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老人留下的公房怎么继承)
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只要是房子是合法建立的,拆迁之后,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公寓房40年后拆迁有赔偿吗
公寓房40年后拆迁有赔偿。
国家是会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的,但是实际上这种不叫拆迁,而是属于国家征收,征收的时候,国家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不会低于同类型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价格。
公寓房40年产权到期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选择公寓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工业房的产权问题,房屋使用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是一致的,商品房的性质是住宅用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40年单身公寓拆了,是有一定赔偿的,但是对于拆迁赔偿的标准,每个地区是不尽相同,其具体是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拆迁部门进行咨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一、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3、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二、公有房拆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可分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权属的不同又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中,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直管公房所有人的代表,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与国家授权单位自管的公房一样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
公房的所有人作为拆迁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其权益理应与其它的所有权主体一样,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在制订政策和执行政策当中,应保持法规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制订的公房拆迁补偿行政规定,不应有别于私房的拆迁补偿额度和利益分配方法,否则,将有悖于新《条例》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立法目的。
2、公有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等价有偿的民事原则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共同构成房地产的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公房经租中,房地产所有权人行使自己的处分权、收益权,将占有权、使用权交给承租人,承租人从房地产所有权人处取得占有权、使用权就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给付租金,这是一个等价有偿的双务民事活动。
拆迁也属于民事行为,新《条例》在修改过程中尤其注重坚持《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民事原则,平等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房地产所有权人应该获得所拆除的房地产价值,包括区位价、重置价及附属物的补偿价,而使用人应该取得因房屋被拆迁使用权灭失的损失补偿,包括过渡费、拆迁费等。承租人是否应该取得区价补偿呢?
承租人同样应享有,但承租人享有的不是房屋的区位价,而是使用权的区位价,因为拆迁,承租人从原有区位迁出,对生活造成了不便,因此我们在制订过渡费、搬迁费等拆迁费用标准时,也应结合房屋的区位价等级差,确定相应的补偿比例,在过渡费、搬迁费等给承租户的补偿中予以体现,即遭受了多大的损失,就得到多大的补偿,更得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而不是从房地产所有人应得利益中挖出一块来贴补承租人。
3、公有房屋拆迁补偿遵循意思自治、协商一致的民事原则
房屋所有人取得重置价结合成新的补偿,区位价等补偿给承租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的租赁夭系在拆迁补偿后自动解除,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自愿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租赁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就解除不了租赁合同,而现有的公房已被拆迁,如何安置使用人呢?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也是实行等价交换,超过或不足的价值,互找差价,应该按照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方法,结合情势变更原则,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1、公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许多问题,包括户口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等。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律师根据您所处的实际情况,帮助您处理拆迁补偿款遇到的相关问题。
公租房拆迁补偿是有一定规定的,可不是你想拿补偿就能拿的,更不是你想拿多少就能拿多少的。
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一、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1、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国家公房拆迁一般是按照面积1:1补偿,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看公房的所有权,若是政府产权的房子,则自己一般是没有赔偿的。若是自己出资购买下来的公房,且具备房产证,则在拆迁时可以被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是否有赔偿,要看公房的所有权,若是政府产权的房子,则自己一般是没有赔偿的。若是自己出资购买下来的公房,且具备房产证,则在拆迁时可以被赔偿的。公有住房拆迁与谁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款的分派也理应根据这一标准来开展,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是按照当地的政策来定,还要和公房所属单位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龄40年的拆迁标准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拆了,主要看被什么原因和什么部门拆除,被国家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征收拆除,那么国家相关部门就应该予以赔偿,如果是被开发商建设拆除,那么开发商要对住户进行补偿。
根据国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四十年产权房屋进行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对被征收房产的人群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财务或者房屋。
不论是四十年产权房还是七十年产权房,在产权到期后,房屋产权正常都是自动续约的,只要房屋拥有人使用没有违规行为,就可以继续使用,只是需要续交一部分费用,如果强行征收拆除,大部分都需要给被征收房屋的人安置房。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虽然是小产权,但也是有产权证的,任何人在房屋到期或者没到期对房屋进行拆除都需要给予补偿。
拆迁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0年公寓拆迁会一赔三吗
一、40年公寓拆迁会一赔三吗
1、40年公寓拆迁会一赔三吗?所谓一赔三,是指政府将按照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加上一倍的补偿费用,再加上一倍的安置补贴,来进行拆迁补偿。例如,一套市场价值为100万元的公寓,拆迁补偿将达到300万元。
2、根据中国的《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应该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使用年限、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40年公寓拆迁是否会一赔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一赔三的赔偿政策是否真的会实施,以及实施的范围和具体标准如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消息。同时,即使政策真的实施,也需要考虑到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公寓的实际市场价值、拆迁补偿的资金来源等等。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公寓遇到拆迁要注意哪些方面
公寓遇到拆迁时,业主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拆迁政策:业主需要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包括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2、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房屋产权、拆迁补偿等,避免被不法分子侵害。
3、与拆迁部门沟通:业主需要与拆迁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拆迁进度、补偿标准等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4、保留相关证据:业主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报告、拆迁补偿协议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5、寻求法律援助:业主需要寻求法律援助,包括咨询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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