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没有离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主观:
1.没有 办理离婚证 ,那就代表您与您配偶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若要离婚,可以采取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2.若您是想说 没有结婚证 能否起诉离婚,那是可以的,只要您补办结婚证或者到 婚姻登记机关 开具一份婚姻关系的证明书,也是 可以起诉离婚 的。 3.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供的材料如下: 1.原、被告身份信息,即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民事起诉状 ,法院有起诉状的模版,也可以找相关律师代书;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应当提供户口簿和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请问您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吗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离婚证怎么办离婚手续
没有离婚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没有离婚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会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有关部门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没有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而不需要离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在对方手里,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自己身份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之前领了结婚证,那么现在去民政局打一个婚姻关系证明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在大家的常识里,结婚要领结婚证,离婚要领离婚证。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如果走诉讼离婚流程的话,是没有离婚证的,只会收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这两样也是能证明离婚状态的。那么,没有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呢,我为您解答。
一、法院起诉离婚有没有离婚证
法院离婚是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是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依旧财产和子女有适当处理的,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发给离婚证。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不能就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判决的,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准予离婚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起诉离婚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离婚诉讼即可,法官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判定是否予以离婚。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权问题的争夺,我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离婚证没有下来怎么离婚
法律主观: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三种情况:一、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二、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三、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没有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关于没有 离婚证 怎么 起诉离婚 的回答为不领 判决书 判决也会生效,建议去法院找承办法官问问判决情况。 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 。 只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算真正 离婚 (可以去民政局查询婚姻状况,躲避不是办法)。 承办法官可以去法院 立案 庭或者业务庭查询,这种情况我觉得有可能没有立案也可能立案后没有开庭,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除非公告一方失踪,或者公告送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证丢了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离婚证丢失可以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补领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此外,若起诉离婚时来不及补办结婚证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 办理结婚登记 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具体分析如下: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在法院起诉离婚了没有离婚证。只有夫妻两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会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离婚证可以离婚吗
没有离婚证可以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判决;
3、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一些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是离婚诉讼的标准文书,需要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姓名、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证据等内容;
2、结婚证和身份证: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3、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财产证明、共同债务证明、子女抚养、教育和财务支出等证据材料。证据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备,证据要真实可信、充分有效;
4、律师委托书: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提供律师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离婚证,可以凭借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当然,如果双方需要重新登记结婚,还是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没有离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