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区别(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区别)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有以下区别:
性质和目的:刑事赔偿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对刑事诉讼中发生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赔偿,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对民事诉讼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赔偿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但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而民事赔偿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间接经济损失等。
赔偿责任人:刑事赔偿的责任人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而民事赔偿的责任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赔偿程序:刑事赔偿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查、裁决、执行等环节,其程序相对严格和复杂。而民事赔偿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包括起诉、调解、判决、执行等环节。
综上所述,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的性质、目的、范围、责任人和程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后一个月以内,移送审查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形式
法律主观: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际赔偿。
法律客观: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为: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前者的赔偿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
3、赔偿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法律分析: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并无法比较区别,因为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因此刑事赔偿是国家赔偿的其中一种。当行使刑事侦查、审判等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人身自由、财产损害的,有权请求刑事赔偿。而当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侵害受害人财产权的,受害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司法赔偿和刑事司法赔偿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司法赔偿分为刑事司法赔偿与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刑事司法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刑事审判权、监狱管理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违法实施侵权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司法赔偿则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两者区别:第一,行政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法院;刑事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等国家司法机关。第二,侵权行为引起的过程本身的不同,行政司法行为是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引起的。刑事司法赔偿是在刑事案件侦查、检察、审判过程中引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可分开或并用
行政补偿指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行使职权程合行损害公民、或者其组织合权益采取补救措施行政赔偿行政补偿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行使职权程给公民、或者其组织合权益造损害采取补救措施且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间没明确界限两者仍存许区别表现:
1.原同
两者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行政管理程损害公民、或者其组织合权益所采取补救措施行政赔偿所针损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违行行政补偿针合行
2.范围同
行政赔偿范围于行政补偿范围行政赔偿受家赔偿限制家并非所行政侵权行都承担赔偿责任例防外交等家行般认实行家豁免家给公民、或者其组织其造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原行除合性限制外没其限制
3.程度同
行政赔偿公民、或者其组织合权益补救程度行政补偿充家赔偿针损害限于身权财产权损害行政补偿没种限制且家赔偿规定范围内行政侵权行所造损害家并非全部赔偿限于低限度直接损失家赔偿规定计算标准作用限制赔偿数额行政补偿采取补偿实际损失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合行给公民、或者其组织合权益造损害家补偿少行政补偿所针损害必须特定公民、或者其组织所遭受特别损害普遍损害损害点看行政赔偿着眼于赔偿高数额行政补偿着眼于损害特定性没数额限制
4.程序同
行政补偿能损害发前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能损害发由行政机关与协商解决行政赔偿能发侵权行发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行政补偿行政赔偿都适用调解公民与行政机关行政补偿能达协议起诉适用般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能达协议起诉适用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程序
5.性质同
行政赔偿性质属于行政律责任行政补偿性质属于具体行政行行政赔偿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违行使职权行承担种律责任具否定谴责含义;行政补偿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合行所造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行政机关达作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
6.依据同
行政补偿律依据关单行部门律规行政赔偿律依据行政诉讼家赔偿
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有什么不一样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
1、二者都分为人身权损害赔偿和财产权损害赔偿。
但是,行政赔偿中,前面列举几类后,最后总有一类兜底条款,人身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人身权利的”,财产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财产权利的”。所以行政赔偿的标准就是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而刑事赔偿,仅限于列举的几类,最后没有兜底条款。可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记忆列举的刑事赔偿:首先,公安机关侦查,在其侦查期间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例如违法拘留;侦查完毕交给检察机关批捕、提起公诉,此过程中错捕的、错判的;判决后交给监狱执行,执行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的。
2、虽然二者都是对违法行为的赔偿,但在刑事赔偿中,对违法加以了更严格的限定,不仅要违法,还要达到法律所列举的错的程度,例如:错拘的,不该拘留的拘留了;错捕的,不该逮捕的逮捕了;错判的,二审改判无罪的。刑事赔偿范围比行政赔偿范围窄。
从宏观上,国家赔偿包括三类,其排除了:一,立法赔偿。现在只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进行赔偿,不包括立法机关。二,军事赔偿。军队在军事演习过程中造成的损害赔偿被排除。三,公有公共设施,因其设置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公有公共设施是国家投资,对其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害当然应由国家赔偿,但由于我国正在进行改革,公有公共设施界限不清,所以将其排除了,但这不意味不赔,实践中是按照民事赔偿进行的。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主要区别有:()A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主要区别有:(ABD)
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C.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也不同
D.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参考答案: ABD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
1、二者都分为人身权损害赔偿和财产权损害赔偿。
但是,行政赔偿中,前面列举几类后,最后总有一类兜底条款,人身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人身权利的”,财产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财产权利的”。所以行政赔偿的标准就是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而刑事赔偿,仅限于列举的几类,最后没有兜底条款。可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记忆列举的刑事赔偿:首先,公安机关侦查,在其侦查期间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例如违法拘留;侦查完毕交给检察机关批捕、提起公诉,此过程中错捕的、错判的;判决后交给监狱执行,执行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的。
2、虽然二者都是对违法行为的赔偿,但在刑事赔偿中,对违法加以了更严格的限定,不仅要违法,还要达到法律所列举的错的程度,例如:错拘的,不该拘留的拘留了;错捕的,不该逮捕的逮捕了;错判的,二审改判无罪的。刑事赔偿范围比行政赔偿范围窄。
从宏观上,国家赔偿包括三类,其排除了:一,立法赔偿。现在只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进行赔偿,不包括立法机关。二,军事赔偿。军队在军事演习过程中造成的损害赔偿被排除。三,公有公共设施,因其设置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公有公共设施是国家投资,对其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害当然应由国家赔偿,但由于我国正在进行改革,公有公共设施界限不清,所以将其排除了,但这不意味不赔,实践中是按照民事赔偿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