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和遗产继承纠纷区别(共有物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共有物分割和遗产继承纠纷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你的房屋是你奶奶生前过户给你的,因此,该房屋所有权是你的,不在你奶奶的遗产之列,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过程是被赠予,也不是继承。当然,如果你采取了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你私自把房屋产权未经你奶奶的同意过户到名下,该房产还是你奶奶的遗产。谁主张你非法取得房屋产权,谁有举证责任。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除了房屋外,你奶奶的其他遗留的财产都视为遗产,除非另有遗嘱。对于遗产,你大伯,父亲,姑姑等所有子女是平等分配的,如果有其他已经死亡的子女,由他们家的孙子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
【拓展资料】
你的大伯和姑姑已经诉讼,他们有权利要求你从房产的收益中支付当初商定的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你和你父亲应该积极应诉。你应当注意收集有利证据,争取对方撤诉。特别要注意收集变更产权日期早于你奶奶的死亡日期。
共有物分割和遗产继承纠纷区别
法律主观:
遗产继承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遗赠扶养协议 制度,即 扶养 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2. 遗嘱继承 ,即 继承人 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 遗嘱 取得遗产。 3. 法定继承 ,即继承人根据法定 继承顺序 取得遗产。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纠纷与共有物分割
法律分析: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共有纠纷指的是共同拥有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共有物分割和共有纠纷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一、共有物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吗
共有物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共有物分割是按份共有因共有物的灭失,共有物归一个所有、共有人间的协议等原因而消灭。在按份共有消灭的大多数情况下,都要进行 共有物的分割 。
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时,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解决。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 损害赔偿 ,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 。
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共有物分割的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即共有物的分割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物分割。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
(2)变价分割。共有物如为不可分割,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物的价款。
(3)如果共有物人中有一人或者数人愿取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作价,除其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从而取得全部共有物的所有权。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三、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
1、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2、依法分割的原则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3、损害赔偿的原则
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如图书馆,其功能、作用、价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此本条规定,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什么是遗产,遗产包括哪些,怎样区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
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理。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分家析产和遗产继承有区别吗
法律主观:
继承和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继承,是指有继承权人把死亡公民遗留的财产承接下来的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和分家析产是不同的,表现在三方面:(l)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法律行为。这和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将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关系,是有根本区别的。(2)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而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则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后进行,而分家析产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也可以在其死后进行。区分继承和分家折产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很重要,比如,在一些遗产纠纷中,人们常常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都当作死者的个人遗产。在具体作法上,继承开始之后,应当首先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然后再划出共有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这样,经过明确的这两部分财产才是可以继承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什么是遗产,遗产包括哪些,怎样区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法律分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