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死人会判刑吗(撞死人无谅解书判一定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了会坐牢吗
一、开车撞死人了会坐牢吗
1、开车撞死人了是否会坐牢,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了,如果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判刑坐牢的;
(2)若开车撞死人对方法定不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条件的,不会坐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撞死人五五责任要坐牢吗
法律主观:
1,无过错的情况撞死了,比如正常行驶,对方突然冲向你,撞死了人,只需要承担百分之十的损失。只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刑事责任,不用坐牢。2,其他的有轻微过错但是没有故意的。比如不遵守通规则,撞死人,百分百承担赔钱的责任,只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违反 刑法 ,也没有刑事责任,不用坐牢。3,有刑 法规 定的过错情节,撞死人的。比如 酒后驾车 、 醉酒驾车 等情况,这时候违反的就是刑法,就需要坐牢。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把人撞死了要坐牢吗
一、车把人撞死了要坐牢吗
1、车把人撞死了,要坐牢。具体是:
(1)因为车把人撞死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把人撞死了要判刑吗
法律主观:
撞死人,如果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要判刑。前述情况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所以,车祸撞死人并不一定会被判刑,要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判断死亡人数,肇事司机的主次责任划分。因此,情况较为复杂,难以认定的,必要时建议是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您好,如果交通意外撞死人,法院会判了坐牢,还会要赔偿吗?
老人在眼前倒下,究竟该不该扶?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年轻人,也让很多家中有老人的子女感觉十分担心,不敢扶的原因可以理解,但是老人的身子骨毕竟脆弱,如果真在外面有个闪失,连扶一把的人都没有该怎么办?
浙江杭州千岛湖镇云村的郑女士之前也一直担心这个问题,但是让她感觉到十分暖心的事情发生了,2021年11月24日上午,有几个快递小哥敲响了他的门:“你家老太太在外面摔倒了,我们将她扶了过来。”
郑女士第一反应便是感谢,看着母亲眉头紧锁,浑身虚弱无力的样子,她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当母亲在医院进行抢救的时候,郑女士突然想看一下老太太究竟是怎么摔倒的。
据几位好心的快递小哥所说,老太太是在家后门摔倒的,那个地方刚好安装了监控,所以郑女士便在手机上直接查看监控画面,这一看,让她感觉毛骨悚然的一幕出现了:好心人居然就是肇事者。
监控画面中明确显示,郑女士的母亲本来在路上慢慢悠悠地行走,这时候有一辆白色的货运车朝着她直直地撞了过去,虽然是在倒车,但是车速还是很快,一下子就将老太太撞到了地上,并且是头部着地。
这样一位年迈的老人头部着地的后果显而易见,但是这几名快递小哥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而是在商量对策如何为自己逃脱罪责,将老太太伪装成自己摔倒的,然后他们再装作好心人送回家就是一个“好主意”。
在他们“掉包”的过程中,老太太已经失去了最佳抢救时机,送往医院以后已经气若游丝,住了一段时间的院之后,老太太还是在12月11号离世。
郑女士悲痛万分,对这几位快递小哥的做法从不理解逐渐上升至怨恨,于是一纸诉状将他们全部告上了法庭,索要精神抚慰金1000万元,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2万元。杭州快递小哥倒车撞人致死,家属索赔1092万,这样一桩案件法院究竟该如何判?
事发时的快递小哥有几名,但是驾驶车辆将老太太撞倒的人是徐力(化名),值得一提的是他本人并没有驾驶资格证,他的驾照早在一个月前就因为酒驾被吊销了。当警方找到肇事司机进行情况了解时,跟警方走的人却是有驾照的徐林(化名)。
监控画面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他们几人驾驶时的画面,所以这种“掉包”并无实际意义,反倒是让徐林涉嫌包庇罪。
徐力明知自己撞到了人,且受伤的是一名老年人,被撞之后面临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徐力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和交警的电话,反倒是利用种种手段帮助自己逃脱责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徐力已经犯罪,徐林还代替他去接受调查,涉嫌作假证明,已经涉嫌包庇罪,根据法律规定,犯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他们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郑女士向他们索要的是民事赔偿,因为他们已经对自己的母亲造成了侵权。这几名小哥是在工作时间内驾驶货运车对老太太造成侵权,所以他们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徐力所属的物流公司一直称徐力以及徐林等人都是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并不是他们直接聘用的员工,所以他们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尽管他们用的是这一套说辞,可是一直无法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可见徐立等人实际上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公司应当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失职或者其他问题负责任。
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还没有公布,案件的审理也还需要徐力公司提供更多的证明,不过不管最后如何审理,徐力倒车造成了郑女士母亲的死亡这一事实无可辩驳,他们企图通过掉包、伪装来逃脱罪责也不可辩驳,所以郑女士最后一定会讨回一份公道。
在这案件中,还有一个引起了人们舆论高潮的地方就在于郑女士索要的1000万精神损失费这个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1000万精神损失费不管在哪都可以说是“天价”,这样一笔费用究竟是如何算出来的,郑女士以及其代理律师心中自有分寸,也有一种可能是郑女士想要用这笔高额赔偿金引起社会的关注,虽然法律不受舆论引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起案件确实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
交通事故撞死人构成的罪名一般是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公共财产、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重大事故包括: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能力赔偿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除此以外,如果车祸后逃逸,被害人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的,罪行更加恶劣,因此刑罚更加严厉,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百万购车补贴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
开车故意撞死人,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人建议】
对于不同情节的开车撞死人,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故意撞死人且肇事逃逸的话,则按情节较重来进行裁定,一般来说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撞死人之后取得家属谅解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交通意外事故的话,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与对方家属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取得对方谅解的话,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千万不可以有肇事逃逸现象。
【拓展资料】
交通肇事逃逸判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汽车撞人也就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此时的赔偿往往需要看给伤者造成了怎样的伤害,伤害重的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赔偿也要多一些。若是伤害并不是那么严重,同样的条件下自然作出的赔偿也不会那么多。另外,在计算赔偿金额的时候,还要结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