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拘留后还不还钱怎么办(强制执行拘留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拘留后还是没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的话,如果被执行人有履约能力却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而被执行人的确无资产可以执行的,法院会暂缓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执行。
强制执行拘留后还是需要还钱,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不必须终结,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以内。因为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刑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拘留后可以不还钱吗
法律分析:拘留和还钱是没有联系的,合法的债务应该进行清偿,就算债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债务仍然要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两次强制执行后对方仍然不还钱
法律解析:
关于“对方 强制执行 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如下: 如果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1,对于那些确是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法院会做出中止执行的决定,等被执行人啥时有钱在根据你的申请恢复执行。 2,如果你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结案的。 3,如果对方有妨碍民事 诉讼 的行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 行政拘留 的手段让其履行判决义务。 4,如果对方确实有钱并恶意转移等,法院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 债务 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 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拘留后还是不执行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了十五天,我没有偿还能力,还会拘留吗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了十五天,如果确实生活困难没有偿还能力,那么一般不会再拘留了,会裁定终结执行,但如果发现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3、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债务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5、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别人欠我钱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也拘留了他一次,可是出来后就是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29.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
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