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非法占用耕地罪立案标准最新)
违法占地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该行为涉嫌构成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立案 标准是: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就可以立案追诉。 《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非法占用林地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通常是按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标准进行立案的。非法占用我国防护林地、非法毁坏我国防护林地、非法占用我国特殊用途林地、非法毁坏我国特殊用途林地的数量合计超过5亩以上,非法占用我国其他林地、非法毁坏我国其他林地的数量合计超过10亩以上,可以根据法律进行立案处理;非法占用并且毁坏我国防护林地、我国特殊用途林地、我国其他林地的数量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的50%的。
非法占用林地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相关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相关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由上可知,对非法占用林地立案的标准是: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以上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以上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1、一次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侵占立案标准条件
法律主观:
非法 侵占罪立案标准 规定如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以上的,且拒不退还。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为: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0000元以上。 根据《 刑法 》第270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 侵占罪 ,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等。
法律客观:
非法占用农用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等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第一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
侵占集体土地土地罪立案标准: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土地非法侵占的主要危害是:
土地非法侵占行为会破坏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失衡。同时,非法侵占土地的人往往会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甚至杀害土地所有者,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等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