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撞死人会判刑吗(主要责任撞死人会判刑吗知乎)
开车撞死人主要责任要判多少年
如果开车撞死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以及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才构成犯罪,需要坐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撞死人会判刑吗
交通事故撞死人主要责任会判刑。
交通事故撞死人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有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人主要责任要判多少年
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来定。
1、开车撞死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撞死人后逃逸或者有其察肢唤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吊销败凯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饥陵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责撞死人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要坐牢。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如下: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的定责是根据实际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方和事故责任比例。该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法院等都会以该认定书为依据进行相关处理;
2、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也会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判断事故责任方和事故责任比例;
3、 法院判决,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民事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判决。
综上所述,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应当按照事故责任方来进行认定,对于不同程序的责任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如果死者亲属就有关民事赔偿的问题达成了谅解,那么在出具死亡谅解书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效减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人,责任认定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要负刑事责任吗
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
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
开车撞死人为全责的依法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即俗语坐牢。坐牢,意思是关在牢里或监狱中。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一个人,我全责,会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并且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是会坐牢的。
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就是不用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
开车看手机撞死人 沪一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驾驶员顾某驾车时低头看手机,撞倒了被害人黄某,导致黄某受伤死亡。崇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当下有很多的低头族,时刻离不开手机,就算是开着车,也要见缝插针回两条微信或者打几个电话。开车时看手机,危害不小,顾某更是低头看手机之际撞上路上行人黄某,导致黄某受伤死亡。近日,崇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驾驶者浏览手机而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该案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道路电子监控显示,2016年12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本市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行驶,顾某在明知看手机会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仍然低头看手机,导致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已偏离道路中间,在行驶至道路里程碑5.6公里附近处,撞到同方向在前步行的被害人黄某。
黄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月13日下午,崇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顾某承认,明明知道看手机是不对的,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结果导致车辆偏离主行驶道,撞到同行方向的行人黄某。
庭审最后,被告人顾某向法庭陈述,“非常对不起被害人,没想到因自己一个‘看手机’的动作而导致黄某死亡,给黄某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顾某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顾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顾某积极赔偿被告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官助理曲翔表示,3月2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本案发生在新道交条例实施之前,本案的审理虽然与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无关,公安机关也并非根据该条例做出全责的责任认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于“不得观看电视等妨碍驾驶行为”的规定,时隔15年后,本市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将“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明确列入,意义重大。
“开车不看手机,看手机就不开车”,曲翔提醒广大驾驶员,本案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很大,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在开车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守法、负责任的驾驶员。
参考资料:西双版纳公安局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开车看手机撞死人 沪一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车祸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
法律分析: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赔偿,但是不用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