请流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5、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综上所述,在生活中大家因为生存在现在这个热闹而浮躁的社会中的话脾气也是非常大的,所以通常在跟别人发生了纠纷之后的话也是直接二话不说开打,这样是对于自己和别人的不负责。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
对于打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打人赔偿标准是,如果只是致伤未致残的,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打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被人打了按下列标准计算赔偿金: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残疾用具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把人打伤赔付标准
法律分析: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伤人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打架轻微伤的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铺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客观: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打伤人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被打伤了 赔偿标准 如下: 1. 医疗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5. 护理费 。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的护理人员实际 工资 计算,家人护理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打架致人受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打架致人受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
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
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
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老师打伤学生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3、护理费。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学生可能会因为存在顽皮现象而使得教师的管理变得非常困难甚至会出现教师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会发生打伤学生的情况,但是不管是出于学生什么恶劣的行为而使得教师打人都是应该就伤情进行赔偿的。那么,老师打伤学生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老师打伤学生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老师打伤学生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尽管教师打学生可能是出于比较合理的原因都不能否认孩子伤情需要治疗的客观事实,所以教师首先就得赔偿家长其医药费用以及其他方面的支出,其次就是老师作为学生的教育者绝对不能采取打人的方式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